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用飛機的問世與發展
1903年12月17日,美國人萊特兄弟在人類曆史上首次駕駛自己設計、製造的動力飛機在空中持續飛行成功。6年後,1909年,美國陸軍便首先裝備了世界上第一架軍用飛機,準備用它來參與戰場偵察。
這架飛機上裝有一台30馬力的發動機,最大速度可以達到68千米/小時。同年又製成了一架雙座“萊特”A型飛機,用來訓練飛行員。沒過多久,這種沒有裝備武器的偵察機受到了一些國家的重視。
1911年,在墨西哥革命戰爭中,革命軍雇用了一名美國民間飛行員埃文蘭勃,駕駛一架“寇蒂斯”式飛機與政府軍的一架偵察機在空中用手槍互相射擊。這成為人類曆史上的首次空戰。
此後,人們開始把機槍安裝在飛機上,用於空中戰鬥和對地掃射。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這種戰鬥機開始出現在硝煙彌漫的戰場上,使地麵部隊受到來自空中火力的攻擊。稍後,人們又在飛機上裝上炸藥飛臨戰場,然後由投彈手點燃引信後扔下去。於是,專門用於打擊地麵目標的轟炸機出現了。
1918年8月英國在索姆河的反攻中,1918年9月美國在聖米耶爾的進攻中,又使用強擊機對地麵部隊進行支援。但此時飛機的速度較慢,有的1小時隻能飛幾十千米,最快的也隻有200千米左右。
盡管如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用於空戰的戰鬥機、用於打擊地麵目標的轟炸機和用於支援地麵部隊作戰的強擊機,以及專門用於偵察的偵察機都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