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冰山一角04(1 / 2)

“從現場提取回來的屍骨,一共是十二個大的組織。”法醫看著屍檢報告說,此時投影幕布上的照片,仍然是一幅拚湊起來的屍骸圖,“分別是頭部、上半身、左右上臂、左前臂、左右手,左右大腿、左右小腿、右腳。缺失的組織為右前臂(尺骨、橈骨段)和左腳(足踝以下部位),這兩段人體組織,要麼是像人頭一樣被老鷹叼走,要麼是被河水衝走,總之在現場勘查的過程中,沒有找到。……來看我拚湊起來的這副屍骸,很明顯,除了頭部被從第三、第四頸椎處斜斜斬斷外,其餘組織都是從關節聯結處切斷,切口非常幹淨利落。從斷麵形態上看,真是一砍一個準,沒有任何一下是落偏或阻滯的。這手法,似乎比菜市場的屠夫還要來得熟練。這般遊刃有餘的肢解特點裏,肯定隱藏著不少學問,昨天晚上我跟嚴笑堂也討論過,這點待會兒由他來作說明。”

“接下來,我把死亡時間、死亡原因和凶器推測說一下。關於死亡時間的推斷,就眼前這幅麵目全非的樣,最具參考價值的就是胃腸內容物,凶手在肢解時並沒有切開死者的腹部,該部位受老鷹啄食的程度也相對較輕,因此較好地保留了內容物的原始狀態。昨天晚上至今天淩晨作屍體解剖時,胃內容物的大致情形是這樣的,食物呈稀糊狀,已基本上進入十二指腸,還有少量殘餘。由此推斷,從進食之後到死亡之前,經曆了四五個小時的時間。淩晨時跟嚴笑堂討論時,他說死者於八月十四日晚上八點半左右到達盛世華庭參加聚會。當晚姑且算他是九點鍾開始進食,那麼這樣算下來,死亡時間應是八月十五日淩晨一點到兩點之間。……嚴笑堂剛才也說了,我們是下午兩點零五分趕到人頭現場百裏坡,三點左右到達拋屍現場,在現場勘查時我著重觀察了部分殘留屍塊,發現屍塊表麵出現輕重不一的皮革樣化,較為明顯,大血管內的血液也已有輕微溶血現象。據此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最少也有八到十二個小時。這樣結合起來,可以肯定地說,盧生明在八月十五日淩晨兩點鍾以前便已死亡。”

“而說到死亡原因和凶器……”法醫停了一下,從屍檢照片文件夾中找到死者胸部及心髒部位的解剖圖,一一切換著說,“在左胸部位,正對心髒的地方,有一道長為四點七厘米的創口,左上、右下傾斜走向,與水平麵約呈四十五度夾角。創口哆開,略呈楔形,左上角較鈍,寬量得十一毫米,右下角銳利,尖端寬僅為兩毫米。創緣很整齊,沒有挫傷帶,左上、右下兩角也沒有撕裂現象,與那肢解切口一樣的性質,非常幹淨利落。很明顯,這符合單刃刀刺創特點,凶器正是一柄單刃刀,刀背無齒,並且非常鋒利。怎麼個說法呢?大家來看胸腔內壁解剖圖。”法醫切換至內壁解剖圖,“當凶器刺入胸腔時,正好是切斷或紮斷了第六肋的肋軟骨,軟骨斷麵也是光滑平整,大有一切即斷的意思。緊接著,凶器繼續深入,沿著室間隔從左心室中貫穿而入,並刺透二尖瓣,最後從第九肋、十肋間隙穿過左背。在左心室前壁留下了一道四點三厘米長的創口,也是左上角鈍,起始端量得五毫米,右下角銳,終末端僅有一毫米。有意思的是,凶器似乎並未完全透過左背,隻刺到這裏便停止了前進,因為在左背上留下的創口很小,就是一個小洞,隻有六毫米長,可見隻是被刀尖紮了一下。”

“綜上所述,我認為凶器應為長身單刃刀,刀背平滑無齒,長度不詳,現在還缺乏有效證據支撐,但最短不小於死者胸背間距二十點二厘米,刀身寬度在四厘米左右,不會超過四點三厘米,刀背厚度應該在四毫米上下,不會超過五毫米。就這些特點看來,凶器似乎也沒有什麼鮮明的典型性。”

“根據凶器的特點,我找了幾張符合特點的照片,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法醫從文件夾中找出四張刀具照片,這都是他平時收集起來的,將顯示界麵停留在一柄約兩尺來長的單刃刀上,“死者正是被這樣的單刃刀刺中心髒,然後再砍下頭顱,以及肢解。當然,也有可能是先行肢解,再砍頭顱。從凶器的刺入角度來看,凶手當時正站在死者的右手邊,持著刀,斜斜地向心髒部位刺入。”法醫用手比劃著,“隻不過,死者當時並不是直挺挺地站著,而是處於綁縛狀態,被結結實實地仰麵綁著。為什麼呢?從我們找回來的殘肢上看,左右小腿下部、左前臂、左右上臂、胸腹部均有不同程度的條塊狀瘀傷,有的地方形態相對完好,有的地方被老鷹蠶食嚴重,不能很好地分辨。小腿上的瘀傷,集中在脛骨正麵、連接比目魚肌、趾長屈肌、脛骨前肌,說白了,就是小腿的後周沒有瘀傷。左前臂的瘀傷,集中在橈骨、尺骨外側,主要是下端靠近關節的地方,蔓延過整個腕關節,遍布於肱橈肌、指屈肌下部。左右上臂上的瘀傷,主要位於整塊肱二頭肌外側,也就是手臂及手腕外周,較為分散,瘀傷程度不及前臂及小腿。胸腹部瘀傷則較少,都是一些表皮性挫傷,主要散布於腹直肌及胸大肌。其中,前臂下部及手腕處瘀傷最為嚴重,伴有重度淤血及青紫現象,表皮明顯剝脫,有斑駁的繩索勒痕;小腿部位次之,已彌散成塊,除了淤血青紫,還伴有成塊的表皮剝脫,但表麵勒痕並不明顯。左右上臂及胸腹部最輕,有的地方成塊瘀青,有的地方伴表皮剝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