駭人聽聞的海洋地質災害(1 / 1)

駭人聽聞的海洋地質災害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海洋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和海洋工程建設的迅速發展,由海洋地質因素造成的災害事故也不斷發生。

據美國對海洋鑽井設備事故的統計,海洋平台損壞中的40%、海底管道損壞事故的50%是由於海底不穩定造成的;而由於海上風暴引起的損壞數隻占28%。在風暴破壞的平台中,究其根源,也大都與海底沉積物的不穩定有關,風暴隻不過是外界誘發因素而已。

海底的不穩定,是指存在於海底之下淺層的各種地質地貌因素在某種條件作用下所發生的各種破壞性變化,或可能潛伏的危險,如海底隆起、移位、滑動或塌陷等。它能夠導致平台傾覆,海底輸油管道和海底通信電纜位移或斷裂,碼頭或其他海底設施倒塌等破壞性事故。1980年,在美國得克薩斯州以南海域作業的一座自升式平台,因海底沉積物不穩定,一條樁腿突然沉陷,平台傾斜51°,另兩條樁腿扭彎,造成4800萬美元的損失。由此可見,海底的不穩定是海洋工程的大敵。正確認識和評價海底地質地貌環境,是海洋平台的設計和插樁、海底管道的鋪設、海底電纜路線的選址以及設置其他海上建築物需考慮的重大問題。任何對可能造成災害的海洋地質環境的忽視,都將給海上施工帶來嚴重危害。

為避免海洋地質災害事故的發生,必須預先調查要開發或施工的海區,研究產生海底不穩定的海洋地質地理背景、誘發條件(如水文、風暴和地震等)和內在因素(如海底淺層含氣沉積斷層、侵蝕作用和沉積作用等),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過程,揭示形成各類地質災害的作用過程、規模和形態特征。在積累大量資料的基礎上,預測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位置,這樣才能防患於未然。

目前,美國各石油公司已把海底不穩定性的調查資料作為設計海上平台結構和選擇管道線路必不可少的參考資料。政府的礦產管理部門也把石油公司預防海洋地質災害的措施作為批準海洋鑽井權的重要條件。石油公司申請對其海洋設備實行保險時,也必須首先交驗海底不穩定性的實際調查資料。

雖然我國的海洋油氣開發和海洋工程建設的曆史不長,但同樣遇到了許多海底不穩定因素,也發生過不同程度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