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記憶的全麵認識(1 / 3)

二、對記憶的全麵認識

一個人要學習和記憶,盲目行事不可取,應先將學習和記憶的理論問題搞清楚。記憶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它有沒有規律可循?這就是記憶的基本知識。記憶的理論與其它眾多的理論一樣,產生於實踐又服務於實踐。任何一個有誌於學習的人,都不可忽視學習與記憶理論對自己學習活動的指導作用。

1記憶的過程

記憶是一個完整而又統一的過程。它包括識記、保持及回憶(再現)與再認三個環節。識記並且保持下來,是回憶與再認的前提;回憶與再認則是識記和保持的結果。從當代信息加工的觀點看,記憶就是信息的輸入和加工、儲存以及提取和輸出的過程。

(1)識記

識記是記憶的起始環節。它是指識別和記住事物的特點及其間的聯係,從而積累知識經驗的過程。人們要想記憶任何事物,都必須先與它接觸,把它辨別、認識清楚,然後才將它記住。這裏所謂“接觸”,也就是用眼睛看,用耳朵聽,用手(或皮膚)觸摸,以及用鼻子嗅,用舌頭品嚐滋味等等。這是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的感覺和知覺活動(簡稱“感知”),即觀察。人們首先通過一次或多次的感知而獲得對事物的映像;再通過思維與想像等心理活動的加工,獲得理性的即深入事物本質的認識;體驗到本人對客觀事物和他們關係的情感;以及做過的動作等等。這些通通都可能在人的心靈上留下痕跡,這就是識記。學生的識記大量的是在課堂上通過聽課、複習、作業和其它教育與教學活動實現的。但除此以外的各種活動同樣滲透著識記,而其內容與前述識記的內容,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在青少年身心全麵發展中,共同起著作用。

就識記的識別方麵而言,則既有識別的目的、任務與什麼樣的內容的問題,又有采用什麼樣的方式與方法進行識別的問題。就識記的記住方麵而言,也有目的、任務與複習的方式、方法及複習的數量等問題。這些問題通通都影響到識記的效果。這些暫留待後文討論。

(2)保持

保持是過去經曆過的事物的映像在頭腦中得到鞏固的過程。也就是知識經驗於識記後和恢複前,以暫時神經聯係痕跡的形式留存於頭腦中。而知識經驗是否得到保持,則有賴於回憶和再認加以檢驗。正如學生學了許多知識,是否保持在自己的頭腦中需要用考試的方式來檢查其保持的情況。考試就是將原先識記過並留存於頭腦中的知識經驗,以回憶和再認的形式恢複起來。

但保持並非原封不動地保存。保持中會有各種各樣的變化。曾經有這樣一個實驗:40位富於觀察力的心理學家在德國哥廷根開會。忽然一個村夫衝入會場,一個黑人持槍緊追而入。兩人當眾搏鬥起來。然後一聲槍響,兩人便都跑了出來。這緊張的一幕隻延續了20秒鍾,給目睹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實,這是預先設計的一次實驗,整個過程都有攝影資料可資核對。於是,會議主持者提議每個與會者立即寫下自己目睹的情況。科學家的觀察向來都是比較精確的,但是,在交上來的40篇報告中,錯誤率之高卻令人震驚。有一半以上的人報告中摻有臆造出來的虛假情節。隻有十分之一的人看清黑人是光頭;其餘的人或者說頭戴便帽,或者說頭戴高帽。有人把黑人的黑短衫說成是紅色的,有人則說成是咖啡色的……這說明,即使是科學家,沒有來得及進行正式觀察,當讓其回憶時,也摻進了許多非觀察得來的東西。可見保持是有各式各樣變化的。按信息加工的觀點看,就是保持中仍在進行著信息編碼。考察其變化的原因,則有以下幾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