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乒乓球競賽的淘汰賽
(一)定 義
淘汰賽是乒乓球競賽的一種基本比賽辦法。是將所有參加比賽的運動員(隊)編排成一定的比賽秩序,有相鄰的兩名運動員(隊)進行比賽,敗者淘汰,勝者進入下一輪比賽,直到淘汰成最後一名運動員(隊),這個運動員就是本次淘汰賽的冠軍。
優點:
(一)比賽的雙方具有強烈的對抗性,既沒有妥協的可能,也不受第三者的影響或去影響第三者,非勝即敗,敗一次即失去了繼續比賽的權利。
(二)可容納較多的運動員(隊)參加比賽,需要的時間短、場地少。
(三)比賽逐步走向高潮,並在最高潮的一場比賽——冠亞軍決賽後結束整個比賽。
缺點:大部分運動員(隊)的比賽場次少、機遇性強、名次的合理性差。
(二)淘汰賽的抽簽
(一)單循環賽號碼位置數的選擇
為保證除第一輪之外,每一輪的比賽運動員人(對)數都是2的倍數,就必須讓第一輪的位置數為2n,因此,第一輪的位置數應為大於報名人(對)數的最小的2n,多餘部分用輪空來補足。例如:30人參加比賽,單淘汰賽的號碼位置數應選擇32=25;50人參加比賽,單淘汰賽的號碼位置數應選擇64=26。
(二)單淘汰賽輪數和場數的計算
如果參賽運動員的人(對)數為R,而號碼位置數為2n,則單淘汰賽的輪數等於n,場數等於R-1。
例如:30人參加比賽時,R=30,號碼位置數為 32=2n;輪數=5;場數=30-1。
(三)輪空、輪空數與輪空位置
輪空:在單淘汰賽的第一輪,由於參賽人數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等於2n,而要保證除第一輪外,每輪比賽的人(對)數均為偶數的話,就必須補足位置,使第一輪的位置數剛好等於2n,補足的虛設參賽運動員就叫做輪空。
輪空數:虛設的參賽運動員的數量就是輪空數。輪空數=號碼位置數—參賽運動員數。例如:由30人參加比賽,輪空數=32-30=2。
輪空位置:虛設參賽運動員的號碼即為輪空位置。輪空位置的分布應是均勻的,各區之間的差值不得大於1。比賽前可從輪空位置表上查出所需要的輪空位置。
查表方法:首先確定號碼位置數和輪空數,然後按照輪空數 依次從左到右摘出小於比寨位詈數的號碼即為輪空號碼。例如:50人參加比賽,應選擇64為號碼位置數,輪空數=64-50=4,即有14個輪空位置,查表得:2、63、34、31、18、47、50、15、10、55、42、23、26、39位輪空位置。
(四)種子、種子位置
種子:為了部分的克服單淘汰名次的不合理性,一般采取在抽簽前根據一定的原則確定一些參賽運動員為強手,在抽簽時按照規則將他們避開,盡量晚些相遇,而最強的兩位運動員則最後相遇。這些被特定安排的強手就是“種子”。
種子位置:種子所在的號碼位置即為種子位置。種子位置的分布應是均勻的,各區之間的差值不得大於 。比賽前可從種子位置表上查出所需要的種子位置。
按比賽所設的種子數目,依次逐行從左到右摘出小於或等於比賽號碼位置數的號碼,即為種子位置號碼。例如:有50人參加比賽,號碼位置數為64,比賽設8名種子,種子位置依次為:1、64、33、32、17、48、49、16。
從種子位置表和輪空位置表可以看出輪空位置正好在種子位置的旁邊(如果輪空數不大於種子數時),這是因為種子運動員有優先輪空的資格,因此,知道其中一種就很容易的找到另外一種。
(五)抽簽的方法和步驟
1.核對報名單。
2.計算輪空數,查表確定輪空位置。
3.確定種子名單,查表確定種子位置。
4.填寫抽簽平衡控製表。
5.從號碼中找出輪空號碼,並從號簽中取出輪空號碼。
6.從號簽中找到種子號碼,並分批與種子名單一起放好。
7.種子分批抽簽,直接定位。
8.非種子運動員進入1/4區或1/2區。
9.非種子運動員定位。
(六)抽簽的原理
單淘汰的抽簽並不是沒有原則的隨機抽簽,在確定了某個號碼位置的淘汰賽以後,每個上、下半區,各個1/4區、1/8區可以容納的運動員數是固定的,而且基本上是平均分布的,各區之間的差數不得超過1。因此,抽簽時如果不進行控製,任其自由進區,當某一個區的位置全滿後,同隊運動員就不能按照規則的要求被均勻的抽入不同的區域。如果不遵守抽簽原則,就會造成抽簽失敗。而過多的、不必要的、不應該的控製,又會使抽簽不合理,甚至失去意義。所以,抽簽的過程決不是盲目的,而應該是科學的、有預見的。科學性和預見性表現在,在抽簽前預見到抽簽的大致進程和大致的結果,從而使受控製的麵應該控製到最小,受控製的對象應該是各單位技術序號排在最後的運動員,各單位無論抽簽先後受控製的機會基本相等,而且在進行控製時仍有機遇,不完全是人為的安排。
為了做到抽簽過程的預見性和科學性,就必須在抽簽前對所有的參賽隊和參賽運動員進行區分,這種區分不僅僅是區分種子運動員和非種子運動員,而應是對參加比賽的全體運動員,有了這種區分,負責抽簽的裁判長就能更好的認識並運用抽簽過程的規律性,正確處理“抽簽的機遇”和“控製”這一對矛盾。
對所有參賽運動員進行區分的方法
單淘汰賽是單項比賽的主要方法,通常我們進行抽簽時采取 1/4的抽簽方法或1/2的抽簽方法。
