餘光中聽聽那冷雨 餘光中(3 / 3)

而一旦我學通了呢,那我就多一種語文可以翻譯,而翻譯,也是解憂的良策。譯一本好書,等於讓原作者的神靈附體,原作者的喜怒哀樂變成了你的喜怒衰樂。“替古人擔憂”總勝過替自己擔憂吧。譯一本傑作,等於分享一個博大的生命,而如果那是一部長篇巨著,則分享的時間就更長,神靈附體的幻覺當然也更強烈。法朗士曾說好批評家的本領是“神遊傑作之間而記其勝”;翻譯,也可以說是“神遊傑作之間而傳其勝”。神遊,固然可以忘憂。在克服種種困難之後,終於盡傳其勝,更是一大欣悅了。武陵人隻能獨遊桃花源,翻譯家卻能把劉子驥帶進洞天福地。

我譯《梵穀傳》,是在三十年前。三十多萬字的巨著,前後譯了十一個月。那是我青年時代遭受重大挫折的一段日子。動手譯書之初,我身心俱疲,自覺像一條起錨遠征的破船,能不能抵達彼岸,毫無把握。不久,梵穀附靈在我的身上,成了我的“第二自己”。我暫時拋開目前的煩惱,去擔梵穀之憂,去陪他下煤礦,割耳朵,住瘋人院,自殺。梵穀死了,我的“第二自己”不再附身,但是“第一自己”卻解除了煩憂,恢複了寧靜。那真是一大自滌,無比淨化。

悲哀因分擔而減輕,喜悅因共享而加強。如果《梵穀傳》能解憂,那麼,《不可兒戲》更能取樂了。這出戲(原名The lmportanceofBeing Earnest)是王爾德的一個傑作,用他自己的話來形容,“像一個空水泡一樣嬌嫩”。王爾德寫得眉飛色舞,我也譯得眉開眼笑,有時更笑出聲來,達於書房之外。家人間我笑什麼,我如此這般地口譯一遍,於是全家都笑了起來。去年六月,楊世彭把此劇的中譯搬上香港的戲台,用國語演了五場,粵話演了八場,豐收了滿院的笑聲。坐在一波又一波的笑聲裏,譯者忘了兩個月伏案的辛勞。

譯者沒有作家那樣的名氣,卻有一點勝過作家。都就是:譯者的工作固定而現成,不像作家那樣要找題材,要構思,要沉吟。我寫詩,有時會枯坐苦吟一整個晚上而隻得三五斷句,害得人帶著挫折的情緒擲筆就枕。譯書的心情就平穩多了,至少總有一件明確的事情等你去做,而隻要按部就班去做,總可以指日完工,不會有一日虛度。以此解憂,要比創作來得可靠。

翻譯是神遊域外,天文學則更進一步,是神遊天外。我當然是天文學的外行,卻愛看阿西莫夫等人寫的入門書籍,和令人遐想欲狂的星象插圖。王羲之在《蘭亭集序》裏有“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的句子,但就今日看來,晉人的宇宙觀當然是含糊的。王羲之的這篇名作寫於四世紀中葉,當時佛教已傳來中國,至晉而盛。佛教以一千個小世界為小千世界,合一千個小千世界為中千世界,再合一千個中千世界為大千世界;所以大千世界裏一共是十億個小世界。據現代天文學家的推斷,像太陽這樣等級的恒星,單是我們太陽係所屬的銀河裏,就在一千億之多,已經是大千世界的一百倍了,何況一個太陽係裏,除九大行星之外,尚有三十二個衛星,一千五百多個小行星,和若幹彗星,本身已經是一個小千世界,不止是小世界了。這些所謂小行星大半飄泊於火星與木星之間,最大一顆叫西瑞司,直徑四八○英裏,幾乎相當於月球的四分之一。

