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乒乓球競賽的編排

(一)編排的任務和目的

編排工作的任務是將各個項目所要進行的全部比賽,在一定的時間內,科學合理的安排在一定數量的球台上,按一定的秩序進行比賽;也就是確定全部比賽的日期、時間、台號。

編排好比戰役的作戰部署,編排方案影響到運動隊、裁判組以及大會各方麵的工作人員和觀眾,影響到場館、交通、住宿和其它各項保證工作,更重要的是它在影響電視轉播時,也影響著比賽的收益。編排工作的彈性是很大的,它是由裁判長根據各方麵的情況和條件,用主觀設想的方法解決問題,但其最終效果將由各方麵的人員、各方麵的工作來綜合檢驗。因此,編排工作十分重要,它是大會圓滿完成的保證。

編排的目的:

(一)編排的目的是為了考慮參賽者和觀眾的利益,最有效的利用時間和可供使用的球台。必須保證參賽者有一個較為合理的比賽時間表,在兩場比賽間有足夠的但又不過分的間歇,觀眾希望在他們方便的時間和情況下觀看最精彩、最有趣、最感興趣的比賽。

編排的效率越高,能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就越多,完成比賽所用的總時間就越少,因此,科學合理的編排,不但可以可提高組織者來自報名費的收益,還可通過節省總比賽的天數來減少運動員食宿的開支。

(二)編排的目的是為了考慮新聞媒體的需求,報紙有報道的截止時間,關鍵性的比賽不應該在一天中安排的太晚,以至使比賽成績趕不上當天報紙的出版。所以,在有可能的情況下還必須將特別的比賽安排在能進行電視轉播的時間和特別的球台上進行。

(三)如同電腦抽簽一樣,也常常用電腦來進行編排,這將非常有助於製定計劃。然而必須認識到,由於電腦沒有人腦靈活,在編排時它不可能全麵地考慮問題,也不會選擇可能精彩和觀眾感興趣的比賽,因此,電腦編排可能沒有人工編排好。例如:電腦不會預測到A和Z之間的比賽可能是一場精彩的比賽,應該安排到有盡可能多的觀眾觀看比賽的時間和地點進行比賽,而C和Y之間的比賽可能是平淡無奇的比賽,應該安排在不引人注目的地方在觀眾較少的時間進行比賽。因此,裁判長或負責編排的副裁判長應該充分的了解編排的原則,至少在必要時能對電腦的編排結果進行修改,但電腦的對於那些需要多次重複的工作,辦公效率高,且不容易出錯,所以裁判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盡量利用電腦的長處。對於那些必須注意的特殊情況和必須在特定時間、特定球台進行的比賽用人工進行調整,以保證編排方案的合理和完美,並盡量符合現場觀眾、電視觀眾和新聞媒體的要求。

(四)裁判長應該充分了解編排的原則,至少必要時能對電腦的編排方案進行修改。在不能使用電腦或使用電腦但結果不能令人滿意時,則必須由裁判長進行人工編排或人工調整。裁判長堅持采用人工編排與絕對依賴電腦編排一樣,均不稱職,裁判長應該在可能的情況下利用電腦的長處,同時在需要時具有進行人工編排的能力。

(二)編排的原則

編排工作的靈活性很強,主觀因素的影響也較大,但在編排時一定要遵循下列原則:

(一)不能違反競賽規程和比賽指令

比賽開始報名前,比賽主辦單位應向各個有資格參賽的單位(協會)發放競賽規程及比賽報名表,在競賽規程中應說明比賽的日期、地點、項目、辦法等內容,不符合國際乒聯比賽規則和競賽過程的內容,應在其中表述清楚,說明變動的性質和範圍,凡提交報名單

的單位(協會)應被視為同意包括更改的所有比賽條件。因此,在進行比賽編排時,應嚴格按照比賽的規程進行,如必須變動應征得所有參賽單位(協會)的同意。目前國際重大比賽前,國際乒聯或洲聯合會一般都要向承辦協會發比賽指令,它包括對比賽日程的具體要求,是進行比賽編排必須參考的文件。

(二)不能連場

連場是指一名運動員在進行了一場比賽之後沒有休息,馬上進行下一場比賽。由於乒乓球比賽有五個單項,一般情況下單項比賽均同時進行,而運動員又要兼項,因此,應避免下列情況發生:女單比賽接女雙比賽、男單比賽接男雙比賽、女單比賽或女雙比賽接混雙比賽、男單比賽或男雙比賽接混雙比賽,否則將有可能發生連場。例如:8:00,1台至台8女單下半區,8:40,1台至8台女雙上半區。因此,在參賽運動員剛剛賽完一場比賽時,不應要求其進行另外一場比賽,但同樣也不因該在相連的比賽間等上幾個小時。比較理想的是淘汰賽的前幾輪,兩場比賽的間隔時間不少於一場、不多於三場的時段。但在後麵的輪次中,由於比賽比較緊張激烈,運動員彼此之間技術水平的差異變小,因此,一般運動員們可能喜歡間隔時間長一些,但此時還有比賽任務的運動員人數減少,而且可能還有兼項,所以在編排時一定要謹慎處理。

(三)不能重場

重場是指一名運動員在一張球台上進行比賽,同時他在另一張球台上還有其它的比賽,這主要是由於參賽運動員有兼項而造成的,因此,在編排時一定要避免女單比賽和女雙比賽、男單比賽和男雙比賽、女單比賽或女雙比賽和混雙比賽、男單比賽或男雙比賽和混雙比賽同時進行,否則將有可能發生重場。例如:8:00,1台至8台女單下半區,8:00,9台至16台女雙上半區。此外,在比賽使用多張球台時,一般情況下各個球台比賽的進度不會完全相同,即使理論上不存在重場的比賽,在每天比賽的較後階段也可能出現重場的情況,因此,裁判長應較好的控製整個比賽場地各個比賽球台的情況,及時調整球台,以保證整個比賽的順利進行,必要時應在每張球台留有一定的空閑時間,以使比賽的耽擱不被積累,同樣,循環小組的比賽最好能相對的集中在比較固定的球台上進行,以防止不必要的連場和重場現象發生。

