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學生記憶力的鍛煉遊戲5(1 / 3)

第二章 學生記憶力的鍛煉遊戲5

90海瑞斷案

一天,海瑞剛升堂,大堂下拉拉扯扯進來三個人。一起跪在案前。海瑞問道:“你們三人有什麼事?誰是原告?”

其中一個搶先說道:“海大人,我是原告。我叫金有權,狀告我的嶽父。兩年前,我父親在杭州做官,當時嶽父把他女兒陳杏元許配給我。現在,陳杏元又另許他人,求老爺為我做主。”

海瑞轉問第二人。這人上前跪拜一步,說:“海大人,我也是原告,叫金維錢。我的嶽母,就是陳杏元的母親,她親自把杏元許配給我。我都將六大聘禮送過去了,準備選個好日子成婚。誰想到陳杏元還許配給了別人。求老爺為我做主,把杏元斷給我。”

再看那第三人,衣衫破舊,但談吐斯文,說道:“老爺,我叫梅生,和杏元一個村。我們倆從小就情投意合,她已經親自與我定了終身。我是非杏元不娶,杏元是非我不嫁。請老爺做主,成全我們。”

海瑞聽了三個人的陳詞,心裏可就犯了難了:杏元和梅生,兩相情好,私訂終身,情有可原。這杏元的父母做的可就不對了。一個貪權貴,一個貪錢財,把一個女兒許配給兩個人家。這事怎麼處理呢?

忽然,海瑞想了個主意,很快把杏元判給了其中一個人,而其他兩人無話可說。

試問,海瑞是怎樣判的呢?

91考場趣事

清道光年間,某省舉行會試,文章考題是“父母在”三個字。

科舉考試除正副主考官外,下邊還有房考官,分房審閱考生考卷。這次有位房考官,發現一個名叫李桐的考生交上的文章,破題第一句寫的是:“所謂父母,是什麼東西啊?”(“夫父母者,何物也?”)

看到這兒,房考官忍不住大笑起來。

消息很快傳遍各個考房,各房考官都爭先恐後跑來欣賞李桐的妙文。大家看後都捧腹大笑。

事情傳到主考官耳朵裏,主考立刻調了李桐這份試卷去看。

“好,太好了。”主考官擊節稱讚,“這是我看到的最好的一篇文章,快去請李桐來見我。”

見麵後,李桐恭敬地回答:“主考大人,學生在考試前做了個夢,夢中有個金甲神對我說:“這次會試無論什麼題目,你在破題上都要用這麼一句。你寫了這一句,一定中舉;否則,你就要名落孫山——所以學生隻好用了這麼一句。”

主考官又驚又喜:“好,這是你祖上積德,才有神人助你。不過,現在你可以把這句破題改掉,重謄一份考卷直接交給我就行了。”

李桐自然遵命照辦。結果,他被主考官親自取中,高高興興做了名舉人。

其實這是李桐故意玩的花招。

那麼,他為什麼要這麼幹呢?你知道嗎?

92法官的正確裁決

靠淘金起家的富翁漢森,臨終前把他的兩個夥伴叫到床前,告訴他們一個不為人知的砂金產地,允許他們到那兒淘金,前提是他們永遠不把秘密外傳,並且隻去一次。他們定的契約上規定,兩個夥伴——泰爾和西德尼,或者他們的隨從,隻要能將金子背回漢森家,無論數量多少,都將歸背者所有。

第二天,他倆啟程了,一頭驢子馱著他們的工具和食物。半年之後,他們淘得的砂金夠帶了。便鑄成一塊長1英尺、寬高均為6英寸的金磚回到了漢森的家。兩人都說金磚是自己背回來的。在法庭上,法官看了那塊金磚和那份契約,便作出了正確的裁決。

那麼,金磚歸誰所有了?

93刑警漂亮的推理

在洛杉磯市的飯店,一客人服毒自殺,接到報警的洛杉磯警察局刑警科倫坡趕來驗屍。

屍體躺在床上,是個中年紳士,的確是氰酸鉀中毒死亡。

“是三天前住進飯店的英國客人,桌子上有封遺書。”飯店經理給他看了遺書。

遺書是用電動打字機打的,隻有署名和日期是手寫的。日期是“3、15、90”即1990年3月15日,也就是昨天。

“你是說這個客人是英國人吧,那麼這份遺書是偽造的。是偽裝自殺的他殺。凶手有可能是美國人。”科倫坡刑警讀罷遺書後馬上下了結論。

那麼證據是什麼?

94往返飛行

一架飛機從A城飛往B城,然後返回A城。在無風的情況下,它整個往返飛行的平均地速(相對於地麵的速度)為每小時100英裏。假設沿著從A城到B城的方向筆直地刮著一股持續的大風。如果在飛機往返飛行的整個過程中發動機的速度同往常完全一樣,這股風將對飛機往返飛行的平均地速有何影響?

懷特先生論證道:“這股風根本不會影響平均地速。在飛機從A城飛往B城的過程中,大風將加快飛機的速度,但在返回的過程中大風將以相等的數量減緩飛機的速度。”“這似乎言之有理,”布朗先生表示讚同,“但是,假如風速是每小時l00英裏。飛機將以每小時200英裏的速度從A城飛往B城,但它返回時的速度將是零!飛機根本不能飛回來!”你能解釋這似乎矛盾的現象嗎?

95菜地麵積是多少

羊伯伯是種菜能手,它種的菜年年獲得大豐收。

許多動物聞訊都遠道趕來,向羊伯伯請教種菜經驗。

羊伯伯很熱情,它把平時種菜得來的經驗,毫無保留地介紹給來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