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次釋成二。初明凡二。初外凡三。初牒徵。
初五品位者。
二釋義五。初隨喜品二。初標。
一隨喜品。
二釋二。初正行二。初引經。
經雲。若聞是經。而不毀訾。起隨喜心。
【註】文句(八)雲。隨順事理。無二無別。喜。是慶己慶人。(文)妙樂(十三)雲。事理祇是權實異名。了此權實。即非權實。故無二無別。即隨順開權顯實之事理也。言己人者。理有事故。故能慶人。事有理故。故能自慶。又不二而二。故慶己他。二而不二。了非己他。
【補】此引經文證明隨喜之名也。言若聞是經者。即圓聞跡門開權顯實。本門開跡顯本深奧之法也。而不毀訾者。離誹謗過。起圓信也。起隨喜心者。即妙悟圓理。該羅萬行。所謂具縛凡夫。能知如來秘密之藏。為世間之初依也。註中先引文句。是正釋。次引妙樂。是轉釋。會義雲。理者。現前一念心之本性。即是法界實相之體。非本非跡。名為理本。非權非實。名為實理。事者。如來久遠證此妙理。故名為本。從本垂跡。非生現生。非滅現滅等。皆名為事。如此信解。無二無別。名隨如來證此現前一念實相。本跡權實。不可思議。我及眾生。同此心性。亦當得之。故於己人。深信隨喜。故雲慶己慶人。慶己。有智慧。慶人。有慈悲也。節義引法華解雲。或說己事。或說他事。佛界為己事。九界為他事。然事即理。其理本具九界之事故喜。九界在事之人皆即佛界。為慶人。我今雖解。猶與眾生同在九界之事。然九界全是佛界之理。故自慶。又實有權故。能化他為慶人。權即實故。己即佛身為自慶。對句記內。慶己有智慧。慶人有慈悲句。甚清。
【註】妙玄五(二)雲。若人宿植深厚。或值善知識。或從經卷。圓聞妙理。謂一法一切法。(假)一切法一法。(空)非一非一切。(中)不可思議。起圓信解。一心中具十法界。如一微塵。有大千經卷。欲開此心。而修圓行。圓行者。一行一切行。謂十法成乘。十心成就。其心念念悉與諸波羅密相應。是名圓教初隨喜品(文)。
【記】此引妙玄似就學人行邊。以釋隨喜也。言宿植深厚者。乃深厚之善根也。顯前四時之善根。不名深厚。唯聞法華。下一乘圓種為深厚。如在大通佛時下種已來。中間或有所得。或無所得等。為宿植深厚也。宿植。是內因。知識。即僧。經卷。即法。此二為外緣。古雲。若不往昔修福慧。於此正法不能聞。是人內因既成。外緣又具。故得圓聞妙理也。然則圓聞何等妙理。謂即空而假。即假而空。空假兩非。雙遮二邊。既其雙遮。必也雙照。遮不在前。照不在後。遮照同在一時。不可心思言議。是為圓妙諦理。乃其所聞也。聞已深忍樂欲。起圓信心。信已。起圓妙解。解得根塵相對。一念心中。具足十法界。如一微塵中。具大千經卷。如華嚴性品雲。佛子譬如有一經。如大千界。時有人見此經卷在一塵內。即以方便。破塵出經。以譬如來智慧具足。在於眾生身中。為惑所覆。不覺不知。如來觀已而言。雲何如來在於身中。而不覺知。我尚教彼覺悟聖道。見如來性是也。然要實其所解。必須剖塵出經。故當開此心。而修圓行。所謂一行一切行。即十法成乘。十心成就。如玄文雲。略言為十。謂識一念平等具足。不可思議。傷己昏沉。慈及一切。又知此心。常寂常照。用寂照心。遍破諸法即空假中。又識一心諸心。若通若塞。能於此心具足道品。向菩提路。又解此心正助之法。又識己心及凡聖心。又安心不動不墮。不退不散。雖識一心無量功德。不生染著。如是十心成就已。念念與諸波羅密相應。是為圓行一行一切行也。能如是聞信解行。是為圓隨喜品位。
【備】有師標雲。諸波羅密相應者。即究竟所歸處。以觀行中雖未顯發。已伏五住。任運與彼相應。如義例雲。實心緣實境。實緣次第生。實實迭相注。自然入實理。此偈為觀行之髓。當精研之。
二徵釋二。初徵詰。
問。隨喜何法。
二答釋三。初總答。
答。妙法。
二別釋二。初約所隨立妙解二。初直明心法三。初示心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