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在校學生的管理

第一節學生管理概述

1.學生管理的涵義

學生有狹義、廣義之分,狹義上的學生是指正在各類各級學校和機構中學習的兒童、少年、青年和成人;廣義上的學生是指一切受教育的人。本書所指的學生是指在中小學學習的青少年和兒童。

學生是學校最大的群體,是學校管理的主要對象。對學生管理是否得法,是否符合其身心發展的特點,將直接影響教育質量,影響人才的培養效益。

什麼是學生管理?一般認為:學生管理是學校管理者對學生的學習和活動進行計劃、組織、協調和控製的總稱。學生管理是學校管理者合理利用各種資源,按照一定的人才規格和標準,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學生成長和發展的各項活動進行指導、指揮、協調、控製、監督,使學生在德、智、體幾方麵都得到發展,成長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活動。這一定義基本上反映了學生管理的本質,為了更好地理解此定義,我們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學生管理的管理主體

一是學校;二是學生自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製定法律、法規以及各種規章製度,對學生的學習和活動做出明確的規定,以此在宏觀層麵上對學生進行管理。例如,規定招生製度、製定學生守則等。學校往往要負責具體實施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各種規定。除此之外,學生也不單純是一個管理的客體,他要參與自身的管理過程並對自己進行管理。在學生管理中,學校不僅要發揮教育行政部門的作用,而且要發揮學生自我管理的作用。

學生管理與學生教育

學生管理與學生教育是兩個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概念。學生教育是學校教育者向學生的身心施加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影響,以使學生發生預期變化的活動。所以,對學生的教育不能脫離對學生的管理而孤立進行,反之,對學生的管理也不能脫離對學生的教育。要培養和造就合格的學生,一方麵要靠教育,另一方麵要靠管理。管理和教育水乳交融、緊密相連。

學校已不再是學生管理的唯一場所

隨著教育教學途徑與方式的多樣化,學生的學習與活動在空間上不再局限於教室之中,在時間上不再局限在課堂教學的時間裏。這就是說,學生管理已經超出了課堂的範圍,超越了校門的界限,突破了在校的時限。學校對學生的管理除了主要在學校進行外,還要關注學生在校外的情況,一方麵要積極動員、組織、配合家庭、社會對學生進行管理;另一方麵,要積極爭取社會、家庭對學校學生管理的支持、配合。

2.學生管理的價值

學生管理的價值是多重的,具有個體價值、社會價值、工具性價值和本體性價值。

個體價值

學生管理的個體價值是指學生可以在科學有效的學生管理下健康成長。學生的成長需要良好的“生長土壤”,有效的學生管理為此提供了適宜的外部環境,使學生置身其中能夠得到最充分的發展。對於未成年的學生而言,他們的自我控製能力較差,放任不管顯然不利於他們的成長。管理不僅創設一種良好的環境,而且起到一種導向作用。學生管理中的規章製度明確了學生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應該怎麼做、不應該怎麼做,學生可以從中學到做人的道理,養成良好的行為規範,形成良好的個人品性。

社會價值

學生是社會的一員,學生管理的成敗不僅影響到學生個體的成長,而且關係到社會的安定與發展。如,校園暴力、青少年犯罪、學生安全事故等,都會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影響到社會的發展。有效的學生管理則會最大程度地減少這類事件的發生,給社會穩定和發展貢獻一份力量,這就是學生管理社會價值的體現。

工具性價值

我們知道,學校的一切管理活動都是為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科學有效的學生管理,有助於維護正常的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學生的生活秩序,保證教育教學活動的有序開展,能夠引導學生形成良好的學習、生活和行為習慣,自覺地投入到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從而提高學校教育教學的效率,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提高人才的培養質量。如果沒有科學有效的學生管理,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就會大幅度滑坡,國家的教育目標就難以實現。這正是學生管理的工具性價值的體現,它是學校教育教學活動正常進行的支撐,是實現教育目標的基石。

本體性價值

學生管理的本體性價值表現在三個方麵:

(1)學生管理是學校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學生是學校的主要服務對象,是學校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學校管理活動應當圍繞學生展開。沒有學生管理,學校管理就變得毫無意義。

(2)學生管理有助於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管理不是單純要求學生機械地服從他人的管理,而是積極倡導和扶持學生開展力所能及的自我管理。在此過程中,促使學生學會管理,提高自我管理的能力。

(3)學生管理能夠為提高學校管理的水平奠定基礎。學校管理是一項事務繁多、頭緒複雜的係統工程,良好的學生管理對學校教學管理、德育管理、體衛工作管理、教師管理、後勤管理等其他領域的管理是一個有力的支持,其成功經驗也可以為這些管理提供借鑒,同時也對這些管理提出了相應的要求,從而帶動學校管理整體水平的不斷提升。

3.正確的學生管理觀

管理學生要有正確的管理觀,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辦過多種形式的學校:有半農半讀的曉莊師範,有半工半讀的山海工學團,有全日期的育才學校,有職工業餘性質的社會大學。他的教育實踐,給我們留下了豐富的寶貴遺產。他的教育思想、教育理論,過去我們研究得大少。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教育理論界、教育史界研究外國教育家,遠遠超過了研究陶行知,似乎值得研究的大教育家,隻有外國才有!

