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歡把外套丟一邊,又拿起瓶子喝蘆薈汁,眼睛亮亮的。池樂忍不住微微一笑,摸了摸她的腦袋,有好喝的飲料就開心成這樣,說到底,還是個天真的女孩子。
這樣單純,他怎麼放得下心,怎麼不想方設法的守護她,免得有不軌之人趁機欺侮?
她那麼漂亮,又即將長成,嬌嫩欲滴,已經足夠吸引掠食者注意了。
等她喝過了癮,池樂問:“歡歡,告訴大哥,那個男孩子到底是什麼人?你喜歡他哪一點?你們關係進展到哪種地步了?”
池歡目光一暗,還是得交代嗎?
“和大哥說又怕什麼呢?以前你有心事,都會找我的。再說,大哥問你,總比爸媽來問你強,是不是?”
又威脅她!
“他是隔壁音樂學院的一個學長,很有才華。”池歡臉紅了紅,咬咬牙道,“哥,我和他沒什麼,真的。隻是那次我們學院院慶,請了音樂學院的同學來表演節目,他來唱了首歌……”
池樂眼神波瀾不驚。這一切都很正常,十六歲的女孩子,情竇初開,最容易被歌手詩人這樣充滿浪漫情懷的男人吸引,偶像崇拜和傾慕糅合在一起,加上女孩子的想入非非,便成為了她心中所謂熾烈的愛情。
重要的是,她為了她這一次想入非非,付出的除了金錢,還有什麼?
“然後,你們又怎麼熟悉起來的?你和他關係具體是什麼樣?”
池歡輕輕道:“我和一個學姐負責聯係音樂學院的同學,所以,互相留了號碼啊。他聲樂係的,時常有彙報演出,排練什麼的,我們空的時候會去聽一下,然後就慢慢的熟了,但是……但是也不是很熟悉。他特別受歡迎,好多漂亮成熟的學姐喜歡他,我並沒有得到另眼相看……”
池樂換了個姿勢坐,凝視著她:“歡歡,你是怎麼打算的?就是聽聽歌,看看臉,還是真打算追求他?”
“我……我不知道,我還沒想好……”池歡漲紅了臉,囁嚅道,“我其實也覺得不大合適,他今後是要混娛樂圈的,那個圈子誘惑多,也挺亂的,私生活也很難得到保障。而且,而且他不缺追求者,我主動追他,他很可能就不把我當回事……”
“你雖然覺得不合適,但是心中仍然蠢蠢欲動……好吧,年輕的女孩子喜歡光環下的歌手,不奇怪。你自己心裏有譜的話,我也不和你講大道理了。再說說那一萬五的禮物的事吧。”
“他過生日,給我打電話,請我去參加生日會。我想,二十歲的生日比較不同,應該送好一點的禮物,他和我提過,說他現在用的那把吉他音質不好,一直想換,隻是家裏經濟條件一般,音樂學院學費又貴,總是攢不夠錢。所以我就去買了一把比較好的吉他送他……我沒給他說價格……”
池樂眉頭輕輕一皺:“他一定知道。”
“啊?”
“樂器這東西,一分錢一分貨,他既然是學音樂的,這點鑒賞力應該有,至少該知道這東西不便宜。那麼,他怎麼表示的呢?”
池歡羞澀的低了低頭,說話的時候身上仿佛在冒粉紅色的泡泡:“他說他新寫了一首歌,還沒給別人聽過,就送給我,謝謝我送他的禮物,然後用那把吉他邊彈邊唱。”那雙修長的手拿著撥片在琴弦上劃過,尾指上的骷髏尾戒銀光閃爍,清淩淩的音符在耳邊跳躍起舞,他溫柔卻不羈的目光在琴弦和她容顏來回移動……光想想當時的場景,她就臉頰發燙。
池樂捏住她的臉,把她從沉醉裏揪了回來。指尖的皮膚滑潤卻滾燙,燙得他心驚肉跳。
愛情會讓人審慎思考,可迷戀卻會讓人衝動的做出蠢事。
池歡現在是迷上了那小子了。
池歡目光對上池樂隱隱發寒的雙眸,身子一涼,臉上的紅潮慢慢退去。
“歡歡,聽大哥說,他這自彈自唱看上去浪漫無比,心意十足,實際上比不上你班上的男生早上給你帶的一杯豆漿。說真的,他一點心都沒用,他恰好寫了一首歌,不送你,也會送別人,這和那些真正為了女友寫一首歌或者專門學習彈吉他的男孩子的心意沒法比。他很懂女孩子的心思,知道怎麼花最小代價得到最多。”池樂頓了頓,冷笑,“一首歌,就打發了你一年多的勤儉節約和做家教的全部成果,還讓你樂陶陶覺得很值,精明人。”
“大哥,你別這樣說,他是做音樂的,歌唱是他的最大價值,他不給我這個,還能給什麼呢?我也不能讓他節衣縮食摳出錢還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