(1)采用1/2區抽簽時對參賽運動員(對)的區分方法和抽簽控製。如果采取1/2的抽簽方法,所有的參賽隊無論有多少名(隊)運動員參加比賽,都可以將他們區分為單數運動員(對)的參賽隊或雙數運動員(對)的參賽隊。在進入1/2區的抽簽時,雙數運動員(對)的參賽隊的運動員可以平均分配到各個1/2區內,而單數運動員(對)的參賽隊的運動員則不能被平均的分配到各個1/2區內,排名最後的運動員應當受到控製。因此,有雙數運動員(對)參賽的運動隊就是“整隊”,它的運動員數一定為2n,在抽簽時所有運動員(對)都不需要控製。而有單數運動員(對)參賽的運動隊就是“口隊”,它的運動員數一定是2n+1,在抽簽時排名最後的運動員就必須進行控製。抽簽的控製方法為:當某個1/2區的機動數為“0”時,有單數運動員(對)參賽的參賽隊排名最後的運動員(對)就不能抽入該1/2區,但有雙數運動員(對)參賽的運動隊的所有運動員和有單數運動員(對)參賽的運動隊除排名最後的運動員(對)外的所有運動員(對)均不需要控製,可隨意進行抽簽。
(2)采用1/4區抽簽時對參賽運動員(對)的區分方法。如果采取1/4的抽簽方法,所有參賽隊無論有多少運動員(對)參賽,都可以將他們區分為四種類型的參賽隊。
①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除以4後為整數,我們管這種參賽隊叫做“整隊”,這種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一定是4n,抽簽時由於所有的運動員(對)都能被均勻的分到不同的1/4區,因此,所有參賽運動員(對)都不需要控製。
②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除以4後餘1,我們管這種參賽隊叫做“口隊”,這種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一定是4n+1。抽簽時由於無論怎麼分配都會有1名運動員(對)不能被均勻的分配到各個1/4區,因此,排名最後的運動員(對)在抽簽時需要被控製。
③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除以4後餘2,我們管這種參賽隊叫做“呂隊”,這種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一定是4n+2。抽簽時由於無論怎麼分配都會有2名運動員(對)不能被均勻的分配到各個1/4區,因此,排名最後的2名運動員(對)在抽簽時需要被控製。
④報名參加比賽的運動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除以4後為餘3,我們管這種參賽隊叫做“品隊”,這種隊的參賽運動員(對)數一定是4n+3。抽簽時由於無論怎麼分配都會有3名運動員(對)不能被均勻的分配到各個1/4區,因此,排名最後的3名運動員(對)在抽簽時需要被控製。
因此,上述4種類型的參賽隊的參賽運動員(對)實際上可以被分為兩類(4名以內參賽運動員(對)的參賽隊除外),一類參賽運動員(對)是在本單位中排名靠前的參賽運動員(對),既包含在4n中的參賽運動員(對),在抽簽時他們必須被平均的抽入不同的1/4區內,n為每個1/4區內應有的參賽運動員(對)數,這類參賽運動員(對)在每隔1/4內的位置是在抽簽前即被預留的。因此,在任何情況下都不需要控製,以便保證其完全的隨機性,通常我們把這類運動員叫做“R”型運動員。另一類參賽運動員(對)是那些各單位中排名較後的、包含在餘數中的參賽運動員(對),他們在抽簽時,在適當的時候必須受到一定的控製,才能確保抽簽符合國際乒聯《乒乓球競賽規程》的有關規定,當各個1/4區有足夠的機動數時,他們的抽簽也可保持完全的“機遇”,無需“控製”。而當某一個1/4區的機動是減少到某種限度時,就需要對他們的抽簽進區進行相應的控製,通常把這類參賽運動員(對)叫做“S”型運動員。
運動員人(對)數隊的類型“R”型運動員數“S”型運動員數1口隊012呂隊023品隊034整隊45口隊416呂隊427品隊438整隊89口隊8110呂隊8211品隊8312整隊12而同樣是“S”型運動員由於與他們的所在的參賽隊的類型不同,又應將他們區分成“R-S”型運動員和“S-S”型運動員。“R-S”型運動員是指“呂隊”的參賽運動員(對)中排名最後的2名運動員和“品隊”的參賽運動員(對)中排名最後的3名運動員(對)中的2名運動員(對),由於抽簽時他們一定是在上、下半區各有一名(對)運動員。因此,抽簽時實際上已經為他們在每個半區預留了空位,但在1/4區沒有為他們預留空位。所以,每當抽入一名(對)“R-S”型運動員時,該1/4區的機動數必須減1,但該1/4區所在的1/2區的機動數不變。“S-S”型運動員是指“口隊”的參賽運動員:(對)中排名最後的1名運動員和“品隊”的參賽運動員(對)中排名最後的3名運動員(對)中的另1名運動員(對),由於抽簽時他們的1/2區和1/4區均未確定。因此,抽簽時在1/2區和1/4區均未給他們預留空位。所以,每當抽入一名(對)“S-S”型運動員時,該1/2區和該1/4區的機動數都必須減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