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嫁給美國狼(1 / 3)

四年前,我嫁給了美國狼菲裏普。叫他“美國狼”,因為他住在休斯敦郊外的野林中,他家門口那條道就叫“Wolf road(狼道)”。據菲裏普的說法,這一帶以前叫“Wolfwoods(狼林)”,野狼出沒,在德州很有名。我說那你不成了“狼人”了?他說,我要不是狼人,能把你從中國搶來嗎?

嫁到美國後,凡有朋友要來看我,問地址時我會仔細地告知:“我住在沃頓鎮狼道。狼,就是野狼的狼。”對方會戲言一句:“狼道啊,要帶槍嗎?中午是不是請我們吃狼肉啊?”

國內有朋友給我寄東西,電話裏問地址,也是一聲驚呼:“什麼!你住在狼道?你嫁了狼人?”我說:“放心,我嫁的是溫柔野狼。”對方便在電話裏怪聲怪氣唱一句——狼愛上羊呀愛得瘋狂!

狼愛上羊,羊愛上狼,沒錯,就是這樣的故事。

認識這匹溫柔野狼時,羊正在報社22層的高樓上班,每天對著電腦看字、寫字、編報紙。

認識這匹溫柔野狼,是因為老姐敏兒交給我一個網址,她說:“林兒,不小了,快找個男人嫁了吧。”一把將我推進縱橫交錯、熙熙攘攘的網絡。

相親。看照片。看無數的照片,比翻書還快,直到看到這匹野狼時,我停住了。他正站在家門口的狼道上,他的笑容傻傻的。身邊是摩托車和一隻貓。那隻貓有一對綠色的眼睛,意味深長地看著我。背景是白色的木屋和野樹林。這樹林就叫狼林。

在我盯著這張照片看時,這匹狼同時也在看一個女人:她素麵朝天,梳著兩條辮子,土裏土氣地站在山中的瀑布邊。他看了成千上萬張中國女人的照片,全部美豔如仙,卻長得一樣,分不出誰是誰。就這個不一樣,一眼能記住那土樣,那傻樣。

這是他後來對我的評價。我說我不會化妝,也沒有好看的照片。

那張還是單位出去春遊拍的,身上讓瀑布淋濕了,正冷得發抖呢,你要是走近我,能聽見牙齒在咯咯咯地響。

我喜歡他的傻樣,他喜歡我的傻樣,我們開始寫信。

我說我正坐在22層高的樓上,看字寫字,看下麵來來往往的車、來來往往的人,還有遠處交錯在一起的高樓。

他說他正坐在露台上抽煙鬥,看落日,看野鹿從狼道上穿過,聽遠處野狗的叫聲,還能聞到野花的香氣。

他說,聽說中國人吃有頭有眼的魚,吃有腳的雞,還吃會走路的螃蟹,會跳的蝦。我說是的啊,我們吃的每一種動物都是現殺的,你敢吃嗎?他說:敢!不過——我可以不吃雞的腳嗎?

那時我英語很差,他的信我要猜,我的信他也要猜。猜對了笑,猜錯了更笑。比如有一次我想表達我是個不喜歡噪音的人,竟表達成我是個聽不見聲音的人。他懂了,卻很幽默地回:我希望你的耳朵依然能夠工作。

就這樣你來我往,寫啊寫啊,寫不完也寫不夠。信箱裏的信堆成了山,後來打印出來,數了數,兩年時間我收到他1200封信。

知情的朋友很急,問我,你就沒有問過感情的事?婚姻的事?你們還沒有談戀愛?沒有。真的沒有。很長時間,我們隻是筆友,聊天。

我是這樣想的:感情不是問出來的,婚姻更不是。當你一開始就想戀愛,其實你並沒有真正戀愛;當你淡淡如水,順流而下,看了很多風景後,你會發現,其實你已經戀愛了。平淡是真,保持自己,順其自然,這是交友之道吧,我的體會。

戀人也好,夫妻也好,首先要做普通朋友,普遍朋友的境界就是淡泊、放鬆、無功利心、無求無為、能分能合,來去自由。就像背包族,快樂走一程,在下一個路口,也許分道揚鑣,也許繼續前行,全看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