太陽光射到我們眼裏,要在太空飛八分鍾,但要遠達冥王星,則幾乎要飛六小時。這當然是指光速。噴射機的時速六百英裏,隻有光速的一百十一萬六千分之一,如果太陽與冥王星之間可通飛機,則要飛六百九十六年才到,可以想見我們這太陽係有多遼。可是這比起太陽和其他恒星之間的距離來,又渺乎其微了。太陽和冥王星的距離,以光速言,隻要算小時,但和其他恒星之間,就要計年了。最近的恒星叫人馬座一號,離我們有四點二九光年,也就是二十五兆英裏。在這難以體會的浩闊空間裏,什麼也沒有,除了亙古的長夜裏那些永恒之謎的簇簇星光。這樣的大虛無裏,什麼戈壁,什麼瀚海,都成了渺不足道的笑話。人馬座一號不過是太陽簇的隔壁鄰居,已經可望而不可即,至於宇宙之大,從這頭到那頭,就算是光,長征最快的選手了,也要奔波二百六十億年。

“仰觀宇宙之大”談何容易。我們這寒門小族的太陽係,離銀河的平麵雖隻四十五光年,但是跟盤盤囷囷的銀河渦心卻相距幾乎三萬光年。譬如看戲,我們不過是邊角上的座位,那裏就覷得真切。至於“俯察品類之盛”,也有許多東西悖乎我們這小世界的“天經地義”。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一天是二十四小時嗎?木星上的一年卻是地球上的十二年,而其一日隻等於我們的十小時。水星的一年卻隻有我們的八十八天。太陽永遠從東邊起來嗎?如果你住在金星上,就會看太陽從西天升起,因為金星的自轉是順著時針方向。

我們常說“天長地久”。地有多久呢?直到十九世紀初年,許多西方的科學家還相信聖經之說,即地球隻有六千歲。海姆霍慈首創一千八百萬年之說,但今日的天文學家根據岩石的放射性變化,已測知地球的年齡是四十七億年。天有多長呢?據估計,是八百三十億年。今人熱中於尋根,可是我們世世代代紮根的這個老家,不過是飄泊太空的蕞爾浪子,每秒鍾要奔弛十八英裏半。而地球所依的太陽,卻領著我們向天琴座神秘的一點飛去,速度是每秒十二英裏。我們這星係,其實是居無定所的遊牧民族。

說到頭來,我們這顯赫不可仰視的老族長,太陽,在星群之中不過是一個不很起眼的常人。即使在近鄰裏麵,天狼星也比它亮二十五倍,參宿七的亮度卻為它的二萬五千倍。我們的地球在太陽家裏更是一粒不起眼的小丸,在近乎真空的太空裏,簡直是無處可尋的一點塵灰。然則我們這五尺幾寸,一百多磅的欲望與煩惱,又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呢?問四百六十光年外的參宿七拿破侖是誰,它最多眨一下冷眼,隻一眨,便已經從明朝到現今。

讀一點天文書,略窺宇宙之大,轉笑此身之小,蠅頭蟻足的些微得失,都變得毫無意義。從彗星知已的哈雷(Edmund Halley,1656~1742)到守望變星的候慈布倫(Ejnar Hertz—sprung,1873~1967)?很多著名的天文學家都長壽:哈雷享年八十六,候慈布倫九十四,連飽受壓迫的伽利略也有七十八歲。我認為這都要歸功於他們的神遊星際,放眼太空。

據說太陽也圍繞著銀河的渦心旋轉,每秒一百四十英裏,要二億三千萬年才巡回一周。物換星移幾度秋,究竟是幾度秋呢,天何其長耶地何其久。大宇宙壯麗而宏偉的默劇並不為我們而上演,我們是這麼匆忙這麼短視的觀眾,目光如豆,怎能覷得見那樣深遠的天機?在好些長命壽星的冷眼裏,我們才是不知春秋的蟪蛄。天文學家說,隔了這麼遠,銀河的渦心還能發出這樣強大的引力,使太陽這樣高速地運行,其質量必須為太陽的九百億倍。想想看,那是怎麼不可思議的神力。我們奉太陽為神,但是太陽自己卻要追著諸天森羅的星鬥為銀河深處的那一蕊光渾奔馳。那樣博大的秩序,裏麵有一個更高的神旨嗎?“九天之際,安放安屬?隅隈多有,誰知其數?”兩千多年前,屈原已經仰天問過了。仰觀宇宙之大,誰能不既驚且疑呢,誰又不既驚且喜呢?一切宗教都把樂園寄在天上,煉獄放在地底。仰望星空,總令人心胸曠達。

