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4.排球運動的主要規則
排球是一項非常成熟的競賽項目,關於競賽中球隊的人數職責、競賽的程序等多個方麵都有明確的規定。
狀態
競賽的狀態包括開始、中止等。
(1)開始
經第一裁判員允許,發球隊員擊球時競賽開始。
(2)中止
裁判員鳴哨即為競賽的中止。如果裁判員是因出現犯規而鳴哨,則競賽的中止是由犯規一刻開始的。
發球
後排右側隊員在發球區將球擊出而進入競賽的行動是發球。
(1)首先發球
首先發球遵守以下規則:
①抽簽第一局和第五局由抽簽選定發球權的隊首先發球;
②發球其他各局由前1局未首先發球的隊首先發球。
(2)發球次序
發球次序的規則如下:
①位置隊員發球的次序按位置表上的順序進行;
②規定第一局的首先發球後,隊員按下列規定進行發球:當發球隊勝1球時,原發球隊員或其替補隊員繼續發球;當接發球隊勝1球時獲得發球權並輪轉,由前排右側隊員轉至後排右側,到發球區發球。
(3)允許發球
第一裁判員檢查發球隊員已握球在手,而且雙方隊員已做好競賽準備時,鳴哨允許發球。
(4)執行發球
執行罰球時需要遵守如下規則:
①擊出球被拋起或持球手撤離後,必須在球落地前,用一隻手或手臂的任何部分將球擊出;
②允許球隻能被拋起或撤離一次,但拍球或在手中擺弄球是允許的;
③地麵發球隊員在擊球時或擊球起跳時,不得踏及場區,包括端線和發球區以外地麵。擊球後可以踏及或落在場區內或發球區以外;
④時間發球隊員必須在第一裁判員鳴哨允許發球後8秒鍾內將球發出;
⑥無效裁判員鳴哨允許發球前的發球無效。
(5)發球犯規
下列犯規應判為發球犯規,即使對方位置錯誤。
①發球次序錯誤沒有遵守“發球的執行”的規定;
②發球擊球犯規球被發出後出現以下情況仍作為發球犯規,除非位置錯誤:球觸及發球隊隊員或整體沒有從過網區通過球網垂直平麵;界外球;球越過發球掩護。
界外球
球觸及競賽場區的地麵包括界線為界內球,否則為界外球。
(1)界線以外
球接觸地麵的部分完全在界線以外;
(2)觸及物體
球觸及場外物體、天花板或非場上競賽隊員;球觸及標誌杆、網繩、網柱或球網標誌帶以外部分;
(3)整體穿過
球的整體或部分從過網區以外過網;球的整體從網下空間穿過。
擊球
競賽隊必須在其本方場地及空間進行競賽,但可以越出無障礙區救球。
(1)擊球
競賽隊員與球的任何觸及都視為擊球。每隊最多擊球3次將球擊回對區,如果超過則判為“4次擊球犯規”。
①連續1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2次;
②觸球2名或3名隊員可以同時觸球。同隊的2名或3名隊員同時觸到球時,被記為2次或3次擊球,攔網除外。如果隻有其中1名隊員觸球,則隻記一次。隊員之間的碰撞不算犯規。2名不同隊的隊員在網上同時觸球,競賽繼續進行,獲球一方可再次擊3次。如果該球落在某方場區之外,則判對方擊球出界;
③借助借助擊球,隊員不得在競賽場地之內借助同伴或任何物體支持進行擊球。但是隊員可以擋住或拉住另1名即將犯規,如觸網、過中線等的同隊隊員。
(2)犯規
擊球時的犯規包括如下幾種:
①擊球一個隊連續擊球4次;
②借助隊員在競賽場地內借助同伴或任何物體的支持進行擊球;
③持球球被接住和或拋出,而不是被彈擊出;
④連擊1名隊員連續擊球2次,或球連續觸及其身體的不同部位;
⑤網下穿越在進行網下穿越時有如下一些規則:
進入在不妨礙對方競賽的情況下,允許隊員在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
接觸穿越中線進入對方場區,隊員的一隻(兩隻)腳或一隻(兩隻)手部分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其餘部分接觸中線或置於中線上空是允許的。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位都不允許接觸對方場區;
場區競賽中斷後隊員可以進入對方場區;
在不妨礙對方競賽的情況下,隊員可以穿越進入對方的無障礙區。
觸網
關於觸網的規定如下:
(1)擊球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