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十八先生”之獄(1 / 1)

清順治十一年(1654年,南明永曆八年)三月初六,南明將領孫可望殺害了明桂王朝廷的18個大臣,史稱“十八先生之獄”。

孫可望是一個充滿了政治野心和帝王欲望的人物。他早年參加義軍,投入明末農民大起義的洪流中,並跟隨張獻忠入川征戰。隨著大西軍占據雲貴,他的個人野心也在不斷增長。他派人到梧州,要求永曆帝(即明桂王)封他為秦王,遭到永曆朝廷的大臣的堅決反對,隻冊封他為“景國公”,使孫可望對明廷文官集團恨之入骨。

順治九年(1652年,永曆六年)冬,他派人把永曆皇帝朱由榔接到他自己的勢力範圍——貴州安隆所,改名安龍府,玩一把挾天子以令諸侯。

孫可望在這裏設立了內閣六部,建立太廟和社稷,製訂朝儀。他名義上是建立南明永曆王朝的秩序,實質上是為他將來的篡位做準備。

順治十一年(1654年,永曆八年)初,永曆皇帝懾於孫可望的威逼,在大學士吳貞毓等人的支持下,秘密寫信給出征在外的李定國,請求回來護駕。這個消息被宦官馬吉祥報告給孫可望,他在盛怒之下,嚴刑拷問諸臣,並脅迫永曆帝下詔處死吳貞毓以及刑部給事中張鐫、中軍左都督鄭允元等18位大臣。

然而,曆史是公平的。把持南明政權的大軍閥孫可望最終還是投降了滿清,而十八先生最終千古流芳,為人們所銘記,被安葬於十八先生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