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3 / 3)

命有用梟者,為事多不仁,婦人不宜有之,殺者女人亦忌之。何況又逢梟而衝之,綠珠之命,未嚐有之。以此譬喻之言,學者宜詳審之。

秋水通源,剔眸立節。

此言壬癸生於秋月,又兼有亥子水之源者。況秋金旺而又生水,水性清,金性剛。又以眼喻秋水,故雲剔眸,有節之操。

冬金坐局,斷臂流芳。

金生於冬月,又得巳酉醜局,此金之從類。夫金之性主義,有剛果毅然之立。男子稟之有威武之權,女人稟之有堅貞之節。此謂冬金者,則為金白水清,且水冷而金寒,故雲斷臂流芳,其理然矣。

姐妹同宮,未適而先有恨。

姐妹者,比劫也。如甲生,重見甲乙之類。如甲寅乙卯之日月,謂之同宮。恐有爭妒之意,故未適而先有恨。

命財有氣,配夫到老無憂。

命,謂本命也。財,謂財帛也。二者有生旺之氣,可以榮身,可以助夫,豈不謂之到老而無憂也。

是以榮枯貴賤,所造淵源,務要投明博學,領受真傳。若夫理誤時差,雖先賢不自知矣。

定真篇

夫生日為主者,行君之令,法運四時,陰陽剛柔之情,內外否泰之道。

以生日為主者,以所生之日幹為主。譬之人臣也,行君之令者 即主行月令,提綱所起之運也,言君者,即本命年庚也。如本命甲子,年即是歲君。正月生,月令建丙寅。男命則運順行丁卯戊辰,故謂以日為主者,蓋以其為如人臣,主行歲君所建之月令,為命運也。法運四時者,法者,理也。運者,行運也。四時者,春夏秋冬也。子平之理,如運行寅卯辰,則屬春,行巳午未,則屬夏之類是也。陰陽剛柔之情者,蓋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陽之性情則剛,陰之性情則柔也。內外否泰之道者,蓋十二支中所藏人元,謂之內,十幹露出謂之外。否者塞也。泰者,通也。若八字中,天幹陰陽,剛柔配合有情,地之提綱所藏人元用神或財或官或印,行生旺胎養運。則吉而向泰,行死墓絕運,則凶而向否。

進退相傾。

賦雲:將來者進,成功者退,蓋春木夏火秋金冬水,與夫四季之土,其氣進也。或用之為財官,斯美矣。若春水土夏金秋木冬火,其氣休囚,謂之退矣。或用為財官,未善也。又用神行運值旺相則吉。行死絕休囚則凶。此進則彼退,彼進則此退,入此則出彼,出彼則入此,互相傾逐如此。

動靜相伐。

八字或甲日幹,有辛字為官,又露庚字為煞,斯謂之動。動,擾動也,即庚逢丙擾之意。若有物以製其殺,或合其殺,而無丁字以傷其官,斯謂之靜。靜。安靜也。地支有衝刑破害,亦謂之動,否則靜也。行運亦有生克製化,宜向宜背者,是即八字動靜相伐之謂也。舊說幹為天,能動不能靜。支為地,能靜不能動。甲乃天之首,子乃地之首,終於亥。甲傳與子。周流不息,循環十二支,一動一靜,一陰一陽,相代用之。

取固享出入之緩急。

固,滯塞也,亨,通達也。八字日主贏弱,四柱財官七殺乘旺,或印綬被傷財破,此等乃滯塞之造。日主健旺,而值財官印綬,無少傷克,或煞有製,此等乃通達之造。出者,脫也。入者,交也。運順行如出戌入亥,逆行如出亥入戌之類。或有值宜向之運,於早年而達之迅速者。亦有或值宜向之運,於晚年而達之遲緩者,至於固滯之運,亦有早暮不一,學者須識取之。

求濟複散斂之巨微。

濟,功名之成也。複,功名反複不就也。散,財之破也。斂,財之積也。功名之濟複,財帛之散斂,雖有大小多寡之不同,皆命運所主。若八字原有官,行官運則發官。原有財,行財運則發財,原有災,行災運則發災。學者須搜求之。雖然亦要識其地方山川風氣,平日所產人物可如,方得大小高下之理。古雲生江南則為橘,生江北則為枳。正此之謂也。

釋之曰:法有三要,以幹為天,以支為地。支中所藏者為人元,分四柱以年為根,月為苗,日為花,時為實。又釋:四柱之中,以年為祖上,則知世代宗派盛衰之理:月為父母,則知親蔭名利有無之類;以曰為己身,推其幹,搜用八字,為內外生克取舍之源。幹弱則求氣旺之藉,有餘以補不足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