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田賽運動編排比賽秩序冊
秩序冊是田徑比賽的重要文件之一,是裁判員工作及運動員參賽的依據。一般情況下,一次田徑比賽隻有一本秩序冊。但隨著現代科技水平的提高,處理信息的速度加快,目前大型田徑比賽的秩序冊有總秩序冊和每日秩序冊,使運動員準確掌握比賽時間和對手情況,便於裁判員工作、新聞媒介報道和觀眾觀看。
(1)總秩序冊
①總秩序冊包括下列內容
目錄。
在扉頁或目錄之後應寫明:運動會名稱、主辦單位、批準單位、承辦單位、讚助單位或祝賀單位。
重大比賽可安排賀詞、照片。
組織委員會及下屬委員會(處或組)人員名單。
技術代表、技術官員、仲裁委員會、裁判員名單。
競賽規程、競賽須知、補充通知。
大會活動日程安排。
競賽日程。
代表隊名單(按單位排序)。
各項目參賽運動員名單(按項目、運動員報名成績排序)。
例:男子100米
號碼283461911788321
單位河北山東江蘇北京吉林
報名成績10451048108810901101
參加運動會的人數統計。
田徑紀錄和運動員等級標準。
田徑場地平麵圖。
廣告(秩序冊上可有符合國際田聯規定的廣告)。
注:在隻有總秩序冊的情況下,可將第條內容改為“競賽分組表”(見每日秩序冊內容,包括徑賽分組表和田賽分組順序)。
②完成時間
總秩序冊中的各代表隊名單、競賽日程、各項參賽運動員名單、各代表隊參賽人數統計等,應在接受完最後報名後編寫,其他內容可提前準備好。在裁判員和運動員到賽區報到前印製完成,使各參賽隊一到達賽區就能得到總秩序冊。
③主要工作
根據競賽規程規定,審查報名表
檢查報名表的填寫情況,如發現不符合規程規定之處,及時向技術代表或組委會報告,並與有關單位聯係,力求盡快解決。
做好各項統計工作
為了給編排分組和其他工作提供依據,便於檢查。審查報名表後,應做好各單位參加人數、各項參賽人數和兼項等統計工作。
編排單位順序和號碼
對各參賽單位的報名審查完畢後,應對各參賽單位的次序進行編號,可按報告先後的順序或事先確定的原則排列順序,國際比賽一般以英文字母的順序排列。一般來說應將東道主放在最後。
編排運動員號碼。編排號碼要注意在各參賽單位之間、男女運動員之間留出若幹空號碼,以便在必要時添加運動員。編排運動員號碼有下列兩種方法:
一是大會事先規定各單位的號碼範圍,由各單位自己對運動員編號,並自備號碼布。
二是大會編一編號,統一發放號碼布。
總秩序冊中的各代表隊名單應按以下格式:
姓名號碼對照表
代表隊(號碼101—140):
領隊:
教練員:
工作人員:
醫生:
男運動員(101—120):
號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高體重項目項目
女運動員(121—140):
號碼姓名出生年月日身高體重項目項目
注:一般小型運動會隻編寫號碼、姓名兩項。
編排各項目參賽運動員名單
為了便於各隊確認和比賽分組,應編製出各項目參賽運動員名單。此名單應以報名成績或參考上一年比賽成績進行排序,格式如下:
項目:
運動員號碼姓名單位報名成績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