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鉛球項目的比賽方法
按抽簽排定的順序參加比賽
運動員超過8人,每人可試擲3次,有效成績最好的前8名運動員可再擲3次。當比賽人數隻有8人或少於8入時,每人均可試擲6次。苦第8名成績相等,則成績相等的運動員,也應允許再試擲3次。
鉛球應從直徑2135米的投擲圈內推出。前半圈弧線當中應安裝抵趾板。運動員必須從靜止姿勢開始試擲。
推鉛球規則
推鉛球時,應將鉛球抵住或靠近下額,用單手從肩上推出,不得將鉛球移至肩下或肩後拋擲。運動員可觸及投擲圈或抵趾板內側。但投擲時,身體的任何部分觸及圈外地麵,或以不符合規定的方式將鉛球推出或踏在抵趾板或投擲圈上麵,或器械脫手,均判作一次試擲失敗。比賽中無故延誤試擲時間,也以失敗論處。
運動員在器械落地後,才能離開投擲圈。離圈時身體的第一落點必須落在投擲眼中線延長線後麵。因故錯過試投順序時,一律不補。
運動員在比賽中,除數蓋傷口外,手上不得貼用膠布,不允許使用手套、繃帶,不能在鞋底或投擲圈內噴灑任何物質。器械必須完全落在落地區角度線內沿以內,試擲方為有效。
鉛球規格
鉛球應用實心的鐵、銅或任何硬度不低於銅的金屬製成,或由此類金屬製成外殼,中心灌鉛或其他金屬。成年男子鉛球重726幹克,直徑11~13厘米;女子鉛球重,千克,直徑95~11厘米。鉛球落地區角度線交於投擲圓心,應用寬為5厘米的白線標出。抵趾板內沿弧長121~123厘米,寬112~30厘米,高出圈內地麵98~102厘米。抵趾板用木料製成弧形,漆成白色,固定在地上,內沿與投擲圈的內沿相重合。
比賽器材
比賽時還應準備下列器材:
(1)紅、白旗;
(2)成績公告牌;
(3)成績標記;
(4)鉛球紀錄標誌;
(5)鬆香、粉;
(6)計時鍾;
(7)成績記錄表格;
(8)長凳;
(9)裁判桌椅。
裁判員設置
基層舉行鉛球比賽時,可設4名裁判員,其職責和裁判法與跳遠比賽相似。丈量成績時,須從鉛球著地的最近點與圓心之間的直線量至投擲圈內沿。以1厘米為最小丈量單位,不足1厘米不計。
比賽名次
每名運動員應以其最好的一次試擲成績,包括第一名成績相等時,決名次的試擲成績,作為最後的決定成績。名次判定方法與跳遠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