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學校的師生管理23
18.學生住宿管理製度
住宿生管理暫行規定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準時起床、上課、晚自修、熄燈。晚上必須在宿舍樓門上鎖之前回到宿舍。上課或晚自修期間,不準返回宿舍(特殊情況除外)。
(2)做好值日生工作。各舍長要安排好每天的值日生。值日生要全麵負責當天宿舍、走廊衛生的清潔,隨時保持地麵的整潔及生活用品擺放整齊。每位舍員必須自覺參加衛生大掃除。
(3)保持宿舍整潔衛生。床被要按統一要求疊放;生活用品要按規定排列整齊;嚴禁在牆壁、門窗上亂貼圖、釘釘子、拉線和塗寫;嚴禁在宿舍、走廊和衛生間倒剩餘飯菜、扔髒物;不得往樓下倒髒水;嚴禁打包回宿舍用餐;不得隨地亂扔果皮、紙屑、包裝袋。
(4)愛護公物,節約水電,注意防火。住宿生應愛護宿舍樓的所有設施,若損壞,除加倍賠償之外,情節嚴重者將予以紀律處分。嚴禁在宿舍私自接、拉電線、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台燈和充電器等電器,一經發現,一律給予沒收;嚴禁在宿舍點蠟燭。若由於違反規定引起火災或電路損壞等,將對其進行經濟等處罰,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取消住宿資格。
(5)住宿生要嚴格按照生管組安排的床位住宿,不得隨意調換或到別的宿舍或其他地方過夜。晚間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回宿舍休息,也不得在生管員點名後,私自離開宿舍,一經發現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凡有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宿舍過夜,必須按要求寫好請假條,向生管員請假。如未辦理請假手續又不補到,一律按缺席處理。嚴禁讓非寄宿生到宿舍過夜。
(6)嚴禁在宿舍抽煙、喝酒、猜拳、賭博等;不準私翻私拿他人物品;不準在宿舍或走廊大喊大叫,追逐嬉戲,進行體育活動等;午休時間要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影響他人休息;晚上熄燈後一律上床就寢,不得講話、喧鬧或做其他活動。違反規定者將視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7)絕對禁止攀越柵欄出入宿舍,一經發現即取消住宿資格。
(8)建立舍長報告製度。舍長或舍員如發現同學沒請假而未到,應及時報告生管員。
(9)住宿生必須服從生管組的管理,凡違反規定者(包括拒不聽從生管員的教育批評,態度惡劣者),將取消其住宿資格,並視情節予以紀律處分。
(10)每位住宿生必須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要求》的有關規定。
舍長及值日生職責
(1)舍長必須督促全合成員做好內務衛生,每天安排好值日生,值日生每天早上和中午都要打掃衛生,整理內務,保持宿舍衛生清潔。
(2)舍長應安排舍員每月至少要對宿舍進行兩次衛生大掃除,大掃除時間定於星期三中午12:15~12:45。
(3)每宿舍門鎖(除生管員)配兩把鑰匙,舍長一把,當天值日生一把(鑰匙由舍長負責輪換)。上課、早晚自修時間,除生病同學(要有校醫證明,再到生管員處登記方可)外,值日生要確定沒有人在宿舍逗留後鎖門,如丟失東西,將首先對逗留者進行調查。舍長和當天值日生之外的舍員借用鑰匙必須進行登記。
(4)熄燈後,當天值日生要負責關門窗。舍長要積極配合生管員管理秩序,若有違紀的同學應給予警告,較嚴重者要記下其名單,並及時向生管員報告。
(5)發生失竊事件或發現可疑人員,以及晚上休息遇有同學生病等突發情況要及時向生管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