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西北回族軍閥政權的曆史地位(二)(1 / 3)

諸馬對河州回族教育同樣重視,以私資舉辦了不少學校。大體的情況如下文所記載:

臨夏穆民教育,開始於民國初年,稱之為清真高級學校,並有分校二處。至民國十年前後,曾建高級學校新校舍於南關前河沿,並增設分校一處。當時地方人士對教育特別注重,學校校務是具有高速度的進展。至民國十四五年時,已增設分校十五六處,且設有“回教女子小學”一所。民國十七年,河湟兵變,整個八坊,已告毀壞,而稍有一線生機之穆民教育,亦隨之破產矣。近來經馬步芳、馬鴻逵諸將軍顧念桑梓,竭力倡辦學校,同時政府在臨夏設立學校(國立西北師範舉校),並規定穆民學生占招收總額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睹此穆民教育,似乎已入新的階段。

這些學校中規模較大的有馬鴻逵舉辦的私立雲亭中學和私立雲亭中心學校、馬步芳設立的私立德馨中心學校、馬步青設立的私立複興中心學校、馬全欽所設的私立魁峰中學、馬輔臣設立的私立德永中心學校。私立雲亭中學的“校舍建築雄壯偉大,屬全甘第一”。可見這裏的回族教育得到馬家軍閥的大力支持。

馬家軍閥人物致力於回族教育的倡導與推行,對西北回族社會風氣的改變有特別深遠的意義。因為“過去回教同胞,多有不許其子弟學習國文的陋習,回教教規甚至對入學校讀國文懸為禁例。凡違此禁例者,即目為叛教。有時為政令所不許,寧願雇用貧苦教外人子弟代其子弟入學”。清代自雍正年間起,開始著手所謂“化導”回民的工作,於西北曾設立回民“義學”。這些文化教育措施與後來壓製回族的政策混合在一起,導致西北回民對讀漢文產生逆反心理。馬家軍閥人物以回族代表身份倡導回族教育,無疑對上述社會心理起了化解作用。當時寧夏高等法院院長蘇建三曾與考察西北的陳賡雅論及民族問題,認為民族團結的“唯一辦法,即普及教育”,說:“馬振五、馬福祥諸前輩治甘時,曾用此法培植回教人才不少。予為曾受齔等強迫教育之一人,至今猶心感不衰雲雲。”蘇氏此言,可謂現身說法,可見諸馬的“強迫教育”所起的作用。而當時駐軍中衛縣的馬鴻逵部旅長馬英才,亦在當時“設立本部讀書研究會,著士兵盲佐,於學術與操練外,隨時切磋琢磨,使智識不致落伍”。可證軍人對讀書之認識。

除私立學校外,諸馬主要通過“回教促進會”和“回教協會”推行新式教育。這一係統的教育工作多少擺脫了政府的外在強迫性,使教育成為回族自身的要求,具有鮮明的民族性。這是回族軍閥在教育上的重要特點。置於當時西北社會經濟貧困與閉塞風氣的背景下,諸馬的上述工作無疑對推進西北回族社會近代化起了積極作用。

二、多民族地區的政治道路

19世紀中葉以後,中國社會的變動日益劇烈,政治鬥爭此起彼伏,社會矛盾十分尖銳。這固然由外國列強侵華和清政府的腐敗所導致,不過在如此廣闊的幅員之內,近代化及其矛盾在各地區的發生和發展在時間上並不同步,而且它還要借助於本地區具體的條件逐步展開,因而其內容與麵貌有許多差異。東南一帶較早受外國侵略勢力衝擊,自然經濟瓦解較多,新的經濟因素有所增長,人們對政治變革的追求更多一些近代內容,構成了中國社會進步的主流。近代化的曆史主流有廣泛的影響,但對於西北內陸的作用十分微弱。這裏的封建經濟、文化幾乎完好無損地存在著,兼以民族眾多,他們相互間的矛盾製約了其他方麵的發展。人們總是更關心眼前麵臨的問題。對於他們來說,民主共和,抑或德先生、賽先生的問題還十分隔膜和遙遠,遠不及“維持桑梓”來得實際和更有號召力。人們被古代的各種矛盾束縛而難以自拔。由民間而起的西北回族軍事集團不可能脫離這些社會條件,隻能依據這些條件實施自己的統治。他們數十年的統治表明其對西北社會的適應;他們的敗亡又足以證明其統治與中國社會發展的嚴重脫節。

