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阿皮拉斯112mm火箭筒(1 / 1)

法國阿皮拉斯112mm火箭筒

基本信息

產品名稱:法國阿皮拉斯112mm火箭筒A

研製單位:法國馬特拉-馬努漢防務公司;地麵武器工業集團

現狀:生產

用途:對付主戰坦克、裝甲戰車以及摧毀野戰工事

概述

阿皮拉斯112mm火箭筒,法國人稱它為步兵輕型反裝甲武器係統,是為了取代裝備多年的F1式89mm火箭筒於1978年初開始研製的。

其設計思想是:既能擊穿坦克裝甲,又能產生強大的衝擊波、金屬射流和數量較多的有效殺傷破片,消滅坦克乘員,摧毀坦克內部設備;

能對付未來10年內可能出現的新式防護裝甲;

能滿足其他戰術需要。該研製計劃於1978年7月開始實施。1979年5月首次進行100米飛行試驗,1982年2月進行了300米射擊表演。1981年6月在瑞士進行的試驗中,其空心裝藥戰鬥部擊穿鋼板的平均厚度為750毫米。1981年7月在美國阿伯丁試驗揚的實彈射擊中,動破甲厚度達到760毫米,而且在以65°著角穿透北約的標準重型坦克靶板之後,又穿透用於考察後效的5塊鋼板。1982年6月研製工作結束並進行鑒定試驗,1983年參加了美國輕型反坦克武器選型試驗,同年6月法國國防部決定批量生產並裝備部隊。此後,該火箭筒陸續銷售到芬蘭、意大利、約旦、乍得、沙特阿拉伯、韓國、伊拉克等10多個國家。

馬努漢公司在法國第八屆陸軍武器裝備展覽會上,除展出阿皮拉斯Ⅰ型外,還展出了Ⅱ型和Ⅲ型產品,Ⅱ型成本較低,隻能用右手發射,發射器較長,可重複使用;Ⅲ型采用了高低壓藥室和火箭發動機增程技術,戰鬥部也采用了改進的三錐藥型罩。

結構特點

阿皮拉斯火箭筒是現裝備中較為先進的火箭筒,主要特點是威力大、精度高、戰鬥轉換快。不足之處:一是發射特征明顯,噪音、尾焰和煙霧都較大,不能在有限空間內發射,不適用於在城鎮地域作戰;二是價格昂貴;三是隻能摧毀複合裝甲,不能對付80年代出現的反應式裝甲。

火箭筒

阿皮拉斯為一次性使用的單筒式火箭筒。發射筒兼作包裝筒,用凱夫拉複合材料繞製而成,能承受高熱和高達50MPa的壓力。筒兩端有多孔聚苯乙烯防護帽,帽內有一層易碎的鋁膜,起密封作用;筒身下方有發射機構和肩托,左上方是聚苯乙烯塑料防護的可重複使用的光學瞄準鏡。發射筒前部有聚苯乙烯導流器,以保護射手免受高溫燃氣流的傷害。導流器有2個缺口,便於射手瞄測目標。筒口還裝有2個鉸接的擋片,將缺口擋住,以確保射手射擊安全。電發火係統能源為2節高能鋰電池。

阿皮拉斯火箭筒由攜行轉換到射擊狀態,僅需8秒,由1人操作,可左右手射擊。左手射擊時,需將光學瞄準鏡由左側移到右側。可以肩射,也可以裝在輕便腳架上發射,略有後坐力。

發射時,要先接通電源回路,打開發射機構保險,再扣壓扳機發射。彈在貯存期間乃至飛行初始階段,戰鬥部的電路與煙火點火回路一直是切斷的,戰鬥部即使撞擊在物體上也不會爆炸。

阿皮拉斯訓練器由母彈、位於母彈內的專用槍管以及槍機等組成,槍管口徑75毫米。裝填槍彈並將槍機閉鎖到位後,接通電路,即可用火箭筒的發射機構發射。

瞄準裝置

該火箭筒采用帶有雙分劃線的光學瞄準鏡,放大率為4倍。此外,還配用微光瞄準鏡和像增強夜視儀,以提高夜戰能力。

彈藥

該火箭筒配用破甲火箭彈,戰鬥部用高強度鋁合金材料製成,裝有黑索金混合炸藥。等壁厚銅質藥型罩,由旋壓加工工藝成形,風帽和內錐罩用高強度塑料製成,兩者之間襯有海棉狀塑料,內錐罩外表麵鍍有鎳層。引信底部裝置包括膛內保險機構、延期機構、微型發電機、電容器等。火箭發動機燃燒室用芳酰胺纖維纏製而成,後麵連接有鋁合金文杜裏噴管,內裝改性無煙雙基藥。斜置前向折疊式尾翼,靠發射時的慣性力展開,用以保證火箭彈穩定飛行。

性能數據

口徑:112毫米,火箭筒長:1290毫米,火箭筒戰鬥總質量:9千克,火箭筒質量(不含彈):47千克,配用彈種:破甲彈,彈徑:112毫米,彈長:925毫米,彈質量:43千克,戰鬥部質量:26千克,炸藥質量:15千克,膛口保險距離:10米

初速:295米/秒,有效射程光學瞄準鏡:330米,光電火控係統:600米,最大射程:2300米,彈丸飛行時間:330米12秒,500米19秒

破甲厚度:760毫米,瞄準裝置:光學瞄準鏡,光電火控係統,微光瞄準鏡,像增強夜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