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是十四歲的時候吧,當時他還在新奧爾良,那時的他和現在比起來完全像是兩個世界的人,邋邋遢遢,蓬頭垢麵,和一群像是小乞丐一般的孩子們混在一起。那些流連爵士音樂會的紳士淑女們,通常是很樂意給這些小流浪漢們打點幾個零錢的。他們一夥孩子中年紀最大的那個,對了,是叫費奇來著,他很精明,總是充當著帶頭大哥一樣的角色。別的孩子有了錢以後總是想辦法先填肚子,或是去路邊攤買幾樣便宜而稀奇的玩具,而他則是去買煙。
“阿仁,你不懂得,這才是真正有趣的事情,隻要活著,就應該嚐試下。”費奇一邊忘情的吸吮著他的煙,一邊給羅景仁上課,“看,像這樣……嘖……呼……,真******爽,就好像在吻白雪公主的嘴唇一樣。”
那不是公主,是女妖,充滿誘惑的女妖。後來,親自嚐試過後的羅景仁是這樣想的。
當然了,費奇並不總能要到足夠買煙的錢,像他這樣年齡不大,煙齡卻不短的人來說,更多的時候是尾隨著抽煙的人後麵等著撿煙屁股。
“阿仁,你不懂得,”在句話就像是費奇的口頭禪,“我可是看到了的,剛才那個挎香奈兒包包的女士給了你5美元呢,還有,你把之前的錢都攢著呢對吧。別這樣,你還不明白嗎?我們活著是為了什麼,難道你真能靠著攢錢成為百萬富翁嗎?不,要及時行樂。看看我們,我們一無所有,所以也無牽無掛,跟那些穿著名牌衣服卻不得不每天把時間花在補習課的少爺小姐比起來,我們才是真正的為自己活著。”他對每個孩子都這樣說,就好像生怕別人理解不到他正在追尋的快樂。最後,他才會吐露真實的想法,“把你攢的錢借一點給我吧,我明天就還你,最遲後天。”
羅景仁還有其他的孩子有時會“借”一點零錢給費奇,當然,基本不指望著他能按時還上的。費奇的脾氣倒是挺好,實在借不到錢也不生氣,開幾句玩笑就當沒這事一般,繼續當他的孩子王。
那時費奇總喜歡叫上羅景仁和他一起行動,因為他們慣常行走的那幾條街區還有另一幫小混混,這夥人可不是好講道理的,他們很喜歡打劫落單的同道,無論是香煙還是鈔票,他們統統不放過。費奇年紀不算小,個子也挺高的,但可能是因為長期省下飯錢抽煙的緣故,身材瘦得像麻杆一樣,而羅景仁卻是他們這群小夥伴中的功夫小子,尋常四五個小混混一起上都不是他的對手。
一想到費奇,想起被小夥伴稱作“功夫小子”的那段日子,羅景仁的思緒難免被帶到更為久遠的時光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