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說話人在句中的位置怎樣

記敘人物或事件,有時要有語言描寫,而語言描寫又要交代說話人及其神態、動作。根據描寫方式的不同,說話人在句中的位置是比較靈活的,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放在前麵,用冒號表示後麵是所說的話。如:

①周瑜疑惑起來,說:“到了第三天,看他怎麼辦?”

②海娃放開嗓子說:“沒錯!我走過的,放心走吧!”

2.要說的話講完之後,在後麵補出,用句號收住。如:

①“這是我的妻子。”他指著母親說。

②“你的手可沒洗幹淨呢。”她皺一下眉頭,這樣說。

3.放在本人所說的兩段話的中間,用逗號隔開。如:

①“怎麼會不認識!”孩子很有信心地回答,“我和叔叔常到磨坊那兒的壩裏去釣魚。那兒的狗魚可凶呢,能吃小鵝!”

②“這裏春天雨不多。”姑娘不同意地說,“去年春天就沒怎麼下雨。……”

4.在兩個人一連串的對話中,因為說話者在前麵出現過,後麵可以省略。這不會引起誤解,讀者可以從上下文中推斷出來。如:

①“我的講義,你能抄下來嗎?”他問。

“可以抄一點。”

“拿來我看!”

②“在六月裏,你們不是賣十三塊嗎?”

“十五塊也賣過,不要說十三塊。”

“哪裏有跌得這樣厲害的!”

“現在是什麼時候,你們不知道嗎?各處的米像潮水一樣湧出來,隔幾天還要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