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林婧明悶悶地說,“被你們知道了,丟臉。”
“你不去了?不去照片怎麼辦?”嚴華故意問。
她趴在桌上,“照片明天再說。”
“我開燈了哦。”焦曉月從林婧明肩頭爬起來,去開燈,“明天的事我什麼也不知道,也絕對不會問,除非你自己要告訴我,否則我絕對什麼都不知道。”
“就是就是,我也什麼都不知道。”沈盛茹跳回去看動畫,“總司……我來了……”
嚴華“啊”的一聲想起來,“對了,婧明,你編輯打電話找你,問你的稿子什麼時候改好?”
“稿子?”林婧明茫然地眨眨眼,“什麼稿子?”
“就是你大半個月以前寫的那個什麼那個男的殺死那個女的的那個稿子嘛,叫什麼名字我忘了,啊——”嚴華拍手想起來,“傷唇!你那個‘傷唇’。”
“傷唇?”她老早忘了原來自己以前是天天寫稿的?“懶得理他,不改。”
“不改就不能登了,我記得你編輯氣得半死,叫我要給你說你這是在自毀前程,稿子不能那麼寫。”嚴華邊說邊吃花生,一點在乎的樣子也沒有,“叫你要對自己的稿子負責,他很看重你,要你不能這麼散漫。”
“不改。”
“不改就算了。”嚴華吃完花生吃蘋果,閑閑地說,“反正我通知完了。”
“婧明啊,你有沒想過,你如果不寫稿子,又不去論壇上解釋清楚你和藺霖和張凱皚的事——”焦曉月爬上上鋪去抱她的筆記本電腦,邊說,“以後你的名聲會很難聽啊。”
林婧明怔了一下,她是真的怔了一下。她從高二年開始寫稿子投給雜誌,然後刊登文章,大一開始上網發表網文,出稿和享受讚譽已經是習慣。想起在路上、在酒吧別人議論起她的口氣和眼神,讓她不寒而栗,“可是越解釋越難聽啊,稿子也是……又不是我不想登,我覺得《傷唇》沒什麼好改的。我就是想寫一個男人殺死他心愛女人的故事嘛,要我改了情節那我還寫什麼?”
“說真的,婧明你還有心思寫文章?”焦曉月說,“你現在滿腦袋都是團長吧?”
她又呆了一下,“我很久沒寫了?”
宿舍裏三個人異口同聲:“半個月沒寫了!”
“我已經半個月沒有聽見半夜的鍵盤聲,幸福地睡了半個月,你如果重操舊業,我們會很哀怨的。”沈盛茹哀怨地拉開一邊耳機,轉過頭來說,“我覺得你還是追團長比較重要,那畢竟是終身幸福……對於我老婆來說幸福遠遠比事業重要……”
“你們真的覺得,我和藺霖在一起會幸福嗎?”林婧明突然冒出這樣一句。
宿舍裏一片寂靜,落針可聞。
“算了,當我沒問。”她很識相地低頭。
“至少,會曾經幸福過。”沈盛茹望著天花板,“會曾經比很多很多人都幸福過,我記得妖精和我說過:你們兩個站在一起就像在戀愛。”
“但一定不會有好結果是不是?”她低低地歎了一口氣。
“不知道。”沈盛茹也歎了口氣,“誰知道呢?”
藺霖在家裏上網。
他開始沒有看見校內論壇的帖子,倒是轉著轉著在聞風看見了對“落雁”不滿的人在冷嘲熱諷,說她終於惹出天大的事情出來了。順著消息來源倒回去找,才看見校內網那些議論吵鬧得天翻地覆的帖子。他沒像婧明宿舍那樣就看校內,而是一下搜索了許多文學網站,不出意料很多帖子借著競蘭自殺這件事打擊落雁,批評她的人品,批評她的文風,進而牽扯出許多宿怨出來。“落雁”兩個字在網上成了火藥桶一樣,Fans和踩她的人各執一詞,吵得天翻地覆。
這對她影響很不好。
婧明本是個寫浪漫奇幻的寫手,故事沒有什麼深意,但看了讓人心情愉快。白衣俠客仗劍江湖,紅妝小妹穿越時空什麼的,要不然就是巨龍化人,白衣俠客除魔的那種簡單故事。她是仗著年輕和偶像化主角成名的寫手,這一次大家打擊她先從文筆說起,而後說她的人品,再說她小說的致命缺陷;說別的也就罷了,說她文章沒有深度、文辭華麗、情節單薄,婧明卻是無以反駁的。這本也不是什麼特別嚴重的事,本來女子文筆就天性偏柔,偏擅寫人物,但和競蘭自殺牽扯在一起,本來是純討論文章的事情變成了對婧明人品的嚴厲指責,把對文章的不滿變成對婧明的不滿,使她本來好壞參半的名聲一下子變成了林婧明人和她的文章是千夫所指,一無是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