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篷的門簾被頂開了,伸進一個狼般的頭,雙眼旁結著一層白霜,一副沉思的模樣。
“嘿!去,西瓦希,去,鬼家夥!”裏麵的人一起怒喝道。貝特斯拿起鐵皮盤子,狠敲了一下狗頭,它連忙縮了回去。路易斯重又綁好門簾,一腳踢翻那個平底鍋,在爐子上烤著手。外麵冷極了。
兩天兩夜之前,酒精溫度計停到-68℃時,碎裂了,之後,天氣越來越冷、越來越難過。這種奇寒何時終結,誰也說不準。除非萬不得已,此時,誰都願意偎在爐子旁,誰都不願去呼吸戶外的寒氣。有時有人不得不在這種天氣出行,結果肺凍壞了,於是不斷幹咳,特別是聞到煎鹹肉氣味時更是如此。再後來,到了春天或夏天的某一日,人們就在永凍的黑土地上燒開一個洞,把那人的屍首扔進去,用苔蘚蓋在上麵,相信到了世界末日,這個冷凍的、完整的、從未腐爛的死者會複活過來。因此,對於那些不大相信到了世界末日肉體會複活的人,最好推薦他葬在克朗代克。不過,你不能由此判斷,它是宜居之地。
此刻外麵冷極了,可裏麵也並不溫暖。惟一可稱作家當的,隻有那個爐子,大家都直截了當地對它表露出寵愛之情。有一半地上鋪著鬆枝,鬆枝上蓋著皮褥子,而下麵就是凍雪。其餘的地方,全放著用鹿皮袋盛的雪,還有一些鍋、罐,以及一座北極帳篷裏所需的一切用具。爐子燒得通紅,但不到三尺之外,地麵上就有一塊冰,跟剛從河底采來時一樣銳利而幹爽。外麵的寒氣逼得裏麵的熱氣直升上去。爐子頂上,正好在煙囪穿過帳篷的地方,有一小圈幹燥的帆布;外麵的一圈環繞著煙囪的帆布噴著熱氣;再外麵是一個濕漉漉的圈子;此外帳篷其餘的地方,無論篷頂或四壁,都蒙著一層潔白、幹燥、有半寸來厚的、結滿晶花的濃霜。
“哎喲!哎喲!哎喲!”一個滿臉胡須、臉色慘白的年輕人躺在皮毯子裏,在夢中發出陣陣的呻吟;他沒醒,但叫疼之聲越來越高,越來越慘。他從毯子底下半撐起身子,痙攣地戰抖著、瑟縮著,仿佛床上鋪滿了刺。
“給他翻個身,”貝特斯命令道,“他在抽筋。”
於是,六條漢子以殘忍的善良,把他的身子折騰來倒騰去,重重地捶打了一遍。
“這條該詛咒的路,”他一邊咕噥著,一邊掀開皮毯子坐了起來。“我跑遍全國,跑了一年多,什麼苦地方沒去過,總以為自己很棒了;可現在一到這個鬼地方,卻成了一個跟娘們一樣的雅典人,一點男人氣也沒有了。”
他向火爐湊近一些,卷了一根煙。“我不是在抱怨。這苦頭,我吃得了,扛得住;不過很丟麵子,就這麼回事。到了這該死的三十英裏站上,我垮掉啦,渾身僵硬,又酸又疼,就像一個弱不禁風的公子哥在鄉間土路走了五英裏路一樣。哇!我真惡心!有火嗎?”
“別激動,小夥計。”貝特斯把一根點著火的木頭遞給他,用江湖老手的語氣說下去。“你會慢慢適應的。難過得要發狂!難道我還不記得我頭一遭走這條路的情形嗎!凍僵啦?我也一樣,那時節,我每次從冰窟窿裏喝夠了水…總得花上十分鍾才站起來——渾身的骨節都在咯嘣咯嘣地響,疼得要命。抽筋嘛,當初我碰上這種情形時,整個帳篷裏的人在我身上捶了半天才叫我緩過來。你這新手不錯,算條漢子。過幾年,你肯定會趕上我們這批老頭子的。好在你長得不太胖,有很多身強體壯的人,都因為太胖了,沒到年紀就回了老家。”
“胖?”
“不錯。就是說塊頭大。你要知道,走雪路時塊頭大可不占優勢。”
“從沒聽說過。”
“從沒聽說過,嗯?這可是板上釘釘的事。要講力氣,塊頭大當然占上風,但講到耐久,塊頭大就不行啦;大塊頭持久不了。隻有小個子吃得起苦,頂得住,像一條瘦狗盯住骨頭那樣堅持下去。要講耐性,塊頭大可不成!”
“沒錯!”路易斯插嘴道,“有道理!我認識一個人,塊頭大得跟公牛一般。當大家擁向硫磺河時,他跟一個叫麥克範的小個子一路。你們都認識那個麥克範,那個紅頭發,總是咧著嘴笑的愛爾蘭小子。他們一路走呀走的,不分晝夜地趕路。那個大塊頭後來累倒了,在雪地裏躺了老半天。那個小個子踢了大塊頭一腳,於是他就哭起來了,哭得像個,怎麼說來著——對啦,像個小鼻涕蟲一樣。那個小個子就這麼一路踢呀踢的,不知花了多少時間,走了多長的路,總算把那個大塊頭踢到了我的木房子裏麵。他在我的毯子裏躺了三天三夜才爬起來。我從沒見過他這樣的大塊頭。一輩子沒見過。他就像你所說的,太胖了。你這話的確不假。”
“可岡德森呢,”普林斯說。那個高大的北歐人和他的慘死,在這個采礦工程師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跡。“他就埋在那兒,那邊吧。”他的手朝神秘的東方一指。
“那些到海邊去的人,或者那些獵麋鹿的猛士中,就數他塊頭最大,”貝特斯接上來說,“他與眾不同。記得他老婆嗎,恩卡?她至多不過一百一十磅重,渾身都是肌肉,沒有一點脂肪。可是她比她的男人更強韌。她為他吃盡了苦,一心一意地關心他。可以說,世上的事,她沒有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