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校運動會裁判員特點
裁判員是學校運動會的主要實施者。學校運動會和其他體育競賽一樣,都是裁判員依據統一的規則,組織與實施學生運動員或運動隊之間進行競技較量。裁判員由體育教師、部分教工、學生等組成。裁判員是競賽規則的執行者,要對競賽的進程進行監督,要對競賽的結果進行裁決。
學校體育運動會裁判員的道德水平與業務水平直接影響著競賽的質量。裁判員有意和無意的錯判、漏判都會對競賽的結果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因此,必須要重視裁判員的培養和訓練,要有計劃、有組織地培養一批有水平有能力的學校體育競賽裁判員,為舉辦高水平的學校體育運動會奠定良好的基礎。
人數較多
由於學校運動會項目多,學生參加人數多,場地大而分散,加之裁判工作專業性強,所以,需要投入大量的裁判員。
是業餘性
學校運動會裁判員大多數都是業餘裁判員。他們來自不同的工作崗位,以學校的教師為主,部分項目還配有學生,一般都是自願和義務的。因此,業餘性是學校運動會裁判員的另一個顯著特征。
樂於奉獻
學校運動會時間集中,裁判工作時間長,裁判員身心長時間處於高度緊張狀態。學校運動從整體上講是項室外運動,風吹雨淋,烈日曝曬、寒來暑往各種氣候條件都會碰到,工作量大,體力消耗大。所以,吃苦耐勞、身體強健是裁判員的特點,也是對裁判員的要求。
善於管理
組織管理能力強是裁判員的特點之一,這與他們長期從事教師工作有一定關係。在競賽中,成百名運動員需要經裁判員的組織走上跑道和進入競技場,而對這些運動員又需要進行多方麵的管理,使之符合規則要求。總之,競賽中組織和管理的工作量極大,如果缺乏組織管理能力,就不能勝任裁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