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大陸和香港:黑客;台灣:駭客,英文:Hacker),通常是指對計算機科學、編程和設計方麵具高度理解的人。在信息安全裏,“黑客”指研究智取計算機安全係統的人員。利用公共通訊網路,如互聯網和電話係統,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載入對方係統的被稱為黑帽黑客(英文:blackhat,另稱cracker);調試和分析計算機安全係統的白帽黑客(英語:whitehat)。“黑客”一詞最早用來稱呼研究盜用電話係統的人士。
中文名稱黑客外文名稱hacker
黑客最早源自英文hacker,早期在美國的電腦界是帶有褒義的。但在媒體報道中,黑客一詞往往指那些“軟件駭客”(softwarecracker)。黑客一詞,原指熱心於計算機技術,水平高超的電腦專家,尤其是程序設計人員。但到了今天,黑客一詞已被用於泛指那些專門利用電腦網絡搞破壞或惡作劇的家夥。對這些人的正確英文叫法是Cracker(破解者),有人翻譯成“駭客”。
黑客基本涵義是指一個擁有熟練電腦技術的人,但大部分的媒體將“黑客”用於指電腦侵入者。
白帽黑客有能力破壞電腦安全但不具惡意目的的黑客。白帽子一般有清楚的定義道德規範並常常試圖同企業合作去改善被發現的安全弱點。
灰帽黑客對於倫理和法律曖昧不清的黑客。
黑帽黑客:黑帽子黑客—經常使用於區分黑帽子黑客和一般(正麵的)有理性的黑客。這個詞自1983年開始流行,大概是由於采用了相似發音和對safecracker的解釋,並且理論化為一個犯罪和黑客的混成語。電腦安全黑客—使用密碼破解(passwordcracking)或窮舉法(bruteforceattack)。軟件破解者腳本小孩(Scriptkiddie)
激進黑客(Hacktivist),或譯“黑客活動分子”,“倡權黑客”等,比如中國的紅客。
黑客,最早源自英文hacker,早期在美國的電腦界是帶有褒義的。他們都是水平高超的電腦專家,尤其是程序設計人員,現在算是一個統稱。
紅客,維護國家利益代表中國人民意誌的紅客,他們熱愛自己的祖國,民族,和平,極力的維護國家安全與尊嚴。
藍客,信仰自由,提倡愛國主義的黑客們,用自己的力量來維護網絡的和平。
白客,又叫安全防護者,用尋常話說就是使用黑客技術去做網絡安全防護,他們進入各大科技公司專門防護網絡安全。
灰客,亦駭客,又稱破壞者,他們在那些紅、白、黑客眼裏是破壞者,是蓄意毀壞係統,惡意攻擊等等一係列的破壞手段。
在中國,人們經常把黑客跟駭客搞混。實際區別很大。
主流社會總是把黑客罪犯。“黑客”這個詞已經被媒體扭曲,因為媒體總是顯示他們的非法行為。
休耕製是共同的意義:
1。人有足夠的知識語言的編碼。他們可以創建有用的應用程序,而長期的思考。
2。人愛編碼和享受它。然後他們會做得更好,更好。
3。人喜歡自由,不容易受到限製。但是他們認為,如果限製他們的愛,他們會接受它。
一些人試圖破解係統或網站提醒老板的電腦,電腦有一些漏洞。這些人總是被稱為白色帽子或運動鞋。他們中的一些人的頂部的計算機公司。他們遵守法律和工作對人有好處
黑客由來折疊編輯本段
黑客最早開始於20世紀50年代,最早的計算機於1946年在賓夕法尼亞大學誕生,而最早的黑客出現於麻省理工學院,貝爾實驗室也有。最初的黑客一般都是一些高級的技術人員,他們熱衷於挑戰、崇尚自由並主張信息的共享。
1994年以來,因特網在全球的迅猛發展為人們提供了方便、自由和無限的財富,政治、軍事、經濟、科技、教育、文化等各個方麵都越來越網絡化,並且逐漸成為人們生活、娛樂的一部分。可以說,信息時代已經到來,信息已成為物質和能量以外維持人類社會的第三資源,它是未來生活中的重要介質。隨著計算機的普及和因特網技術的迅速發展,黑客也隨之出現了。
曆史上著名的黑客折疊
1.KevinMitnick
凱文·米特尼克(1964年美國洛杉磯出生),有評論稱他為世界上“頭號電腦駭客”。這位“著名人物”現年不過50歲,但其傳奇的黑客經曆足以令全世界為之震驚。
2.AdrianLamo
艾德裏安·拉莫
AdrianLamo:曆史上五大最著名的黑客之一。Lamo專門找大的組織下手,例如破解進入微軟和《紐約時報》。Lamo喜歡使用咖啡店、Kinko店或者圖書館的網絡來進行他的黑客行為,因此得了一個諢號:不回家的黑客。Lamo經常發現安全漏洞,並加以利用。通常他會告知企業相關的漏洞。
3.JonathanJames
喬納森·詹姆斯:曆史上五大最著名的黑客之一。
16歲的時候James就已經惡名遠播,因為他成為了第一個因為黑客行徑被捕入獄的未成年人。他稍後承認自己喜歡開玩笑、四處閑逛和迎接挑戰。
4.RobertTappanMorrisgeek.
美國曆史上五大最著名的黑客之一。
Morris的父親是前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一名科學家,叫做RobertMorris。Robert是Morris蠕蟲病毒的創造者,這一病毒被認為是首個通過互聯網傳播的蠕蟲病毒。也正是如此,他成為了首個被以1986年電腦欺騙和濫用法案起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