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初識(1 / 1)

“那他們也說話你怎麼不說你怎麼不說他們啊!”那個男生剛說完,旁邊的幾個男生就說他“一邊去,誰說話了,是你自己在說話,別來我們啊”幾個人笑鬧著打了起來。

忻莫夕的火氣竄了上來,“夠了吧!現在在軍訓!你們都給我安靜點站好!”後麵人安靜了,那個男生剛想說什麼,旁邊的人拉了一下他,給了他一個眼神,他便不再說什麼。看著一旁過來的教練,忻莫夕壓了壓火氣,轉身歸了隊。

時間就這樣過去了,一個星期的軍訓很快結束了,在軍訓時大家都結實了新的朋友,男男女女的一群一群,而忻莫夕隻認識了一個人,就是這個班入學成績第一名的一個女生,女生和忻莫夕一樣短短的頭發,沒有那麼高,微胖的身子讓她看上去可愛的像隻企鵝,這個便是忻莫夕在一中認識的第一個人,第一個朋友。剩下的除了那個高個子胖胖的男生忻莫夕麵熟,其實何止是麵熟,忻莫夕在心裏早就把他碎屍萬段了無數次,因為他們差不多每天都要大戰幾個回合。

值得慶幸的是,軍訓結束時的比賽,忻莫夕班得了第一名。做為代表上去領錦旗的時候,忻莫夕想這是不是代表這一個好的開始?或許吧。在拿到優秀軍訓證的時候,忻莫夕是這樣想的。她會更好。這隻是一個開始。

一個星期的軍訓很快結束了,第一次的座位是自選的,結束了軍訓,不在酷熱的太陽下嗮著,忻莫夕也慢慢的接受了自己在一中這件事實,所以很快的她變混熟了自己的朋友圈。忻莫夕知道自己是個不甘寂寞的人,她需要有人陪著自己。害怕自己一個人。雖然在這個班認識的人都比自己的成績好,偶爾會有小小的自卑,可是卻抵擋不住她交朋友的腳步。是的,忻莫夕一直以為她是這個班上成績最差的一個。直到那一天,看到他。

鄭樂樂是忻莫夕在高中認識的第一個異性朋友,本來是他的名字是叨叨,這個名字在L市的花來講就是愛說話的意思,讀音和“來”字相同,所以有人叫他“來來”“有人叫他樂樂”忻莫夕選擇了後者,因為她覺得那是快樂的意思。忻莫夕是一個喜歡交朋友的人,不論同性異性。其實她是比較喜歡異性朋友,這和她的性格有很大關係,她覺得異性朋友不會為小事斤斤計較,不會成群結隊的背後說人閑話。

鄭樂樂和忻莫夕是在一個中學上學,那麼快就成為好朋友是因為兩個人都愛交朋友,而且鄭樂樂一直在喜歡忻莫夕初中班裏的一個女生,而且和忻莫夕初中的一個朋友是哥們。所以兩人很快就混熟了。

“隊長,你中考考多少分啊?”樂樂問道,隊長是樂樂給忻莫夕取得外號,說叫班長太生疏,叫名字不親近,你帶隊就叫你隊長把。這個名字伴隨了忻莫夕三年,直到現在還有人會叫,讓忻莫夕聽起來特別溫暖。

忻莫夕歎了口氣說:“考的很差,應該是我們班最低的。”

“不是你,”樂樂說:“我們班最低分是安浩辰,二百多分,全校最低分,不夠建檔線呢,”

“安浩辰是誰?”忻莫夕問道。

還沒等樂樂回答忻莫夕就聽到後麵有人叫到“誰叫我?”忻莫夕望向聲音的來處,一張白皙的臉映入眼簾,白皙的麵龐上還留著剛剛睡覺是留下的痕跡,讓忻莫夕印象最深的是他的眼睛,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因剛剛睡醒透露這迷茫,幹淨的不摻一絲雜質,明亮如繁星般。

“誰叫你了,我們在說話,睡你的覺去。”樂樂對安浩辰說。“噢”應了一聲,趴下繼續睡。

“別理他,我們繼續。”樂樂被過頭繼續剛剛的話題。

忻莫夕歎了口氣心想,那麼懶得人還自戀。可惜了一副那麼好的皮囊。特別是那雙眼睛。

直到現在忻莫夕才知道,原來那雙眼睛可以讓自己那麼著迷。

讓自己回過神來,從被子裏出來,給寧婷婷下歌。寧婷婷是個嵩迷,一個MP3裏全是許嵩的歌。一首歌進入了忻莫夕的眼簾,那是許嵩剛紅時的歌,校園裏的廣播經常放。那是她和他是同桌,是她最快樂的高中時光。

紅雨漂泊泛起了回憶怎麼淺,你美目如當年流轉我心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