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陰間的閻王爺辦完公事後覺得煩悶不安,便破例帶領手下的判官鬼卒等隨從到野外荒郊去遊覽和考察。
來到一個糞坑旁,看見裏麵有些蛆蟲在蠕動,閻王就命令判官作記錄,發了一條指示:“以後在適當的時候,讓這些蛆轉生為人吧。”判官如實將閻王的話記在了記事本上。
他們繼續漫遊,在一片墳區中,又看見在一處腐爛的棺材裏,有一些蛆在人的屍體上爬動。閻王以堅定的語氣又發了一條指示:“這些蛆應當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得超生。”
判官記錄後不解地問閻王:“同樣是蛆蟲,您的判決為什麼如此不同呢?”
閻王正色地講解道:“糞蛆雖下賤,但尚有人棄我取、廢物利用的精神,此輩屬庸碌之士,所以應當使它們轉生為人。而屍蛆這東西,專門去吃人的脂膏血肉,冷酷殘忍,屬性惡貪婪之輩,怎能使它們轉世為人呢?倘若一不小心還讓它們做了官,那麼陽間的百姓,豈不是要受它們的加倍毒害嗎?”
判官聽後恍然大悟地歎息道:“怪不得前不久,陽間的百姓受盡了苦難而怨氣衝天,原來是一不小心讓一群‘屍蛆’逃到陽間去了,以後我們得加倍小心才是。”
這個故事巧妙他說明:人世間的貪官汙吏是如同“屍蛆”般的東西,吸人血、食人肉。“屍蛆”能從閻王手下逃出來,一方麵是“閻王”的過失,另一方麵也證明“屍蛆”的生存和發展能力非同一般,所以應當群策群力不斷努力,將“屍蛆”從陽間清除掉,押回陰間,力爭將它們永遠打入十八層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