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單元1
滅火與安全基本常識
第四單元滅火與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基本知識
在遇到火情時,我們要沉著冷靜,掌握滅火的基本知識,控製及消除火情。
1隔離法:這是一種消除可燃物的方法。將著火物移開,不與其他物品接觸。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入燃燒區,減少空氣中氧氣的含量,使火源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用幹粉滅火器、沙、濕棉被等物滅火。
3冷卻法:用水或其他滅火劑噴射到燃燒物上,將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迫使物質燃燒停止;或將水和滅火劑噴灑到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降低可燃物溫度,避免火情擴大。
4對輕微的火情緊急應付措施:
形成火災的,應及時報警。對突然發生的比較輕微的火情,也應掌握簡便易行的,應付緊急情況的方法。
(1)水是最常用的滅火劑,木頭、紙張、棉布等起火,可以直接用水撲滅。
(2)用土、沙子、浸濕的棉被或毛毯等迅速覆蓋在起火處,可以有效地滅火。
(3)用掃帚、拖把等撲打,也能撲滅小火。
(4)油類、酒精等起火,不可用水去撲救,可用沙土或浸濕的棉被迅速覆蓋。
(5)煤氣起火,可用濕毛巾蓋住火點,迅速切斷氣源。
(6)電器起火,不可用水撲救,也不可用潮濕的物品捂蓋。水是導體,這樣做會發生觸電。正確的方法是首先切斷電源,然後再滅火。
(7)有條件的,還可以學習一些簡易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常見的滅火器及使用方法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幹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堿、清水等。
一、手提式泡沫滅火器
適用於撲救一般B類火災,如油製品、油脂等火災,也可適用於A類火災,但不能撲救B類火災中的水溶性可燃、易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酯、醚、酮等物質火災;也不能撲救帶電設備及C類和D類火災。
可手提筒體上部的提環,迅速奔赴火場。這時應注意不得使滅火器過分傾斜,更不可橫拿或顛倒,以免兩種藥劑混合而提前噴出。當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即可將筒體顛倒過來,一隻手緊握提環,另一隻手扶住筒體的底圈,將射流對準燃燒物。在撲救可燃液體火災時,如已呈流淌狀燃燒,則將泡沫由遠而近噴射,使泡沫完全覆蓋在燃燒液麵上;如在容器內燃燒,應將泡沫射向容器的內壁,使泡沫沿著內壁流淌,逐步覆蓋著火液麵。
切忌直接對準液麵噴射,以免由於射流的衝擊,反而將燃燒的液體衝散或衝出容器,擴大燃燒範圍。在撲救固體物質火災時,應將射流對準燃燒最猛烈處。
滅火時隨著有效噴射距離的縮短,使用者應逐漸向燃燒區靠近,並始終將泡沫噴在燃燒物上,直到撲滅。使用時,滅火器應始終保持倒置狀態,否則會中斷噴射。
手提式泡沫滅火器存放應選擇幹燥、陰涼、通風並取用方便之處,不可靠近高溫或可能受到曝曬的地方,以防止碳酸分解而失效;冬季要采取防凍措施,以防止凍結;並應經常擦除灰塵,疏通噴嘴,使之保持通暢。
二、推車式泡沫滅火器
其適應火災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相同。
使用時,一般由兩人操作,先將滅火器迅速推拉到火場,在距離著火點10米左右處停下,由一人施放噴射軟管後,雙手緊握噴槍並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先逆時針方向轉動手輪,將螺杆升到最高位置,使瓶蓋開足,然後將筒體向後傾倒,使拉杆觸地,並將閥門手柄旋轉90度,即可噴射泡沫進行滅火。如閥門裝在噴槍處,則由負責操作噴槍者打開閥門。
滅火方法及注意事項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基本相同,可以參照。由於該種滅火器的噴射距離遠,連續噴射時間長,因而可充分發揮其優勢,用來撲救較大麵積的儲槽或油罐車等處的初起火災。
三、空氣泡沫滅火器
適用範圍基本上與化學泡沫滅火器相同。但抗溶泡沫滅火器還能撲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體的火災,如醇、醚、酮等溶劑燃燒的初起火災。
使用時可手提或肩扛迅速奔到火場,在距燃燒物6米左右,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開啟壓把,另一手緊握噴槍,用力捏緊開啟壓把,打開密封或刺穿儲氣瓶密封片,空氣泡沫即可從噴槍口噴出。滅火方法與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