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觀念的較量
一個法國學者去非洲參與動物保護工作。那裏有一種犀牛,因為“全身是寶”而遭到土著的追殺,他看到此景,心中十分悲痛。
一天,他隨當地全副武裝的巡邏隊去森林考察,碰上3人偷獵。巡邏隊迅速包圍了他們,用喇叭喊話,勒令他們放下武器。偷獵者哪裏會輕易投降呢?抱著武器尋找突破口。情急中,有個偷獵者率先開槍,打傷一名巡邏隊員。這下激怒了大夥兒,巡邏隊也舉起武器還擊。激戰約5分鍾,偷獵者知道自己勢單力薄,豎起白旗投降了。
令人振奮的是,這3個被捕者中有一個就是早已掛上號的“偷獵大隊長”。此人凶悍且狡猾,一直與巡邏隊周旋,兩年來讓他們頭疼不已。回到駐地,許多巡邏隊員衝上來要揍“偷獵大隊長”,他竟然鎮定地望著他們,沒有懼怕的樣子。遺憾的是:那個國家的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偷獵者要坐牢,所以這3個偷獵者隻是被分別關押在巡邏隊的黑屋子裏。開始那幾天,總是有巡邏隊員結伴找到“隊長”,將他打得鼻青臉腫。法國學者聽說了,趕去勸阻,卻沒有什麼效果。更令學者驚慌的是:沒有抓獲的偷獵者居然用金錢來巡邏隊“活動”,以“營救”被捕的同夥。而巡邏隊得到“好處”後,真的想放人了!學者與巡邏隊交涉,最後隻得到一個許可:讓他與“隊長”同住黑屋子,10天後準時放人。
這10天是在“教育”中度過的,因為學者帶了許多書籍、圖片甚至一台錄像機進去。外麵的人除了定時給他們送飯、放風外,什麼也不管。到了放人那天,凶悍且狡猾的“隊長”一反常態,與大家握手道別,還保證以後不再幹偷獵行當——誰相信呢?
事實證明“隊長”沒有違反諾言,那塊地方除了零散的偷獵者,再也沒有一支有組織有紀律的偷獵隊出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