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認識自我情緒
一、自我情緒認識
1情緒的判斷
近幾年才開始有人為情緒心靈建立科學模式試圖解釋人類許多行為是如何被情緒驅動,又為何會突然在一瞬間變得極不理性以及情緒是否自有一套邏輯。這方麵研究最精辟的有兩人:舊金山加州大學人類互動實驗室的艾克曼,及麻州大學臨床心理學家賽摩·艾普斯坦(Seymour Epstein)。兩人著重的科學證據可能不同,卻共同突顯出情緒與其他精神層麵不同的基本特質。
我們的情緒反應比理性快得多,幾乎是不加思索就可采取行動。正因求快,思考中樞特有的分析與深思功能都付諸闕如。在進化的過程中,這種快捷反應極可能應用在最基本的決策,包括何時應提高警覺?麵對其他動物時必須在瞬間決定:是我吃它還是它吃我?動物如果必須花很多時間思索這類問題,恐怕無法留下太多後代傳遞它的慢速基因。
受情緒指揮的行為反應總是特別地成竹在胸,這其實是認知程序過度簡化的結果,從理性的角度分析往往會覺得莫名其妙。常常在事過境遷或建至行為反應的中途,我們會疑惑:我這是在幹什麼?顯示理性已經覺醒,隻是速度不及情緒。
情緒從被刺激到爆發的時間幾乎是間不容發,知覺的評估必須在瞬間完成,當然這是根據以千分之一秒計的腦部活動速率作為標準的。這種是否要采取行動的評估必須快速到形同自動的地步,甚至在意識尚未察覺以前便須完成。
這種知覺模式為求速度而犧牲了準確,將第一個印象視為全部,隻憑一個概觀或看最醒目的部分,無暇審慎分析便做出反應。這個印象可能隻是由鮮明突出的部分構成,經不起進一步的細節評估。這樣做的優點是可瞬間做情緒判讀(如他在生我的氣,她在撒謊,他很傷心等),迅即判斷對此人的態度應該是小心、信賴或同情。情緒心靈更是偵測危機的雷達,如果我們(或祖先)總要等待理性判斷,結果可能不隻是犯錯、而是性命不保,當然,這種印象式的直覺判斷也有其缺點,倉促論斷,誤判誤導在所難免。
艾克曼認為,情緒的這種先發製人,未覺先動的特性是其快速應變的主因,能使我們不須浪費時間思索應如何反應或應否反應,就可立即采取緊急動員。艾克曼研究人臉部的表情發現,極細微的情緒變化可在半秒鍾內閃過臉部。仔細分析,刺激來源發生後的千分之幾秒內臉部肌肉會先產生改變,各情緒特有的生理征狀也會在幾分之一秒內出現。特別是強烈的情緒、如麵臨突如其來的威脅時,油然而生的恐懼感更是迅雷不及掩耳。
艾克曼指出,基本上情緒的高潮期隻能維持數秒鍾。如果說外在的環境已改變,而原來的情緒仍將繼續控製我們的身體與腦部,將使應變能力大為降低。因此一種情緒要持續下去,原來的刺激必須繼續發生作用,譬如說摯愛的人死去會讓我們傷心許久。當感覺持續長達數小時,通常會變成較緩和的形式,即心情。心情是一種情感的基調,也會影響我們的想法與作法,但不及情緒高潮期那般強烈。
2情緒的風格
由於理性反應所需的時間比情緒略長,碰到較富情緒意蘊的情境時,我們的第一個衝動常是情緒性的。但另外有一種情緒反應較前麵所說的立即式反應要慢一點,先在思想中慢慢醞釀,最後再導出情緒。這條路徑較為曲折刻意,通常我們對醞釀期的思想也都很清楚。這個過程涉及較廣泛的評估工作,也就是說思想(認知)是決定將挑起哪一種情緒的重要因素。譬如說我們的評估是:是先有清晰的思想而後產生情緒。比較複雜的情緒,如尷尬或考試將臨的焦慮,都是遵循這套模式。
反之,在快速反應模式中,情緒多是先於思想或同時發生,尤以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為然。快刀斬亂麻的決策模式可讓我們在瞬間進行危機總動員。最強烈的情緒常是不由自主的,法國小說家司湯達(Stendhal)說:“愛情就像來去倏忽的熱病,非意誌所能控製。”豈隻愛情如此,憤怒、恐懼等也是如此。誠如艾克曼所說的:·“我們確實無法決定陷入何種情緒。”這也常常成為人們衝動行事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