不過星空高邈,且不說遠如光年之外的蟹狀星運了,即使太陽係院子裏的近鄰也可望而不可攀。金星表麵熱到攝氏四百度,簡直是一座鼎沸的大火焰山,而冥王星太冷了。不如去較近的“遠方”旅行。

旅行的目的不一,有的頗為嚴肅,是為了增長見聞,恢宏胸襟,教育的延長。台灣各大學例有畢業旅行,遊山玩水的意味甚於文化的巡禮,遊跡也不可能太遠。從前英國的大學生畢業之後常去南歐,尤其是去意大利“壯遊”:出身劍橋的彌爾頓、格瑞、拜倫莫不如此。拜倫一直旅行到小亞細亞,以當日說來,遊蹤夠遠的了。孔子適周,問禮於老子。司馬遷二十歲“南遊江淮,上會稽,探禹穴,窺九嶷,浮於沅湘;北涉汶泗,講業齊魯之都,觀孔子之遺風……”也是一程具有文化意義的壯遊。蘇轍認為司馬遷文有奇氣,得之於遊曆,所以他自己也要:“求天下奇聞壯觀,以知天地之廣大。過秦漢之故都,恣觀終南嵩華之高,北顧黃河之奔流,慨然想見古之豪傑。”

值得注意的是:蘇轍自言對高山的觀賞,是“恣觀”恣,正是盡情的意思。中國人麵對大自然,確乎盡情盡興,甚至在貶官遠謫之際,仍能像柳宗無那樣“自肆於山水間”。徐文長不得誌,也“恣情山水,走齊魯燕趙之地,窮覽朔漠。”恣也好,肆也好,都說明遊覽的盡情。柳宗元初登西山,流連忘返以至昏暮,“心凝形釋,與萬化冥合”。遊興到了這個地步,也真可以忘憂了。

並不是所有的智者都喜歡旅行。康德曾經暢論地理和人種學,但是終生沒有離開過科尼斯堡。每天下午三點半,他都穿著灰衣,曳著手杖,出門去散步,卻不能說是旅行。崇拜他的晚輩叔本華,也每天下午散步兩小時,風雨無阻,但是走來走去隻在菩提樹掩映的街上,這麼走了二十七年,也沒有走出法蘭克福。另一位哲人培根,所持的卻是傳統貴族的觀點,他說:“旅行補足少年的教育,增長老年的經驗。”

但是許多人旅行隻是為了樂趣,為了自由自在,逍遙容與。中國人說“流水不腐”,西方人說“滾石無苔”,都因為一直在動的關係。最浪漫的該是小說家史蒂文森了。他在《驢背行》裏宣稱:“至於我,旅行的目的並不是要去那裏,隻是為了前進。我是為旅行而旅行。最要緊的是不要停下來。”在《浪子吟》裏他說得更加灑脫:“我隻要頭上有天,腳下有路。”至於旅行的方式,當然不一而足。有良伴同行,誠然是一大快事,不過這種人太難求了。就算能找得到,財力和體力也要相當,又要同時有暇,何況路遠人疲,日子一久,就算是兩個聖人恐怕也難以相忍。倒是尊卑有序的主仆或者師徒一同上路,像《吉訶德先生》或《西遊記》裏的關係,比較容易持久。也難怪潘耒要說“群遊不久”。西方的作家也主張獨遊。吉普林認為獨遊才走得快。傑佛遜也認為;獨遊比較有益,因為較多思索。

獨遊有雙重好處。第一是絕無拘束,一切可以按自己的興趣去做,隻要忍受一點寂寞,便換來莫大的自由。當然一切問題也都要自己去解決,正可訓練獨立自主的精神。獨遊最大的考驗,還在於一個人能不能做自己的伴侶。在廢話連篇假話不休的世界裏,能偶然免於對話的負擔,也不見得不是件好事。一個能思想的人應該樂於和自己為伍。我在美國長途駕駛的日子,浩蕩的景物在窗外變幻,繁富的遐想在心中起伏,如此內外交感,虛實相應,從灰曉一直馳到黃昏,隻覺應接之不暇,絕少覺得無聊。