(三)編排的基本要求

(一)保持運動隊和運動員合理的比賽強度

一個運動隊、一名運動員在一次競賽中總的比賽量是由規程規定的比賽辦法和實際報名的隊數和運動員數決定的,但對一個運動隊或一名(對)運動員在單位時間內的競賽量則是由編排人員決定的。目前雖然國際競賽規則中沒有關於編排的規定,但一般來講;在單項比賽中,未經運動員本人同意,不得在一天內安排其參加超過7場的七局四勝的比賽;不得在4小時一節的比賽中安排5場以上的五局三勝的比賽;不得在5小時一節的比賽中安排3場以上七局四勝的比賽。在團體比賽中未經參賽隊長同意,不得在一天的比賽中安排一個隊超過3次的團體比賽。

1.但由於編排僅僅是比賽前組織人員關於比賽的組織方案,而比賽本身又有許多東西是無法預測的,因此,在編排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由於比賽前對每個運動隊和運動員在比賽中可能取得的成績,對每一場比賽的勝負結果無法預料,因此不應以主觀判斷作為確定一天或一節比賽最大極限量的根據,而應立足於任何隊、任何運動員在每個項目的每次比賽中均有可能獲勝,並以這樣的原則來確定運動隊和運動員的最大極限量。否則,就有可能出現某個隊、某個人、某對雙打運動員在一天的比賽量超過規則規定的最大極限。

2.除非比賽場館離運動員駐地的路程僅僅是走路10分鍾以內,否則運動員一般在比賽的間歇時間都留在比賽場館內,因此,運動員在比賽場館內時間就是比賽時間加上等待比賽的時間,甚至還有等待車輛回駐地的時間。但是,無論如何運動員在比賽場館內都不能得到較好的休息,拖得時間過長會加重運動員的疲勞,甚至影響運動員的比賽成績。因此,一個較好的編排方案應該是盡量降低運動員在比賽場地的停留時間,可用下麵的公式檢驗:安排效率運動員在場地的停留時間運動員比賽時間,運動員的安排效率值越小,說明比賽的編排方案搞得越成功,而且組織者應盡量減少所有參賽運動員的安排效率值,並盡量讓所有運動員的安排效率值接近,以保證比賽的公平合理。例如:一名運動員在早上8點、11點、14點30、16點都有比賽,如果駐地離比賽場館較遠的話,這名運動員有可能整天都停留在比賽場館中,造成運動員體力的浪費。因此,比賽組織者應盡可能的想辦法在保證運動員不連場、重場的情況下,將運動員的比賽集中安排,以確保運動員能夠得到較好的休息。相反,運動員來到比賽場地,應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盡可能的讓運動員多賽幾場。因為,如果比賽場館離運動員駐地較遠的話,運動員在路上因交通問題可能停留時間較長,不僅影響運動員的體力,也給運動員的精神帶來較大的損耗。如果比賽場館發車較少,運動員無論有多少場比賽都必須一同出發、一同返回,這就造成運動員更大的精神損耗和體力的浪費。比如:一個運動員參加男子單打比賽,比賽采取小組循環賽,本組有運動員4名,比賽組織者最好的辦法就是讓運動員在一個單位時間內,在不違反規則的情況下,盡快地將比賽打完,以避免運動員不必要的體力和精神損失,保證運動員技術水平的發揮。但如果將比賽安排在不同的時間,運動員就會因增加車程而造成體力和精力的損耗。總之,如果有可能,運動員駐地應盡可能的靠近比賽場館,從而給比賽組織者創造更大的編排空間,也能更好的保證運動員的休息,確保運動員在比賽中正常發揮水平。

3.由於在乒乓球比賽中大部分運動員都不會隻參加一項比賽,而比賽時由於運動員在男女雙打和混合雙打的不同組合,以及不同項目分別抽簽,就會造成運動員在各個項目中極其分散的狀態。因此,在編排時就不能存在僥幸心理,而將同性別的單打和雙打、男女單打和混合雙打、男女雙打和混合雙打同時進行比賽,或連續進行比賽,如果這樣編排,就有產生連場和重場的可能性,同時,連續比賽的場次越多,連場和重場的概率也就越大。因此,這類編排在乒乓球比賽中應該禁止。如果實在無法避免,也必須盡量減少比賽的場次,並進行必要的補救,比如說2003年在泰國舉行的亞洲乒乓球錦標賽,由於混合雙打比賽的時間是電視台早已確定的固定時間,而之後又必須進行其它單項的比賽,理論上講無論進行哪一個單項的比賽都有可能出現連場,為了減少產生連場的概率,首先應選擇接單打比賽,而不是雙打比賽;其次,由於接單打比賽連場的可能性最多隻有兩場球,因此,用八張球台的本次比賽,可采用下麵的方法進行編排:

13:40混雙決賽

14:30女單第3輪1至8台

15:10女單第3輪1至6台

這樣,即使有兩場單打與參加混雙運動員決賽的運動員相同,出現連場,也可讓運動員休息一場,在5:10再開始比賽,從而較好的解決了與混雙決賽銜接的問題。

此外,由於同樣的原因,在安排單項比賽時,需要考慮有同一性別參加的比賽,應按照競賽規程的規定安排比賽量,以保證任何人抽入任何位置都不會出現一天的比賽量超過國際比賽的編排慣例,但目前國際競賽規程中關於一天比賽的量已無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