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這麼一番折騰,已經到了午飯時間。林峰尋思著到街邊吃個盒飯,找個公園休息一下,然後再去節節高公司問問行情,不管怎麼說,還是要去試試。
這時,他的手機響了,是個陌生的號碼。
“喂,你好,哪位?”
“你好,請問是林峰嗎?”是個女聲,語速適中,有一種優雅的味道。
“我是。”
“你好,我是長灘市電視台的記者,我叫盧飛雅。請問,你就是剛才在長安路建設銀行,舍己救人的英雄吧?”
“額額,我是。”林峰心說,這姑娘好生厲害,這麼快就找到自己了。不過想想,剛才留下號碼給那個女人,必定是循著這條線索找到的,這樣也正常。
“我在現場采訪的時候,你為什麼走了?”盧飛雅好奇地說道。
“額,我這人,很低調,不喜歡拋頭露麵。再說,那也是小事一樁。”林峰隨意道。
“那可不行!電視台裏非得要我找到你,補錄一個專訪。”盧飛雅道:“這樣吧,我們先碰個頭,有些細節我們還要深入探討一下。中午,你有空嗎?我請你吃飯,我們邊吃邊談。”
專訪?那豈不是要上電視?不行!這個世界上誰不想出名?做一個揚名立萬的英雄?林峰也想的。不過,在他心裏,還有一個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找到父母,找到仇家!
雖然DNA鑒定結果沒有出來,但是他已經完全認同小玉的推斷。他要像黑夜裏麵的一條蛇,慢慢地尋找目標,然後一舉出擊,實現複仇大計。
正是因為如此,林峰就絕對不能上電視台,不能成為名人。他必須躲在暗處,才有獲勝的希望,否則他相信,他的仇家絕對不會讓他活到複仇的那一天!
雖然因為父母的謹慎,仇家目前無法知道他的真實身份,可是小心使得萬年船!他絕不能因為一絲大意而使自己死無葬身之地,還要連累小玉!
但是這些話,絕對不能告訴任何人聽!林峰拒絕道:“記者大人,我看還是算了吧,你就當我是雷鋒,做了好事不留名。不過,你放心,我一定會寫在日記本上的。”
世界上還真有這樣的好人!盧飛雅那個感動啊,真是稀裏嘩啦的。她略微遺憾地說道:“既然林先生你執意要這麼低調,我也隻能尊重你的隱私權。那市裏剛剛成立的見義勇為基金會的獎金,就捐獻給紅十字會吧。”
一台渣土車恰好轟隆轟隆地經過,對方說什麼林峰一句都沒聽清。不過,有兩個敏感的字卻自動過濾,進入到耳膜:獎金。他說道:“嗯嗯,好的……什麼,你說什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