獨遊的另一重好處,是能夠深入異鄉。群遊的人等於把自己和世界隔開,中間隔著的正是自己的遊伴。遊伴愈多,愈看不清周圍的世界。彼此之間至少要維持最起碼的禮貌和間歇發作的對話,已經不很清閑了。有一次我和一位作家乘火車南下,作聯席之演講,一路上我們維持著馬拉鬆對話,已經舌敝唇焦。演講既畢,回到旅舍,免不了又效古人連床夜話,幾乎通宵。回程的車上總不能相對無語啊,當然是繼續交談啦,不,繼續交鋒。到台北時已經元氣不繼,覺得真可以三緘其口,三年不言,保持黃金一般的沉默。

如果你不幸陷入了一個旅行團,那你和異國的風景或人民之間,就永遠阻隔著這麼幾十個遊客,就像穿著雨衣淋浴一般。要體會異鄉異國的生活,最好是一個赤裸裸地全而投入,就像跳水那樣。把美景和名勝用導遊的巧舌包裝得停停當當,送到一群武裝著攝影機的遊客麵前,這不算旅行,隻能叫做“罐頭觀光”(cannedsightseeing)。布爾斯丁(DanielJ.Boorstin)說得好:“以前的旅人采取主動,會努力去找人,去冒險,去閱曆。現在的遊客卻安於被動,隻等著趣事落在他的頭上,這種人隻要觀光。”

古人旅行雖然備嚐舟車辛苦,可是山一程又水一程,不但深入民間,也深入自然。就算是騎馬,對髀肉當然要苦些,卻也看得比較真切。像陸遊那樣“細雨騎驢入劍門”,比起半靠在飛機的沙發裏淩空越過劍門,總有意思得多了。大凡交通方式愈原始,關山行旅的風塵之感就愈強烈,而旅人的成就感也愈高。三十五年前我隨母親從香港遷去台灣,乘的是輪船,風浪裏傾側了兩天兩夜,才眺見基隆浮在水上。現在飛去台灣,隻是進出海關而已,一點風波、風塵的跋涉感都沒有。所以我旅行時,隻要能乘火車,就不乘飛機。要是能自己駕車,當然更好。阿拉伯的勞倫斯喜歡高速馳騁電單車,他認為汽車冥頑不靈,隻配在風雨裏乘坐。有些豪氣的青年騎單車遠征異國,也不全為省錢,而是為了更深入,更從容,用自己的筋骨去體驗世界之大,道路之長。這種青年要是想做我的女婿,我當會優先考慮。

旅人把習慣之繭咬破,飛到外麵的世界去,大大小小的煩惱,一股腦兒都留在自己的城裏。習慣造成的厭倦感令人遲鈍。一過海關,這種苔蘚附身一般的感覺就擺脫了。旅行不但是空間之變,也是時間之變。一上了旅途,日常生活的秩序全都亂了,其實,旅人並沒有“日常”生活。也因為如此,我們旅行的時候,常常會忘記今天是星期幾,而遺忘時間也就是忘憂。何況不同的國度有不同的時間,你已經不用原來的時間了,怎麼還會受製於原來的現實呢?

旅行的前夕,會逐漸預感出發的興奮,現有的煩惱似乎較易忍受。剛是回家的幾天,撫弄著帶來紀念品像撫弄戰利品,翻閱著衝洗出來的照片像檢閱得意的戰跡,血液裏似乎還流著旅途的動感。回憶起來,連錢包遭竊或是誤掉班機都成了趣事。聽人闊談旅途的趣事,跟聽人追述豔遇一樣,盡管聽的人隔靴搔癢,半信半疑之餘,勉力維持禮貌的笑容,可是說的人總是眉飛色舞,再三交代細節,卻意猶未盡。所以旅行的前後都受到相當愉快的波動。幾乎說得上是精神上的換血,可以解憂。

當然,再長的旅途也會把行人帶回家來,靴底粘著遠方的塵土。世界上一切的橋,一切的路,無論是多少左轉右彎,最後總是回到自己的門口。然則出門旅行,也不過像醉酒一樣,解憂的時效終歸有限,而宿醒醒來,是同樣的惘惘。

寫到這裏,夜,已經如古水,不如且斟半杯白蘭地澆一下寒腸。然後便去睡吧,一枕如舟,解開了愁鄉之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