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學校行政組織構成模式

由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有所不同,有的甚至相差極巨,再加上中學與小學的情況又有許多不同,所以我國行政組織構成沒有固定的模式。這表現在:

(1)並非所有中學都設有政教處,不設政教處的中學,其學生的德育活動由教導處統一協調。

(2)絕大部分的小學不設政教處。

(3)有些民辦學校的行政組織有其特殊結構形式,如在校長辦公室上層還設有校董會,校董會為學校的最高權力機構,對學校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然後由校長執行。

(4)一些學校不設傳統的“兩處”或“三處”,改設有關的委員會,如思想教育委員會、教學委員會、後勤管理委員會等,學校通過這些委員會直接領導相關的職能部門。第五,隨著對教育科研工作的越來越重視,越來越多的學校設立了教育科研室,負責統籌和協調全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此外也有不少學校成立了學生心理健康谘詢室。第六,為改善學校辦學條件,部分學校成立了校辦工廠(或校辦農場、商店)。

雖然我國現行的學校行政機構構成沒有統一的模式,但大體上還是相近的,較為普通的構成模式是:校長辦公室下設教導處、政教處、總務處,其中政教處多為中學設置。教導處和政教處共同負責各年級組和教研組的日常工作,此外教導處還兼管圖書館、機房、文檔室等與教學有關的工作。總務處負責學校的一切後勤保障工作,如財務、住宿、膳食等等。

另外,我們要注意,隨著時代的發展,一些社會因素的變化會影響到學校組織機構的設立。例如,目前在城市,尤其是一些大城市,人口自然增長率下降,入學高峰已經從小學轉移到初中甚至高中。在這種背景之下,小學招生數逐年減少,越來越多的學校開始嚐試小班化教學。小班化教學完全有可能導致“包班製”的出現,即一個教師將一個班級的主要課程都包下來,既教數學,又教語文,還教一些其他課程。由此將導致學校組織機構也發生相應變化,年級組和教研組的定位將改變,每個包班製教師甚至可能直接接受教導處或校方的領導和管轄。再有,現在不少地方實行了學校合並,即將條件較好、質量較高的中學(重點校)與薄弱學校兼並、合並或聯合辦學,導致中學規模的擴大,這樣一來,分部製的機構管理形式可能會越來越多。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我國現行學校行政組織機構的另一特征:總體穩定和局部改變相結合的建設格局,將在我國中小學教育領域長期存在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