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擔心我們的推論和警方的意見不同。”我的朋友又轉回話題說,“就我了解的情況看,警方認為,菲茨羅伊·辛普森把看守馬房的小馬倌麻醉後,再用他事先複製好的鑰匙打開馬廄的門,把銀色白額馬牽出來打算把馬偷走。因馬轡頭沒有了,所以辛普森隻能將這個領帶套在馬嘴上,然後,把馬牽到了荒野上,半路上被馴馬師發現了,或者是馴馬師從馬廄方向追了過來,總之爭吵是避免不了的。盡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衛,辛普森卻沒有絲毫受到傷害,而辛普森則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馴馬師頭顱打碎。然後,這個偷馬賊或是把馬藏起來,或是在他們搏鬥時,那匹馬已脫韁跑到荒野中去了。這就是警方對此案的看法。雖然這種看法有許多靠不住的地方,但是還沒有其他更合理的解釋。無論怎樣,我們隻有到達現場,才會很快把情況查清的,在此之前,我們實在不能做什麼更有建設性的推斷。”

我們在傍晚時分到達小鎮塔維斯托克。塔維斯托克鎮如盾牌上的浮雕一樣,位於達特穆爾廣闊原野的中心。車站上有兩位紳士早已在此等候我們了,一個留著鬈曲頭發和胡須,長著一雙炯炯有神的淡藍色眼睛,另一個人身材不高,臉上長著絡腮胡子,戴著一隻單眼鏡,舉止顯得機智幹練,身手利落,身穿禮服大衣和一雙高統靴子,他就是著名的體育愛好者羅斯上校。前者則是警長格雷戈裏,在英國偵探界也是個很有名氣的人物。

“福爾摩斯先生,很高興你的到來,”上校說,“警長正在盡全力調查此事,我也希望能盡快為可憐的斯特雷克報仇,並找到我的名駒。”“事情進展得如何?”福爾摩斯問道。“很抱歉,暫時還沒有什麼進展,”警長說,“外麵有一輛敞篷馬車,你一定希望在天黑前趕到現場,詳細情況我們可以在路上談。”

過了片刻,我們坐在舒服的四輪馬車裏,輕快地穿越著德文郡這個古老的城市。警長格雷戈裏滔滔不絕地講著他那滿腦子的案情。福爾摩斯偶爾插話問一兩句。我很感興趣地傾聽這兩位偵探的對話,羅斯上校則抱臂向後靠著,帽子斜蓋到眼上。格雷戈裏有條理地解說著他的看法,跟福爾摩斯在火車上的分析毫無二致。

格雷戈裏說:“菲茨羅伊·辛普森已經深陷法網,我個人相信他就是凶手;同時,我也意識到證據還不充足,如有新的情況,也許會推翻這種證據。”“那麼斯特雷克的刀傷又是怎麼來的?”“他倒下去時自己劃傷的,這是我們得出的結論。”“我們在來的路上談到這個問題,華生醫生認為也是這樣。如果這就是事實,那麼辛普森的處境就很糟了。”

“那是肯定的。辛普森既沒有刀,又沒有傷。然而證據對他也是非常不利的。他不僅很重視那匹失蹤的名駒,而且又有毒害小馬倌之嫌,還有他在那晚暴雨中的外出和具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以及他被那被害人抓在手中的領帶等等。這所有的一切,我認為已足以讓我們提起訴訟了。”

福爾摩斯搖了搖頭說:“這些都很容易被一個聰明的律師駁倒:他為什麼要從馬廄中把馬偷走?如果他想殺死它,為什麼不直接在馬廄內動手?在他身上找到了複製的鑰匙了嗎?他是怎麼得到烈性麻醉劑的?最重要的是,他一個外鄉人有什麼辦法把馬藏起來?況且還是如此出名的一匹馬?他要女仆轉交給馬房少年的那張紙條,他自己又是如何來解釋的?”“他說那不是紙條,而是一張十鎊的鈔票。他的錢包裏的確有一張十鎊的紙幣,而且你提到的那些問題他不難解決。他很熟悉這一地區,每年夏季他都來塔維斯托克鎮住兩次。麻醉劑可能是他從倫敦帶來的。鑰匙可能是用過就扔掉了。那匹名駒有可能藏在荒野中的坑穴裏或者是在什麼廢舊的礦坑裏。”

“對那條領帶,他又是怎麼說的呢?”“他承認那是他的領帶,但是卻說已經丟失了。但有一個新情況足以證明把馬從馬廄中拉出的就是他。”福爾摩斯認真地聽著。“我們發現許多足跡,說明凶殺案發生的那天晚上有一夥吉卜賽人就在附近,是星期二離開的。現在我們假設,辛普森和吉卜賽人達成了某種協議,辛普森在逃跑時,不是可以把馬交給吉卜賽人嗎?那麼現在那匹名駒還可能在那些吉卜賽人的手中嗎?”“是有這種可能的。”“我們正在荒原上搜尋這些吉卜賽人,已經把塔維斯托克鎮周圍十英裏以內每一家馬廄住房都檢查過了。”“據我了解,附近還有一家馴馬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