從起源看,民國年間的軍閥大多由清朝軍隊轉化而來,有的則脫胎於辛亥時期的革命軍隊。西北回族軍閥則與回族反清運動有直接關係,產生於19世紀70年代,顯然與其他軍閥有不同的根源。從長遠和深入的角度看,它是清代西北回族運動的延續和變異。同治年間西北回族大規模運動的失敗與小小馬家軍的坐大,表明二者的政治適應性有很大差異。筆者以為,前文所述的促使回族反清的三個矛盾,同時又是製約西北政治形勢的三個基本力量。反清回民軍雖然一度取得了政治軍事優勢,所能控製的地域範圍也相當廣闊,但他們在解決這三種矛盾方麵存在較大局限性。回民軍在政治實踐中所創造的撫局對緩解上述矛盾起了積極的作用。但這些矛盾並未消除,而是時隱時現地存在著,並且各種矛盾緊密交織,一種矛盾的尖銳往往導致各種矛盾的發展。這些問題歸結起來,其實質就是社會組織與區域政治統一的問題。

回族反清標誌著清政府在西北統治的局部瓦解,回民軍打破清政府的地方政治體係,自相結集,形成一種新的政治實體。其他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或彙集於回民軍旗幟之下,如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等,或響應回族而反清,如新疆各穆斯林民族。這麼多的民族從服從清政府轉為反抗清政府,其他民族雖未公開反清,亦卷入這場變動,西北地區已無政治統一可言。然而,政治鬥爭的前途在於造就新的政治統一性。舊的政治局麵被打破,新的統一有待於人們去完成。應該說清政府缺少這種能力,希望在於新興的回民軍政治力量。隨著軍事上的勝利,回民軍確實開始著手這一工作。然而,實現政治統一比反清更為複雜,需要有足以滿足各民族、各集團要求的綱領目標,需要造就足以實現這一綱領的力量條件。而在多民族地區,人們的政治要求往往存在很大差異,尋找一種人們共同要求的目標是困難的。在當時各種勢力中,清政府仍然是回民軍所麵對的最強大和難以根本排除的力量。因而,統一性首先取決於回民軍與清政府的關係。撫局就是二者由對立轉向統一的方式。他們都在一定程度上接納了對方,回民軍轄區有一批清朝官員任職,清政府給予回民軍首領一定的官銜。二者似乎轉化為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但他們各自的目標方向相背,政治融合難以實現。清政府認為回民軍“旋撫旋叛”,回民軍則認為官府缺乏誠意,二者之聯係時續時斷,未能構成穩定的局麵,最後還是由軍事較量了結局麵。

回族軍事集團走著另一條道路。起初,他們隻不過是官府下屬的一支小小地方軍隊,似無新的政治取向。但隨其勢力之增長,政治特殊性逐漸顯露。他們的高明之處在於,其追求政治上的特殊性以不危及與清政府的一致性為界限。這種有克製的政治追求,使他們在清末十幾年中既是西北回族社會的政治核心,又是清政府依賴的武裝。他們的勢力具備了很強的彈性,有時他們可以蟄伏起來,忍受來自官府的壓力而並不走向對立和反抗。隻要有機可乘,他們又會倚仗蓄於民族社會的力量很快壯大。他們把這種政治經驗同樣運用於處理民國之後與各大軍閥的關係。無論張廣建還是馮玉祥,他們都以足夠的耐心小心維係著關係,決不魯莽地撕破這種表麵的一致。曆史證明,缺少耐心的馬廷勷、馬廷賢兄弟和以民間勢力興起的馬仲英,因為破壞了政治統一性而遭到各方麵的打擊。馬麒卻因巧妙地利用他們反馮,繼而又打擊他們獲得國民軍的信任,一石二鳥地削弱了國民軍,打擊了回族內部的競爭對手。這些令人驚歎的政治手腕,實際上反映了回族軍事集團所具有的政治容納性,從北洋軍閥到國民黨,他們能以地方勢力身份與中央保持統一的關係。這是他們曆久不敗的一個基本原因。

