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徑賽檢查裁判工作

檢查裁判組在徑賽裁判長領導下,由檢查主裁判具體負責並領導檢查員進行工作。

賽前要檢查徑賽場地、設備和器材。在比賽過程中,檢查各項徑賽運動員有無犯規情況,在跨欄和3000米障礙跑項目中檢查欄數、欄位、欄高是否準確;在接力項目中,管理好二、三、四棒運動員的上道等工作,如遇犯規,根據規則精神,提交處理意見,確保徑賽項目的比賽公平合理,符合田徑規則。

人員的分工與職責

(1)人員設置與分工

基層田徑運動會的檢查工作通常設置檢查主裁判1人,檢查員8~14人。舉行大型田徑比賽時,檢查員人數可酌情增加。

(2)工作職責

①主裁判

組織全體檢查員學習比賽規則和規程,明確任務、職責和分工,製定檢查工作細則。

安排各檢查員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位置。

②進行裁判工作實習,發現問題及時總結並改進。

③掌握比賽進程,及時處理比賽中出現的問題,與有關裁判組協調配合。

④迅速準確地核實運動員犯規的情況,提出處理意見,並立即報告徑賽裁判長。

⑤當設置1名主裁判時,其工作位置在終點附近。如設置兩名主裁判,則一人固定在終點附近,另一人流動在各項目容易犯規的區域。接到檢查員犯規旗示後一名檢查主裁判親臨現場進行檢查,根據檢查員的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告徑賽裁判長。

(2)檢查員

①按主裁判分配的位置和區域負責檢查工作。

②發現犯規情況,應立即記錄犯規運動員號碼,準確標明犯規地點,迅速通知檢查主裁判,及時填寫檢查報告表。

③4×100米接力比賽時,負責第二、三、四棒運動員上道。

④對接力、跨欄、障礙跑等項目的賽前檢查工作就緒後,各小組長用旗示及時報告檢查主裁判。

賽前工作

(1)主裁判

①組織裁判員學習規則中的有關條款和競賽規程,製定工作計劃和細則,進行現場實習。

②帶領檢查員對場地,欄架、欄架及水池的規格是否符合規則要求進行檢查。

③與終點主裁判商定比賽中的聯絡方法。

④與場地器材組聯係,檢查落實所需器材。

(2)檢查員

①在主裁判的領導下學習有關規程、規則,了解大會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細則。

②進行現場實習,統一裁判方法。區分犯規是主動還是被動,有意還是無意,有利還是無利,是否影響了他人等情況。

③熟悉自己的工作位置、進出場及換位的路線,熟悉各種用具、旗示和表格的填寫方法。

④在跨欄、障礙跑項目中,賽前應及時核對欄位、欄高是否符合該項比賽的規定,如有特殊情況應立即報告徑賽裁判長,由他通知指揮中心。指揮中心發出即將比賽的信號時,檢查主裁判應向徑賽裁判長報告準備就緒。

(3)聯絡旗示

①檢查主裁判與檢查員之間的旗示

預備旗示:主裁判將綠旗直臂側耳舉。

詢問旗示:主裁判將綠旗由直臂側平舉經體前屈臂舉至頭上不動。檢查員麵向主裁判將黃旗上舉表示準備就緒,或沒有犯規。

犯規旗示:檢查員將黃旗上舉在頭上左右擺動。

換位旗示:主裁判將綠旗上舉在頭上左右擺動。

集合旗示:主裁判將綠旗上舉在頭頂上畫圈。

準備就緒旗:檢查員將黃旗由直臂側平舉經體前屈臂舉在頭頂上不動,待主裁判旗放下時再快速放下旗至體側。

②檢查主裁判與終點主裁判和徑賽裁判長聯絡旗示

準備就緒旗:檢查主裁判先舉預備旗後經體前屈臂將旗舉至胸前麵對終點主裁判,表示準備就緒。

犯規旗示:麵對徑賽裁判長將旗在體前左右擺動,提示該組有犯規情況,並請徑賽裁判長處理。

賽中工作

(1)按規定時間(通常提前1小時)到達比賽現場,領取所需物品。

(2)入場前主裁判向檢查員進一步明確本單元的比賽項目、組數、人數及各裁判員在每一個項目中的工作位置和換位時的移動路線。

(3)入場後,對場地、比賽器材進行複查,特別是跨欄項目的欄高、欄距。

(4)每組比賽前檢查員可坐在各自的椅子上。800米與800米以下的項目比賽時,聽到槍聲後立即原地站立,將旗下垂於體側。800米以上的項目比賽時,當運動員經過各自檢查區域時,檢查員站立進行檢查工作。

(5)如有徑賽項目與跳高、標槍比賽場地有衝突時,在該位置的檢查員應及時與該項目的管理裁判員聯係,以保證比賽順利進行。

(6)接力跑時,各接力區的檢查員要核對運動員的單位、道次、號碼及服裝,並組織運動員上道。然後注視終點,準備回答檢查主裁判的旗示詢問。

(7)發現運動員犯規時,應記下犯規運動員的道次和號碼,並用膠布在犯規地點做記號,用旗示向檢查主裁判報告,同時填寫檢查報告表。在填寫報告表時要寫清比賽項目、賽次、組別、犯規運動員的道次、號碼、犯規地點及犯規情節。如因犯規而影響其他運動員,還應寫明受影響運動員的號碼、道次:及受影響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