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詩人,寫一手好詩。他終於死了,人們才開始敬重。
於是他生前種種不可理喻的怪誕行為,那些有悖常理的心態,通通得到了原諒。連他飲酒過度、嗜酒成性和好色都成了值得讚揚的個性,成為他靈感迸發的源泉和他對這個慘淡世界的噴薄而出的愛。
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那些他食言過的人,得罪過的人,欺騙過的人,恨他的人和愛過他的人,都湊到一處讀他的詩,竟覺如飲醇醪。詩人終於獲得了原諒。他犯下的罪和惹過的麻煩一筆勾銷。他一夜之間變得聖潔如神,美如處子。
這又是為什麼呢?
可憐詩人生前羞於將吟詩作為事業,繈褓裏孩子的啼哭聲和老婆每日的埋怨聲深深刺痛他的心。他們原本是他的最愛,如今卻淪落到讓他在孤境中選擇放逐自我的借口。他們原本就是他欲念的凡身肉體誕生的產物,如今卻不得不成為他忍受和唾棄自己的犧牲品。
他愛她麼?
或許曾經愛過。在他的詩情和欲望伴隨她的出現而噴薄的時候,在他站在自己的世界之巔的時候,她幾乎就成了他,甚至不是另一個他自己。
他為她徹夜寫詩,渴求透過詩行將自己的未來疊加到她的現實之上。當他同她合體的時候,他的身體在她之內戰栗。他欣喜地、愉悅至死地、幾近瘋狂地,在靈魂與肉體雙倍震顫之餘,親手碾碎了陪伴他許久的孤絕之感。
孤絕感是一種再生物,它們頑強地在他體內生長,毫無吝惜。過不了滄海桑田,他厭倦了,重新回到屬於自己的孤絕感中。像個孩子。詩人從不在她麵前談愛,因為在他的信條裏,隻有上帝有資格談論愛。妻子沒有離開他,並不是因為愛他太深,不舍得放棄,而是因為她習慣了自己以這樣的方式被愛。當她試圖離開這樣的方式尋覓新歡的時候,詩人曾經熾烈的詩行讓她踟躕難安。
詩人的感覺於是在詩中長久地存留下來,詩人也因此而毫不知情地留住了他的婚姻。至於那個曾經捆縛他們手腳的孩子呢?詩人看著他長成自己,也感覺自己逐漸向他靠攏。因為他吮手指時癡癡的眼神讓他心痛。就像他含著鉛筆寫詩的時候,那眼神讓妻子心疼一樣。
他們在外人看來,絕無共同點。若有的話,也是詩人的孩子和詩人之間的共同點更明顯。若有的話,就是他們都是因為彼此的孤絕而生活在一起。他們並沒有仰仗彼此而消除孤絕,哪怕是在肉體歡愉的片刻。他們彼此守候著歲月遺留下來的孤絕,把它碾成灰化成塵,吸吮在彼此的血液之中、骨髓之內。
對於詩人來說,讓他最為無奈的,還是周遭的流言飛語。他們說他腦子出了問題,說他瘋掉了。他們隻是隨口說說罷了,並沒有當真。可是時間久了,詩人覺得自己確實可能已經瘋掉了:他在寫詩的時候才是常態,因為無言,所以動人。詩人究竟瘋了沒有?詩人自己也不知道。他有時會失去記憶,對那些給他帶來過創傷的、讓他憐憫的細微部分,以及外界規定他應當如何的言論。
他隻記得當他親眼目睹忍冬花由白色變成金黃的刹那,他的眼中灼燒著淚水;隻記得從翻騰著的河水中一躍而起的魚在他的詩中化為一顆句點;隻記得眾鳥高飛掠過天際之時無數兩翼的撲打聲悄然如夢讓他驚醒;隻記得海濤卷著白浪混沌了天與地的分界讓他不由得陷入抑鬱之中;隻記得高懸夜空的星辰在他的詩句中訴說著神一般的語言;隻記得他曾經站在微風中嗅到一顆種子的芬芳,然後在優美的意念中恬然入夢,他接著夢見一個在他的王國裏綻放的春天,夢見一隻白色的鳥從他的土地之上飛過,拖著長長的鳴叫……
詩人於是以為自己瘋了,因為他沒辦法證明自己沒瘋。
詩人愛上了酒。
他往往不勝杯勺,幾口酒下肚便覺出眩暈。在那種罕見的眩暈感中,詩人突然找到了自己:世人不會因為飲酒過度而嗔怪他,卻因為他的詩句中藏著不友好的酒氣而唾棄他;不會因為他因喝酒而造成的發瘋而遠離他,卻會因為他寫下的瘋癲狂妄的句子而嘲笑他;不會因為他麵色紅潤口說胡話而說他壞話,卻因為他意念之中飽滿的生命和難以遏止的噴薄詆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