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寫過一篇《〈靜如文存〉的“評文記事”》,靜如同誌寫了一篇讀後有感。兩篇來往文章涉及許多問題,其中一個就是毛澤東文獻編輯中的文本選擇問題,引起一些評論。
張在《武裝奪取政權的新道路》一文的“評文紀事”中說:此文“敘述毛澤東的觀點時,常把後來的觀點放到前邊說,這都是不應該的”。我就此發表評論:“所述不應該的情況,大概是指敘述史實時引用《毛澤東選集》中的一些話而造成的情況。選集出版時,經毛澤東審定,作過一些修訂。這種審定本,基本保持原來麵貌,有所修改一般也較原本更為完善,對廣大讀者學習毛澤東思想是有好處的。但是,對於研究曆史、思想史的人來說,在必要的地方應該嚴格引用原本,才不致發生脫離曆史、拔高觀點、以後為先的毛病。所以,研究者還應該做一番查考原本的工作,文獻編輯者也應該做一些為研究者提供查閱方便的工作。”
這個觀點站不站得住?我自認為還是周到的,科學的,承認了審定本,評價了它的基本方麵和一般情況,重點在要求曆史研究者必要時應嚴格引用原本,強調的是尊重曆史原貌。
或問:原本到哪裏去找?這個問題,對外國人沒有什麼困難。日本人竹內實主持編輯的十卷本《毛澤東集》和十卷本補卷,把毛澤東當年發表的各種文本,同《毛澤東選集》中經過審定增刪的文本,詳細地作了比較和校閱,用各種符號把審定本對原本的改動(刪去了哪些字、字組、句子和段落,增加了哪些字、字組、句子和段落),一一注明,一目了然。外國人抱怨讀不到原本,那隻能怨他自己沒有去查找。中國人抱怨,倒還有點理由,因為中國人的確沒有那麼方便,雖然有心的用功的研究者總還是可以想法子讀到許多原來發表的文本和竹內實編輯的《毛澤東集》的。所以,為了中國研究者,我特別說了一句:文獻編輯者要為研究者提供查閱原本的方便。
八十年代末,我還在文獻研究室工作,準備編輯兩本毛澤東著作的專集。一本是《毛澤東早期著作集》,這個集子後來以《毛澤東早期文稿》的書名出版了,書名改得很恰當。還有一本是《建黨和大革命時期毛澤東著作集》,編的時候遇到一個問題,有兩篇文章,一篇是《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一篇是《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都已收入建國後出版的《毛澤東選集》,經過毛澤東審定和刪改。怎樣編輯這兩篇文章?一種考慮是選用《毛澤東選集》中的文本,這種文本經過作者審定和刪改,是正式的文本;一種考慮是選用當時發表的文本,以保存曆史的原貌,並且同編入同一文集的保持曆史原貌的其他文章相一致相協調。我反複斟酌,提出一個兩全的主張:兩種文本都收入,以毛選中的文本為主,把原來的文本附在後麵,這樣,既尊重了經毛澤東審定和刪改的正式文本的地位,又尊重了曆史的原貌,為研究者提供了便利。記得同事們都讚同我的意見。報告上去,我還有點擔心,怕批不準。誰知,主管我們工作的胡喬木同誌,不但同意把那兩篇文章原來發表時的文本編進集子裏,而且批評了我們那個以毛選中的文本為主,把原來的文本附在後麵的方案,認為在那本文集中應該以當年發表的文本為主,把毛選中的文本附在後麵。我們當然讚同這個意見,並且按喬木的方案發排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