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部分(1 / 3)

第十三部分

事實上,我們人生活在一個充滿靜電和感生電勢的空間裏。離地麵越高,靜電電勢就越大。但是,由於人體這個“電阻器”在通常情況下具有較小的阻值,電荷難以積累,所以人體與大地近似於等電位,因而不會產生大的電流,人們也就不會覺得周圍有什麼靜電存在了。

不過,當人體電阻很大時,比如人身上特別幹燥時,靜電電荷就會在身上積聚起來。靜電電荷的來源除了空間靜電之外,還來自身上化纖衣服的摩擦、塑料鞋底的摩擦以及幹燥皮膚同毛發或其他絕緣物的摩擦。有時在氣候幹燥的黑夜裏,我們脫去毛衣時有劈啪放電聲並出現小火花,這就是衣服積聚的電荷在放電。

當人穿著絕緣的橡膠或塑料底的鞋走路時,會不停地產生電荷。如果此時環境濕度較小,又碰巧身體電阻阻值很大的話,就會積聚很多電荷,如果再加上人體長時間未同任何通向大地的物體接觸,人體就會明顯帶電了。這時,其皮膚直接觸及銅床、鋼窗、鐵門之類通地良導體時,會感到電麻。當觸及另一位身體電阻很小且與大地接觸良好的人時,那個人就成了放電通路,有觸電的感覺。

除了靜電之外,人體還有可能帶有感生電勢。若用示波器來測量人體體表,可以看到許多人的體表上有50赫茲的交流電波形。這是因為在離我們不遠的地方有交流電源線,電源線上的交流電通過空間分布電容,在人體上引起了感應電勢。人體電阻大時,感應電勢高;人體電阻小時,感應電勢也小。不過,這種感應電勢對人體不會有什麼大的危害。

靜電則不能,當人體積聚了過多的電荷後就有可能產生危害。

1994年2月,加拿大多倫多一對熱戀中的青年羅伯特和蘿倫,在親親熱熱擁抱接吻的一刹那發出了火花,然後雙雙倒地死去。受警方特邀前來探查死因的專家們一致認為,他們死於靜電。謝思姬博士說:“這種悲劇的發生率隻有億分之一,而那天的靜電確實極強,當羅伯特和蘿倫兩嘴一接觸,電流就傳遍他們全身,致使他們心髒停止跳動。”專家們說,靜電始終存在於空氣之中,在溫差變化大、濕度小的大氣條件下,靜電的存在往往能切切實實感受得到。

“當天氣變得幹燥,氣溫下降,那就要格外小心了。”沃倫博士說,“當然,靜電強到能造成傷害是少見的。通常在開電視機、觸金屬門把或婦女脫襪褲時會有輕微觸電感。像這種兩人遭靜電同時擊斃的現象是極其偶然的。”

盡管這樣,為盡量避免靜電可能造成的傷害,還是讓我們多聽聽專家的勸告吧:宜少穿滌綸之類高電介參數的衣帽鞋襪;居室內少用化纖織物與塑料製品;盡可能多地與濕潤的大地做皮膚接觸,如赤足走泥地、用手握住通向大地的地線等;天氣幹燥時,在身體周圍噴水;每天喝點鹽開水。母死胎活

這是一個涉及到醫學、法律和倫理等多方麵的奇異事件,當時曾轟動世界。

事件的起因很簡單。1992年10月4日,18歲的牙科實習醫師瑪麗安·普洛赫在德國巴伐利亞州埃爾興根市郊駕車上班去,半路上遭遇車禍,盡管大夫們竭力搶救,但她因傷勢過重而始終處於昏迷狀態。10月8日,根據“腦死亡”原則,大夫宣布從法律上來說普洛赫小姐已經死亡。

什麼叫“腦死亡”呢?醫學界公認的標準是死亡者除心跳、呼吸停止外,必須有腦電圖平坦、腦中無回聲等症狀。凡是“腦死亡”的人,不可能再恢複知覺回到人間來了。在過去,一般認為心髒停跳、呼吸停止就是死亡,但後來人們發現,有這種情況的不少是屬“假死”,並非不可救活,所以單單以心跳和呼吸作為生與死的分界線,就不太符合實際情況。可是,對於“腦死亡”的人來講,盡管心肺可靠外力在繼續活動,但也已是個“人死心不死”的真死人了。

眼下,普洛赫小姐就處在這種狀態。她的屍體靜靜地躺在德國南部厄蘭根大學醫學院的特別監護病房中。護士每天3次為她擦洗身體,每隔1小時,從她喉嚨中取出粘液。各種醫用器械在她的病床邊嗚嗚作響,維持著她的心肺活動。一些管子把脂肪、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和維生素輸入她的體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