這裏我們著重介紹陶行知的學生管理觀。

陶行知重視常規管理,並非死摳規章製度,而是從教育出發,培養學生“自動力”。所謂“自動力”,就是自覺行動的能力。陶行知認為:“生活、工作、學習,倘使都能自動,則教育之收效定能事半功倍。所以我們特別注意自動力之培養,使它貫徹於全部的生活、工作、學習之中。”他指出,自動是自覺的行動,不是自發的行動。自動需要培養、訓練,不是放任自流。他舉了很多例子,說明培養自動力之後出現的可喜現象。例如育才學校的音樂指導委員會,委員們都在重慶,不在學校,每月隻有一位委員來校指導幾天,學生就能自動完成一個月的學習進度。這種自覺行動,是培養和訓練出來的。如何培養學生的“自動力”,應該是當今學校管理者的一個重要的研究課題。

對學生既要管,也要放。所謂放,就是對學生不能管得太死,要放手,要讓學生自己管理自己,要解放學生的創造力。陶行知認為,由於幾千年舊的傳統教育的影響,學生的大腦、雙手、嘴巴、空間、時間,都被束縛著。他在多次演說和文章中大聲疾呼,要從以下五個方麵,衝破舊的教育傳統,解放兒童的創造力。

(1)解放兒童的頭腦,讓他們敢想。他認為,兒童的創造力被固有的迷信、成見、曲解等裹頭布層層包纏著。要發展兒童的創造力,就要把這些裹頭布一塊一塊撕下來。

(2)解放兒童的雙手,讓他們多做。他認為,中國對於小孩子一直是不許動手,動手就要打手心,往往因此摧殘了兒童的創造力。要發展兒童的創造力,就要讓他們有動手的機會。

(3)解放兒童的嘴巴,讓他們敢問、多問。他認為,中國的習慣是不許小孩子多說話。要允許他們敢於提問題。他們有了言論自由,特別是有了問的自由,就能充分發揮自己的創造力。

(4)解放兒童的空間,讓他們到大自然、大社會中去多學。他認為,從前的學校,完全是一隻鳥籠,改良的學校是放大的鳥籠,仍然不是鳥的家鄉、鳥的世界。要把兒童從鳥籠中解放出來,讓他們去接觸大自然中的花草、樹木、青山、綠水、日月星辰以及大社會中的士、農、工、商。兒童的空間得到解放,才能搜集豐富的資料,擴大眼界,發揮內在的創造力。

(5)解放兒童的時間,讓他們有空暇時間消化知識、增長知識。他認為,一般學校把兒童的時間排得太緊,各種考試又多,“胸間由先生督課,晚上由家長督課,為的都是準備趕考”,兒童沒有機會去接受大自然和大社會的寶貴知識。隻有解放兒童的時間,兒童才有學習人生的機會。

上述五大解放,目的是“把學習的基本自由還給學生”。時間過去了半個世紀,中國的少年兒童遠未實現五大解放。現在還有不少學校隻知向學生的大腦灌輸知識,沒有教會他們獨立思考;隻要學生多做作業,沒有注意培養他們的生活能力、工作能力和活動能力;隻要學生老實聽話,不允許他們多問;隻許學生在校內活動,很少讓他們接觸大自然、接觸社會實際;學生課業負擔重,沒有自由支配時間,把學習視為苦事。這些阻礙學生發揮創造精神的現象為什麼長期存在?很值得我們深思!

陶行知的學生管理觀,概括起來就是:既要善於管,也要敢於放。隻管不放,那就是讀死書,死讀書,讀書死;隻放不管,就成了以兒童為中心,放任自流,教學秩序建立不起來,教學工作無法進行。而且管與放要結合起來,管中有放,放中有管。育才學校的管理常規,是以“公約”形式出現的,公約經過大家醞釀、討論,大家認識到它是維護學校利益不可缺少的,是代表師生利益的,必須自覺遵守,而不應被動地、消極地對待學校的規章製度。公約中有些條文,很注意發揮學生幹部的作用,例如集會由值日中隊長和幹事布置會場,維持會場秩序;由分隊長整隊,檢查人數;學生離開會場,必得值日中隊長允許。總之,強調學生自己管理自己,這就是“管中有放”。陶行知提出解放學生的大腦、雙手、嘴巴、空間、時間,是為了“把學習的基本自由還給學生”,並非讓學生“自己設計自己”,想怎麼幹就怎麼幹。育才學校成立三周年時,陶行知向全校師生發表演講,題目叫“每天四問”。他說,我們每天應該問問自己:身體有沒有進步?學問有沒有進步?工作有沒有進步?道德有沒有進步?要求學生做到身體好、學習好、工作好、品德好。可見他的“放”,是為了培養德、智、體全麵發展的有創造精神的人才。這就是“放中有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