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6.蹦床競賽評分

基本評分原則

在蹦床競賽時,運動員必須要完成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蹦床項目中,一位選手需要做出3套不同的動作,第1套動作為規定動作套路,當中隻計算其中兩個動作的難度分,第二及第3套動作為自選動作套路。

(1)技術分

一套蹦床套路的分數構成因素分為技術分、難度分以及同步分。技術分為評定運動員的動作完成情況,滿分為10分。在正式的蹦床個人套路中,共有5名技術裁判,他們會按運動員的完成情況去即場評定技術分,其中中間3個技術分的總和為該套動作的技術分。

(2)難度分

蹦床套路的另外一個主要組成部分為難度分,難度分的計算主要靠動作的翻轉周數所決定。世界頂尖運動員在訓練時候,整套動作的難度分可達至17分至185分左右,在2004年加拿大錦標賽上,曾經出現過185分的難度分。難度分加上技術分,便是一名蹦床運動員於個人套路中的最後得分。

(3)同步分

在蹦床同步競賽中,同步裁判還會根據2名運動員的套路表演的同步性,評定該套路的同步分,同步分的滿分為10分,同步分加上技術分再加上該套路的難度分為一套同步套路的最後得分。

青少年競賽特定規則

特定規則的內容包含“一加三減”,即騰空高度加分、基本姿態錯誤減分、基本技術錯誤減分和位移過大減分。

(1)騰空高度加分

騰空高度加分是針對成套動作而言,成套動作時間指運動員開始做第一個動作離網的瞬間至運動員完成最後一個動作下落觸網的瞬間,根據成套動作的時間來確定如何加分。

(2)姿態錯誤減分

基本姿態是指蹦床運動員完成動作時參與活動的身體各部位的外部表現形式。基本姿態包括頭、臂、軀幹、腿、腳等身體基本部位以及表情等。基本姿態的質量具體表現在身體姿態的正確性和優美性、運動員對身體姿態的控製能力,優雅自信輕鬆的表情等方麵。

競賽中,運動員出現基本姿態錯誤,除執行國際蹦床規則逐一扣分外,還要根據整套動作的完成情況追加扣分,每套動作基本姿態錯誤的追加扣分不得超過10分。

基本姿態錯誤有:

①四肢腳、腿、膝、髖、手、臂出現非技術性的勾、屈、分;

②團身完成團身、屈體空翻時,團身不緊、屈體角度過大;

③挺胸團身、屈體後空翻抬頭挺胸;

④位置完成空翻或轉體後的手臂位置不正確,手指與上臂應成一直線,五指並攏貼於體側。

(3)技術錯誤減分

基本技術是指蹦床運動員完成各種不同結構類型動作時起關鍵作用的技術或技術環節。基本技術寓於起跳、空翻、轉體和連接等動作之中,並通過不同的難度動作表現出來。基本技術質量具體表現在運動員完成單個動作的技術要領的正確性、先進性、藝術性,動作技術規格以及流暢性、節奏、高度等和成套動作的熟練性、穩定性、協調性等方麵。

競賽中,運動員出現基本技術錯誤,除執行國際蹦床規則逐一扣分外,還應根據整套動作的完成情況追加扣分,每套動作基本技術錯誤的追加扣分不得超過10分。

基本技術錯誤有:

①起跳未充分起跳,空翻的翻或轉過早;

②空翻團身、屈體空翻時,團身、屈體速度不夠;

③展體團身、屈體空翻展體速度慢;

④時機團身、屈體空翻展體時機過晚;

⑤著網空翻下落時,過早屈髖、屈膝準備著網;

⑥分腿起跳、著網時分腿過大,超過肩寬。

(4)位移過大減分

蹦床項目的運動軌跡近似於上下垂直運動,要求運動員完成動作的起點和落點盡可能地在網的中間位置。技術上的位移是合理的,但位移不能大。控製好位移是準確性的前提,是安全性的前提,同時也是技術正確性、合理性的表現。

競賽中,我們把網麵紅線所組成的方框定為不扣分的區域,運動員壓線或出框要單獨扣分,由裁判長助理(視線員)執行。具體扣分標準如下:

①壓線每壓線一次扣01分;

②出框每出框一次扣02到03分。

(5)技術評分方法

競賽增設計時裁判員,計時裁判員對運動員完成的成套動作進行計時,並對照高度加分表確定所加分值,經裁判長確認後,加在最後得分中。一套動作的高度加分最多不能超過03分。

對基本姿態錯誤和基本技術錯誤的追加扣分由每位技術裁判員執行。一套動作的基本姿態錯誤和基本技術錯誤的追加扣分最多分別不能超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