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寫這個題目,托朋友專門到書店買了本《成語大詞典》。查了詞典,又查了“百度”,總算弄得比較明白了。“韜光養晦”的意思是:隱匿光彩、才華,收斂鋒芒、蹤跡。隱匿才華,使不外露。延伸開來,含有謙卑的意思,甘願讓對方處在重要位置,自己處在次要位置。
幾千年的中國文明社會,在人們的心目中,韜光養晦不隻是一種生存策略,也是一種美德。大家比較共同的認識是:“一個甘願處於次要位置的人,一個謙卑的人,最後會贏得人們的尊重和愛戴。一個鋒芒畢露的人,常常因為無法接納他人的意見,從而失去他人的支持,最終會被降到卑賤的地步。”
對“韜光養晦”有深刻的印象,是在學習鄧小平講話時。記得鄧小平講中國的外交政策與策略時,講我們要韜光養晦,絕不抻頭。
前一段時間去上海學習,外交專家在講國際形勢時突然說道,中國不能長久、永遠地韜光養晦,該抻頭時就要抻頭,否則,就不能很好地承擔自己的國際責任,也可能會失去很多的發展機遇與迅速崛起的機會。
那位專家的觀點可能有正確的一麵。當年韜光養晦、埋頭發展自己是必然與必需的。但時移事易,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中國改革開放事業的發展,中國的國內生產總值已占世界的11%左右,排到了世界第二的位置。在這樣的國內國際背景下,再一味地“韜光”,一味地“養晦”,凡事躲在後邊,不能樹幟,不敢牽頭,不敢在國際事務中扮演重要角色,不敢明確表明態度,不能為利益相同或相近的國家旗幟鮮明地撐腰打氣,不敢為他們做主,那就有失大國風範,有違自己的使命,會讓中國在國際上失分。
“韜光養晦”是好主意,好策略,但用得過度了,就有太多的消極意義。
用“韜光養晦”來規範人生,在很多情況下都是對的。人不可以鋒芒畢露、張牙舞爪,四麵出擊;不可以恃才傲物,目中無人,睥睨天下;不可以太張揚、太強勢。你的存在,你的行為,不能給太多的人造成壓迫感。古語說,“木秀於林,風必摧之;行高於眾,人必毀之”。在社會上混,如果你想朋友多些而敵人少些,如果你想走得順暢些走得遠些,“夾著尾巴做人”,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必需的。
用“韜光養晦”來束縛人生,在很多情況下又是不對的。把“韜光養晦”不但當戰略,而且當成人生的信條,掉片樹葉都怕砸破頭,幹什麼都瞻前顧後,左思右想,幹什麼都躲在別人後麵至少一個肩膀,保險是保險了,但你永遠不可能開拓,不可能創新,不可能爭得第一。你的人生可能就是十分平凡與平庸的。
人生應當該“韜光”時“韜光”,該出頭出手時就出頭出手,如此,才能成功。
20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