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徑賽起點裁判工作

起點裁判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根據田徑競賽規則的規定和運動會的比賽日程,組織各項徑賽運動員合理地、機會均等地起跑,準時開始比賽。

人員的分工與職責

(1)人員設置與分工

舉行中小型田徑運動會,徑賽起點裁判員通常設置發令員1~2人,召回發令員1~2人,助理發令員1~2人,服務員若幹人。舉行大型田徑運動會時,起點裁判員的人數可有所增加。

起點裁判工作應在徑賽裁判長的領導下,由發令員具體負責。

服務人員的數量根據比賽規模的大小和規格通常設置8~16人。

(2)工作職責

①發令員

負責組織全組裁判員學習規則和規程,進行工作實習。

對裁判員進行分工,製定工作細則。

負責與其他裁判組(如賽前、計時、終點、風速、檢查、賽後等)進行聯係,協調工作方法。

執行發令,有權對起跑犯規運動員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賽資格。

②召回發令員

協助發令員檢查參賽運動員起跑時是否符合規則規定。

如遇有運動員起跑時犯規跑出,應立即鳴槍召回,並向發令員說明該運動員犯規情況。判罰起跑犯規時,以發令員的決定為最終裁決。

發令員未鳴槍時:如發現運動員犯規,不能鳴槍召回,可用聲音召回。

③助理發令員

從引導員處接收參賽運動員,根據檢錄表,安排運動員上道,並核對運動員的道次、號碼,當采用終點攝影計時時,還應檢查小號碼。

起跑時,組織運動員在起跑線後3米的地方排好,並向發令員示意準備就緒。

監督運動員脫衣上道,並提示服務員列隊將運動員的衣物送往賽後控製中心。

檢查運動員“各就位”“預備”動作是否正確,如不符合規則要求,應立即糾正,如符合要求,應立即向發令員舉手示意。

為接力跑第一棒運動員分發接力棒。

④服務員

每次比賽前15分鍾放置好起跑器、道次牌等比賽用具。

負責將運動員的衣物筐列隊送往賽後控製中心(終點處)。

(3)與其他裁判組的工作協調

①與器材組聯係,準備好比賽中所需器材和用品。

②與終點攝影計時組協作,研究裁判工作配合的事宜,安裝發令傳感器,進行工作實習。

③與終點主裁判商定比賽中工作聯係方法,進行實習。

④與賽前控製中心裁判組協作。比賽中,一名助理發令員與賽前控製中心引導員確定好參賽運動員的交接地點和方法,研究確定出現比賽延誤和運動員缺席時的處理方法。

賽前工作

(1)發令員組織全組人員學習規則及規程中的有關部分,進行詳細的分工,製定工作細則,組織裁判工作實習。

(2)檢查比賽場地、器材和用具(如起點線、起跑器、發令槍、子彈、發令台、通訊器材等),熟悉比賽場地和起點位置。

(3)與終點攝影計時、人工計時、終點名次組一起進行現場聯合實習,研究工作配合問題,對服務員進行培訓。

(4)與檢錄組研究工作中的互相配合,明確徑賽運動員的入場時間。

(5)準備好工作所需用具、表格等。

(6)有接力項目時,助理發令員負責準備接力棒。

賽中工作

(1)按規定時間(通常提前1小時)到達比賽場地,檢查布置場地、器材。

(2)按下列原則布置發令台:

①使發令員能看清並用狹窄的視角就能觀察到所有起跑的運動員。

②在110米欄及以下項目的比賽中,發令員應處於終點線的延長線上或延長線前。在采用梯形起跑時,發令員的位置應與各運動員之間的距離大致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