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猛龍過江(1 / 2)

我在海上飄了七天,渾身酸痛,發燒,說胡話,眼看就要魂歸天,被過路的船搭救,等清醒時,人已經到了彭湖縣。

我的左肩塌陷,肋骨三根斷成八段,醫生用了十六個釘子才全部複位,在床上躺了半個月,開始下床活動。

起先我以為這是福建沿海,後來才知道,福建沿海在對麵。

不過還好,這裏也是中國。

救我的是一艘小船,救我的人聽說叫花戎,起先我以為是小李廣花容,是個英俊的白麵小生,見麵才知道,是個體重一百八滿麵絡腮胡的大漢,不像花榮像李逵。

花戎是當地社團的一位領導,據他說是堂主,下麵還有香主,他發現我的時候,我已經奄奄一息,原則上,他是不會管這些爛事,但是他看到我手中握著一把刀。

他就知道,我是江湖人士,也就是他們口中的迫迌界人。

本著死馬當活馬醫的原則,他把我送去醫院,說是出海遇到風暴,故而受傷。

經過半個月的調養,我能下地走路,能吃肉喝酒,就從醫院出來,住在澎湖縣忠孝路一個巷子裏,是花戎老宅。

我問他,這個忠孝路,是不是童安格唱的那個:走在忠孝東路?

花戎很驚訝:哎呦,你也知道忠孝東路啊,不過那個忠孝東路很繁華啦,在台北,這裏是澎湖,兩碼事。

隨後,他就對我的刀產生興趣,準確來講,是對我的來曆感興趣。

明人不說暗話,我明告訴他,我是混江湖的,被仇家暗算,才漂流在海上。

花堂主是個認真的人,他對未知的事物保持強烈的好奇,問我這把刀的出處。

我告訴他,這把刀是我爺爺傳下來的,當年遠征軍追擊日軍,從一位日本軍官身上繳獲的。

這番話說完,花堂主對我肅然起敬,刮目相看。他說:“虎父無犬子,你爺爺是抗戰英雄,你就是英雄的後代,我不管是誰在迫害你,到了我這裏,就是我的兄弟,我來保護你。”

這番話讓我汗顏,我爺爺根本不是什麼抗戰英雄,他就是個土財主,雖然沒欺壓過人,但畢竟雇過長工,所以後來插過牌子遊行,被很多人聲討。

花戎對我講,製刀技術很複雜繁瑣,我們表麵看刀身是一體,其實不是,刀鋒是刀鋒,是用刀身包起來的,然後經過火淬,鍛造等工藝才成。還讓我看武藏刀身,靠近手柄的部位,刀身已經隱約有裂紋,和刀鋒分離,這說明,我經常用這把刀做破壞性對撞。

真正懂刀之人,是不會用刀鋒去斬鈍器,那怕有削鐵如泥的功效,也不會去故意削鐵,刀的主要目的,還是切肉。傳統的日本武士決鬥時,都不會允許兩刀相接超過三次,否則就不配用刀。

這裏包含的,不僅僅是對武道上的極致追求,更多的是對製刀大師的感激和尊敬。

一番介紹說的我慚愧,回道:“大哥說的好,我的確是埋沒了這把刀,按說寶刀配英雄,我應該把刀送給更懂刀的人。但這把刀對我而言非常重要,已經超越了刀本身的價值,他不僅僅是一把刀,更是祖輩們流傳下來的信物。”

花堂主不解,問什麼信物。

我這邊就開始吹了。

話說當年遠征軍血戰緬甸,部隊裏麵有一對關係特鐵的結拜弟兄,是生死之交,相互約定抗戰勝利後娶妻生子,若是兒子就結為弟兄,一子一女就結為親家。

在一場戰鬥中,他們打死一名日本軍官,繳獲了戰刀三把,其中兩長一短,我爺爺拿了最鋒利的那把短刀,另外兩把長刀被結拜大哥拿走。

轉眼間抗戰勝利,但兩人的際遇不同,一個留在新中國,一個背井離鄉去遠方,這把刀,就成了唯一的信物。

換句話說,這把刀有可能給我找到一個媳婦或者是一個弟兄。

花堂主微微頷首,這才明悟,“兄弟,你放心,我花某人別的本事沒有,就是朋友多,既然你來到這裏,就由我來代你放出消息,尋找故人。”

這話說的我更慚愧,武藏短刀分明是我五萬大洋買來的,現在卻變成了我爺爺的遺物,並不是我有意撒謊騙人,而是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一無所有,唯有一把刀可以依靠。

若是刀都沒了,如何生存下去都是個問題。

若對方是個普通漁民倒也好說,但對方話裏話外行事作風都在告訴我,他是幫會中人,做的自然也是非法之事。論道義,江湖中人最講道義。但更多的江湖中人喜歡破壞道義,是人是鬼,誰能說清。

我家裏有臥床不起的妻子,有嗷嗷待脯的小兒,還有幾個如花似玉的紅顏知己,如何敢把命丟在這外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