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耐不住誘惑,女人耐不住寂寞,很多年前我都知道這兩句話,卻從沒仔細品味過這兩句話裏的含義。
寂寞對女人而言,是極其致命的,無論美醜,女人都希望有人關注自己,在乎自己,欣賞自己。
我早就知道阿彥有話嘮這個毛病,她的嘴巴喋喋不休,不是在吃,就是在說,我隻當那是缺點,卻不曾想過其中深意。
阿彥太孤獨了,這個世界上她沒有親人,她是被人從山上撿回來的,按照養母的計劃,阿彥長大,要麼給張靈仙做媳婦,要麼給張靈仙換個媳婦,她的命運一早注定了的。
她在飯店裏殺蛇宰雞,成日裏髒兮兮,麵對的隻有動物,誰跟她說話?好不容易變成正常人,卻找不到一個可以傾吐心事的朋友。
我猜,在中山的那一年,可能是她人生中最幸福的時光,每天有好多個人陪她說話,聽她傾訴,分享她的喜怒哀樂。
她本來不是話嘮,是因為沒有朋友,甚至沒有閨蜜,硬生生被生活逼成了話嘮。
她需要有人傾聽自己心聲,需要知己,已經到達迫切地步。這種情況下,阿瑟出現了,他是個騙子,是個情場老手,短短一番接觸,就抓住了阿彥的心理脈搏,說些她喜歡聽的,順她意的,成功俘獲她的心。
人的前半生,男人要關注的事情太多,球賽,股市,生意,交際,等等此類。而女人呢,她隻關心是不是有人愛自己。
對於阿彥而言,阿瑟懂自己,愛自己,哪怕他是個黑人,是個爛人,她也不在乎。
愛情是毒,但女人就願意喝下去。
我說阿彥傻,昔日的阿蓮難道不是?莎莎難道不是?
這事得從長計議,問題不在阿彥身上,在我,是我平時給她的關心太少了。
不,我平時壓根就不關心她,不但不關心,我還在有意的疏遠她,我怕我跟她太近,就忍不住吃了她。
我對阿彥道歉:“對不起,是我的錯,我之前太疏忽了,但我向你保證,我會做出彌補。”
阿彥翻著眼皮,“不用了,你答應我結婚就好。”
結婚是可以,但是,以前說過的三軍儀仗隊……這需要時間準備。
阿彥道:“不用了,特殊情況特殊處理,一切從簡吧。”末了小聲補充道:“這隻是走個過場,結完婚他就死了,算我做個好人好事,當不得真,等以後我找到好男人,你再給我辦一場盛大婚禮。”
看看,阿彥還不算完全變傻。
我同意阿彥嫁給阿瑟,病房裏的幾個黑人高興極了,輪流去握阿瑟的手,說土語,應該是祝福的話。
我招呼邊鋒說:“結完婚就送他回老家,辦利索點。”
邊鋒不解,欲言又止,最後大著膽子道:“老板,要不今晚就給他送走算了,一了百了,免得明天還要折騰。”
話是對的,但畢竟阿彥開了口,千金難買人高興,丫頭替我照顧阿妹那麼多年,又帶了幾個孩子,這份情誼用金錢無法衡量,就算是玩遊戲,花點錢給她玩,沒什麼。
相比我其他幾個女人,阿彥都算省事的了。
聽說要結婚,阿瑟的褲襠也不疼了,堅持著下床,表情激動悲憤,抓著我的手不放,謝謝大哥!
又要去攬著阿彥肩膀,我趕緊阻攔,“按我們的風俗,新郎新娘結婚前夜不能見麵,分開分開。”
阿瑟嘿嘿笑著,手縮回去。
有個黑人打了一竄電話,不多時,病房裏擠了黑壓壓一群,四五十號,嘰裏咕嚕說著土語,身上冒著奇怪的味道,騷的不行,都是跑來祝賀的。
阿瑟強撐著起床,要去定做西裝,明日婚禮,他要穿的隆重些。
阿彥激動異常,央求我帶著去挑婚紗。
如此也好,我實在不想混在這些黑人中間。
阿彥去了婚紗店,試一套就跑來給我看,問我漂不漂亮,我說漂亮,要不是我現在有老婆,肯定要跟阿瑟爭一爭。
阿彥就咧著嘴笑,標準傻白甜。
最終選定一條荷葉公主裙,頭上有皇冠,一套下來十五萬。
租一天三千。
阿彥央求我買,她說:“這婚紗好漂亮,我要天天穿。”
這一刻,我就是慈祥和善的大哥,無論她有什麼要求我都會滿足。
阿彥穿了婚射舍不得脫,問我,明天進入教堂,是先邁左腳還是先邁右腳?程序是什麼?先做什麼後做什麼?
我跟她解釋,阿瑟信伊斯蘭的,不會去教堂,頂多就是一場中式西洋婚禮,該怎麼做由司儀掌控。
阿彥這才了然,又跑去鏡子跟前美去了。
站在鏡子前麵半個多小時,忽然想到一個問題,跑回來問我,“阿哥,我要是真的嫁去非洲,從此見不到麵,你會想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