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4.排球運動的主要規則

排球是一項非常成熟的競賽項目,關於競賽中球隊的人數職責、競賽的程序等多個方麵都有明確的規定。

狀態

競賽的狀態包括開始、中止等。

(1)開始

經第一裁判員允許,發球隊員擊球時競賽開始。

(2)中止

裁判員鳴哨即為競賽的中止。如果裁判員是因出現犯規而鳴哨,則競賽的中止是由犯規一刻開始的。

發球

後排右側隊員在發球區將球擊出而進入競賽的行動是發球。

(1)首先發球

首先發球遵守以下規則:

①抽簽第一局和第五局由抽簽選定發球權的隊首先發球;

②發球其他各局由前1局未首先發球的隊首先發球。

(2)發球次序

發球次序的規則如下:

①位置隊員發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順序進行;

②規定第一局的首先發球後,隊員按下列規定進行發球:當發球隊勝1球時,原發球隊員或其替補隊員繼續發球;當接發球隊勝1球時獲得發球權並輪轉,由前排右側隊員轉至後排右側,到發球區發球。

(3)允許發球

第一裁判員檢查發球隊員已握球在手,而且雙方隊員已做好競賽準備時,鳴哨允許發球。

(4)執行發球

執行罰球時需要遵守如下規則:

①擊出球被拋起或持球手撤離後,必須在球落地前,用一隻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將球擊出;

②允許球隻能被拋起或撤離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擺弄球是允許的;

③地麵發球隊員在擊球時或擊球起跳時,不得踏及場區,包括端線和發球區以外地麵。擊球後可以踏及或落在場區內或發球區以外;

④時間發球隊員必須在第一裁判員鳴哨允許發球後8秒鍾內將球發出;

⑥無效裁判員鳴哨允許發球前的發球無效。

(5)發球犯規

下列犯規應判為發球犯規,即使對方位置錯誤。

①發球次序錯誤沒有遵守“發球的執行”的規定;

②發球擊球犯規球被發出後出現以下情況仍作為發球犯規,除非位置錯誤:球觸及發球隊隊員或整體沒有從過網區通過球網垂直平麵;界外球;球越過發球掩護。

界外球

球觸及競賽場區的地麵包括界線為界內球,否則為界外球。

(1)界線以外

球接觸地麵的部分完全在界線以外;

(2)觸及物體

球觸及場外物體、天花板或非場上競賽隊員;球觸及標誌杆、網繩、網柱或球網標誌帶以外部分;

(3)整體穿過

球的整體或部分從過網區以外過網;球的整體從網下空間穿過。

擊球

競賽隊必須在其本方場地及空間進行競賽,但可以越出無障礙區救球。

(1)擊球

競賽隊員與球的任何觸及都視為擊球。每隊最多擊球3次將球擊回對區,如果超過則判為“4次擊球犯規”。

①連續1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2次;

②觸球2名或3名隊員可以同時觸球。同隊的2名或3名隊員同時觸到球時,被記為2次或3次擊球,攔網除外。如果隻有其中1名隊員觸球,則隻記一次。隊員之間的碰撞不算犯規。2名不同隊的隊員在網上同時觸球,競賽繼續進行,獲球一方可再次擊3次。如果該球落在某方場區之外,則判對方擊球出界;

③借助借助擊球,隊員不得在競賽場地之內借助同伴或任何物體支持進行擊球。但是隊員可以擋住或拉住另1名即將犯規,如觸網、過中線等的同隊隊員。

(2)犯規

擊球時的犯規包括如下幾種:

①擊球一個隊連續擊球4次;

②借助隊員在競賽場地內借助同伴或任何物體的支持進行擊球;

③持球球被接住和或拋出,而不是被彈擊出;

④連擊1名隊員連續擊球2次,或球連續觸及其身體的不同部位;

⑤網下穿越在進行網下穿越時有如下一些規則:

進入在不妨礙對方競賽的情況下,允許隊員在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

接觸穿越中線進入對方場區,隊員的一隻(兩隻)腳或一隻(兩隻)手部分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其餘部分接觸中線或置於中線上空是允許的。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位都不允許接觸對方場區;

場區競賽中斷後隊員可以進入對方場區;

在不妨礙對方競賽的情況下,隊員可以穿越進入對方的無障礙區。

觸網

關於觸網的規定如下:

(1)擊球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