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部分

北美洲印第安人的服飾

古代的印第安人的服飾

古代的北美印第安人,大致還處在氏族公社的狀態,紡織業還沒有產生,沒有布匹,大多是以獵獲的獸皮遮身。在歐洲人沒有進入美洲以前,易洛魁人基本上沒有縫製過衣服,大都是以加工過的淺色鹿皮遮身。夏季裏,他們的上身,都把一整塊地鞣皮披在肩上,披成一種鬥篷狀。也有的時候,他們把鬥篷的一端,落在一個肩頭的下邊,再用結把它和另一端,扣在另一隻肩膀上。男人身上披著一塊長到股骨的鞣皮帶,在腰間再用一條窄帶子束起,鞣皮帶的前後兩邊,就成了兩塊正方形的圍裙垂搭到下麵。這種鞣皮,寬約40厘米到50厘米。女人則是用一塊長方形的鞣皮圍在下身,成為一件皮裙。冬季裏,易洛魁人的服飾便豐富起來,他們用熊皮、狐皮、水獺皮、海狸皮和灰鼠皮做成鬥篷,把茸茸的毛麵暖著身體。腳上都穿著鞣皮靴和綁腿套,男人的綁腿套很長,一直長到腰帶處,在膝蓋下用帶子束緊,下端扣在鞣皮靴上。長綁腿套主要是為了打獵,防在森林裏頭,被灌木叢或樹枝等物劃傷。女人因為不進行打獵,身上的綁腿套便短一些,隻垂到膝蓋,將下端扣到鞣皮靴子上,在膝蓋下用結係緊。

在比較隆重的場合,易洛魁人都帶有頭飾。男人要剃去頭發,隻留下中間的一溜長發(或披散著,或盤在頭頂結成一束),頭上戴上一頂圓皮小帽(多用貂皮製成),帽子上麵飾有很多的小羽毛,其中有一、二根直立的老鷹羽毛(其式樣和位置代表著他的軍功)。頭上還要帶上頭箍,頭箍上插有一圈的豎羽毛;女人的頭發要編成兩條辮子,隻戴一個頭箍,還有用貝殼或骨頭做成的耳環和項圈。

大草原上的印第安人,已經開始縫製衣服。男人們去森林裏獵回來的野牛,肉食用後,牛皮便剝下來做衣料。女人先把野牛皮進行加工,製成熟牛皮,再拾些圓滑的石子,將皮子揉軟,用野牛腱製成線,拿骨頭做的錐子穿針引線,把鞣皮縫合起來。最初給男人縫製的衣裳,是野牛皮鬥篷、披肩、鞣皮小圍裙和直係腰間的長綁腿套。最主要的服裝是鬥篷,上麵有用豪豬鬃繡的花紋,還有用小塊皮和繪畫的裝飾。縫製的料子,必須是一整塊帶著尾巴的野牛皮(尾巴一定要能碰著右手);為婦女縫製的衣服主要是披肩(其裝飾和男子的披肩不同),還有拿兩張麋皮縫製成的短外衣(沒有袖子),外衣的下緣綴有瓔絡。女人的綁腿,要比男人的短,到膝部係緊。她們的衣服上,都裝飾有各種刺繡、瓔絡,或小玻璃珠穿成的彩花。到後來,做衣服的材料越來越多,牡鹿皮、貂皮、野牛皮等,裝飾和點綴更加新穎別致,式樣也愈舒適得體。

歐洲人入侵後的印第安人的服飾

歐洲人進入北美洲後,易洛魁人開始出現縫製的鞣皮衣服,服飾也越來越講究起來。鞣皮衣上,常用麋毛或豪豬的鬃毛,繡上好看的花紋,在肩頭、胸前,衣襟邊和褲子上,裝飾著鞣皮長纓。男子穿著不到膝蓋的襯衫和褲子,女人穿著裙子和短衣,有的在外邊再罩上一件束腰過膝的外衫。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外來商品的增多,易洛魁人的生活方式也在悄悄地發生著變化,狩獵活動也越來越少,他們開始到集市上購買外來的棉布、呢絨、法蘭絨等,做成一些新式的色彩多樣(流行的是深藍色和紅色)的服裝,以此取代了以往的鞣皮衣裝;衣服上用豪豬鬃、麇毛做成的刺繡,漸漸被色彩鮮豔的絲綢貼花、穿珠盤花和絲帶所代替;用來裝飾衣裳的貝殼,也被蚌殼和銅紐扣所代替。衣服上刺繡的小巧的幾何圖案,也變成了五顏六色的鮮花。

帕布羅人的服裝要簡單些,男人就在腰間圍著一條皮圍裙,等到了冬天,便披上一件鬥篷(兔皮或家織材料做成),穿上鹿皮鞋,綁上腿套。女人也披著鬥篷(披在右肩上),長可及膝。腿上也穿著腿套,腳上穿著鹿皮鞋,還從膝部到踝骨,綁著一條兔皮的繃帶。

北美那發和族的印第安人服飾比較簡陋,女人穿草裙,男人隻在腰間係著一條草編的圍腰,腳上穿著鹿皮鞋,腿上綁著腿套。到了冬天,便要把皮毛或家庭自織的毯子披在身上,用來禦寒。後來,那發和族人的服裝,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和發展,男子的腰間束上了一條前窄後寬的皮帶,上麵飾有一個很大的銀扣,還穿上了用毯子或長方形粗布做成的上衣,下身套上了短褲;女人用兩塊家織的布料(一般帶有紅色、黑色或淺藍的條紋)做成衣裳,做法是把兩塊布料在肩和腰的地方進行縫合,留出袖口和領口,然後在腰上再束上一條大紅羊毛的腰帶(綴有精致的銀飾品),鮮豔奪目。那發和族的男人和女人,都喜歡在衣服上點綴白銀或貝殼做成的裝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