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光彈

聲光彈是以聲、光、電的一種或多種或再與動能、刺激劑、煙火劑等結合,產生多種生理和心理的綜合終點效應,作用於有生目標的非致命警用武器。它可使有生目標暫時失聽、失明、失能、流淚、嘔吐、眩暈、喪失活動能力,但經過短時休息、治療即可恢複正常。

這種武器可產生巨響、閃光、剌激、發煙、動能等一種或多種終點效應。巨響噪聲峰值可達130~190分貝,閃光強度可達100~550萬坎。

按發射使用方式可分為:特種非致命手榴彈。可在目標上空爆炸,拋出一個或幾個藥塊,一次或連續多次發出巨響和閃光。有的還伴有剌激、發煙、動能擊傷等效應;有的內裝可燃金屬粉末,爆燃時可產生噝噝作響的白熾火星;大多數手榴彈還可改裝成絆雷,用於報警、封鎖和威嚇。

特種非致命槍榴彈。以杯形發射筒,發射適合口徑的特種非致命手榴彈,其使用較廣。

特種非致命榴彈發射器。雖然口徑較小,也能產生多種終點效應。

超聲振蕩聲光彈霰彈槍。聲光彈利用射擊時的火藥燃氣產生超聲振蕩,彈落地後能反跳1~2米高,在空中發出130分貝的嗡嗡聲響和綠色閃光,可使彈著點附近4~8米距離內的人員暫時致盲和震昏。槍用可換彈倉,內裝少量炸藥,可改裝成絆雷,對付接近的群體目標。

碰擊式聲波發生裝置。利用壓縮空氣驅動帶碰擊頭的活塞作高速往複運動,發出聲響,刺激人員的聽覺,使之惡心、驚恐而逃散。

布設式特種非致命裝置。常用的有震蕩帶和震蕩棒。為了震懾、製服據守室內、挾持人質的暴徒,常利用門縫、牆洞或以開孔彈臨時打孔,塞入扁平的震蕩帶或細長的震蕩棒,拉發或遙控發火爆炸,產生巨響、閃光。

有的振蕩帶或振蕩棒可像手榴彈那樣投擲,有的震蕩棒還可插入霰彈槍,以空包彈發射至百米以外。

特種非致命武器終點效應多樣,防暴效果明顯,且易滿足非致命要求,發展迅速,使用廣泛。開發更多的新材料、新結構、增加激光、次聲等新能源,以適應防暴鬥爭的需要,是未來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