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時,要因員工不同需求而有不同作為。
——管理必讀
孫子《行軍篇》中有文如下:“令之以文,齊之以武,是謂必取。”意思是說,要用“文”的手段,即用政治、道義教育士卒;用“武”的方法,即用軍紀、軍法來統一步調。這樣的軍隊,打起仗來就必定勝利。
孫子在如何治軍這一問題上強調要文武兼施,賞罰並重。
“文”的手段,在用政治、道義教育士卒的同時,還包括愛護士卒和獎賞士卒。但是,孫子在強調要“視卒若愛子”的同時,還告誡:“如果士卒對將帥已經親近依附,但卻不能執行軍紀軍法,這樣的軍隊也是不能打仗的。”言下之意是:對士卒不能放縱。
“武”的手段,以軍紀軍法(懲罰直至殺頭)約束士卒,使士卒畏服。但孫子同時又指出:將帥在士卒親近歸附之前,就貿然處罰士卒,士卒就會不順服,這樣的軍隊也是不能用來打仗的。言下之意是使用“武”的手段,要把握分寸。
孫子文武兼治、賞罰並重的治軍原則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製定出來的。不過,無論是“文”還是“武”,或者是“文武”結合,目的隻有一個:讓士卒們去拚命作戰。
在我國古代,孫子、吳起、司馬穰苴、韓信……都是治軍的能手。孫子在為吳王操練女兵時,三令五申,吳王的兩個寵妃卻帶頭哄笑,孫子下令斬殺兩個寵妃,眾女兵肅然,沒過多久就把女兵訓練好了,這是以“武”治軍。吳起與士卒同吃、同住、同行軍,士卒都樂意為他效死力,這是以“文”治軍。後唐諸李放縱士卒,導致令不行、禁不止,國破人亡,這是不懂“文武”兼治之妙處。
其實,生活的藝術也在於文武並道而行,那樣做事情才會圓滑順暢。
清朝時期,常州有位馬學士,胸懷坦蕩,為人正直。馬學士有個門生姓黃,其妻張氏,三十多歲了,還不生育。在封建社會裏,傳宗接代,養兒育女是件大事,但黃生畏妻如虎,不敢納妾,馬學士得知,就贈給黃生一個侍妾。張氏因此對馬學士恨之入骨,時時想報複。
幾年後,馬學士的妻子死了,想再娶一個妻子。張氏認為時機已到,不惜用重金買通媒婆給馬學士介紹了一位遠近聞名的凶辣女子。馬學士成竹在胸,欣然同意。張氏親自到該女子處,悉心教導她一番馭夫之術,幸災樂禍地準備看“熱鬧”。
新婚之夜,馬學士讓眾妾及女仆來拜見主婦,新夫人突然把眼一瞪,拿出一根寫有“三代傳家寶”的五色棒,破口大罵道:“堂堂學士,養如此多的妾、仆,成何體統?”說罷就向眾妾的頭上、臉上打去。誰知,眾妾不但不避,還一擁而上,奪過新夫人手中的五色棒,把新夫人打得抱頭鼠竄,躲入洞房,號啕大哭。眾妾和女仆一麵哈哈大笑,一麵敲鑼打鼓,將新夫人的哭聲掩蓋住。新夫人連哭帶罵,揚言不願活了,豈料話音未落,一個女仆從門縫中塞進一把刀和一根繩子,眾妾放下鑼鼓,拿起木魚狂敲不止,口中念念有詞,齊聲祝願新夫人早升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