政治容納性當然不限於此。回族軍閥是比較單純的政治勢力,在多民族地區可以兼容民族間宗教、習俗乃至政治上的各種差異,從而成為各種社會集團都能接受的政治形式。雖然在他們的統治範圍內仍然存在著民族矛盾,諸馬也不可能真正平等地對待其統治下的各民族,但除了其統治受到外來勢力嚴重威脅時他們有過挑動民族矛盾的行徑外,大部分時間裏他們很重視維持各民族的和平關係。他們的行政機構中逐步形成各民族共同參與的局麵,尤其是回漢聯合比較明顯。馬福祥率昭武軍統治寧夏之初,行政職務幾乎一概委以漢族官員。清末,原寧夏分巡道陳必淮長期任朔方道道尹一職。後來增設的一些行政機構中亦絕少河州人,如審判分廳、檢察分廳的監督先後由褚辛培、羅仁博、但春煦、盧士傑等擔任,寧夏所屬各縣知事亦均由外籍官員充任。當然,馬部軍隊係統很少有外籍人士染指。軍政兩係的民族成分構成截然不同,固然反映行政在軍閥政治中無足輕重,但也說明馬福祥力求避免其統治過分的民族單一性可能帶來的矛盾。他總是盡可能與其他勢力或集團形成合作局麵。他與阿拉善蒙古王公塔旺布魯克劄勒、寧夏滿營將軍常連和地方漢族官僚士紳均能密切合作,贏得了各方麵的支持。馬麒就任寧海鎮寧使兼青海蒙番宣慰使後,多少改變了過去一味任用私族親信的作風。其行政科長、科員幾乎全部任用漢族人員,甚至他的鎮守使署也啟用了一些文人。李乃任其參謀長,黎丹任總務處長,朱炳、金震旭任秘書長。這個由漢族文人為主的幕府集團,對馬麒在青海的政治、軍事措施多有貢獻,使馬麒集團增加了一些各族聯合的色彩。青海的情況比寧夏複雜,主要是藏族社會與馬麒集團存在深刻矛盾。馬麒一方麵用武力鎮壓藏族部落的反抗,一方麵擺出各族聯合的姿態,以求實現其軍政統一的目的。至馬鴻逵、馬步芳時期,這種趨勢更為明顯。他們的政權中不僅吸收了當地的外族人員,而且容納了中央派遣的官員。盡管這裏麵充斥著鬥爭,但各民族之間的融合更加深入,包括他們的軍隊裏也湧入了大量的外族力量。這一發展曆程表明,回族軍事集團在掌握了地方政權後,因客觀條件的製約,不可避免地由民族性勢力向地方性勢力轉變,單一民族色彩逐漸淡化。這既是政治包容性的表現,亦其發展的結果。政治統一性的實現當然經曆了一個具體而複雜的過程。清代寧夏本甘肅之一府,其地連蒙古,但有清一代蒙古與滿洲緊密聯盟,寧夏遂無足輕重矣。青海原以藏族為主,清政府置辦事大臣主其事。回族問題最初集中於河湟一帶。同治年間西北回族反清,寧夏、西寧成為兩大主要陣地,遂使這兩個地區在西北政治關係中具有新的重要性。這正是馬福祥、馬麒家族盤踞寧夏、青海的基本背景。他們之主政寧夏、青海本身就含有深刻的政治特殊性,而他們又麵臨如何統一轄區政治的問題。寧夏的居民以回、漢為主。漢民人數雖多,但早已納入政府行政體係之內,沒有民族性的組織,一味依附於政權組織,故於政權的更迭極為便利,馬福祥的政治措施未遭到什麼阻礙。當時寧夏政府兼管阿拉善旗。這裏的問題比較複雜,“磴口有蒙古衙門,內置總管一人,管理民事。其刑事則歸之王府。惟原、被告均為漢人即歸平羅縣處理;原告漢人,而被告蒙人,漢人訴之於平羅縣,而由王府派員會訊。原告蒙古人,亦然”。蒙古族的事務仍然由清代遺留的王府係統管轄,他們並沒有完全融入馬福祥之軍政係統。這種局麵直至抗戰初馬鴻逵借口蒙古上層與日本勾結,出兵占領了阿拉善才得以改變。盡管如此,馬鴻逵在阿拉善的行政舉措仍然困難重重。他本想搞一個旗縣並存的形式,逐步將此地蒙民納入其係統,但遭抵製未能實現,後來隻好在定遠營設立“寧夏省政府駐定遠營辦事處”。此辦事處雖有行政之實,但畢竟在名義上還是一個臨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