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間接任意球的判定
間接任意球的判定:
①持球守門員持球6秒;
②觸及發球後未觸其他隊員再次用手觸及;
③故意手接故意回傳球;
④手接手接己方界外球;
⑤動作普通隊員危險動作;
⑥阻擋阻擋隊員;
⑦越位阻擋守門員發球和越位;
⑧其他任何其他未提到的犯規。
(3)任意球的執行
①一般規定任意球的執行也有一些具體的規定:
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內踢直接或間接任意球時,在球被踢出罰球區前,所有對方隊員都應站在該罰球區外,並必須至少距球915米。當球滾至球的圓周距離,並出罰球區後競賽即為恢複。守門員不得將球接入手中後再踢出進入競賽,如球未被直接踢出罰球區,則應令重踢;
隊員在本方罰球區外踢直接或間接任意球時,所有對方隊員在球被踢出前應至少距球9.15米,除非他們已站在自己的球門線上,當球滾動至球的圓周距離時,競賽即為恢複;
如果對方隊員在任意球踢出前,進入罰球區或距球少於915米,裁判員應令其退到規定的位置後,方可執行罰球;
踢任意球時,必須將球放定。踢任意球的隊員將球踢出後,在球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②地點足球規則對任意球的地點規定:守方在本方球門區內踢任意球時,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凡攻方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距犯規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③罰則如踢任意球的隊員在球被踢出後,經其他隊員踢或觸及前再次觸球,則應判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如隊員在對方球門區內犯規,則這個任意球可以在球門區內的任何地點執行。
罰球點球
當競賽進行中,一個隊在本方罰球區內由於違反了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10種犯規之一而被判罰的任意球,應執行罰球點球。
(1)規則
當競賽進行中,一個隊在本方罰球區內由於違反了可判為直接任意球的10種犯規之一而被判罰的任意球,應執行罰球點球。罰球點球可以直接進球得分。在每半場競賽或決定上下半場結束時,應允許延長時間執行完罰球點球。
(2)細則
執行罰球點球時,對於球和隊員的位置都有一些具體的規定。
①球點足球放定在罰球點上;;
②主罰主罰球點球的隊員,確認由其主罰;
③踢出防守方守門員:留在本方球門柱間的球門線上,麵對主罰隊員,直至球被踢出;
④位置除主罰隊員外的隊員應處於:競賽場地內,罰球區外,罰球點後,距罰球點至少915米。
(3)執行中的罰則
對違反罰球點球任何規定者,應作如下處理:
①重罰如守方隊員犯規,則球未罰中應重罰;
②無效如踢罰球點球隊員以外的攻方隊員犯規,則球罰中無效,應重罰;
③犯規如踢罰球點球隊員在競賽恢複後犯規,則應由對方隊員在犯規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擲界外球
擲界外球是重新開始比賽的一種方法。擲界外球不能直接進球得分。
(1)判定
①越過當球的整體不論從地麵或空中越過邊線時;
②邊線從球越出邊線處擲界外球;
③觸球判給最後觸球隊員的對方。
(2)程序
在擲出球的一瞬間,擲球者應:
①場地麵向比賽場地;
②站在任何一隻腳的部分站在邊線上或站在邊線外的地上;
③雙手使用雙手;
④擲出將球從頭後經頭上擲出。
(3)結果
擲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不得再次觸球。球一進入比賽場地,比賽即為進行。
(4)判罰
①執行規則
再次觸球如果比賽進行後,擲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故意觸球如果比賽進行後,擲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擲球隊員本方罰球區內,則判罰球點球。
②守門員擲界外球
再次觸球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故意觸球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
罰球區外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
罰球區內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內,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③阻礙隊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