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古代禮製常見禮節
在儒家重視禮儀的影響下,在禮儀的建立與實施過程中,孕育出了我國的宗法製禮儀的本質是治人之道。
被儒學推崇的“三禮”,即《儀禮》、《禮記》、《周禮》的出現標誌著禮儀發展的成熟階段。行禮為勸德服務,繁文縟節極盡其能。直至現代,禮儀才得到真正的改革,成為現代文明禮儀。
朝儀:古代帝王臨朝的典禮。按規定:天子麵向南,三公麵向北以東為上,孤麵向東以北為上,卿大夫麵向西以北為上,王族在路門右側,麵向南以東為上,大仆大右及大仆的屬官在路門左側,麵向南以西為上。朝儀之位已定,天子和臣子行揖禮,禮畢退朝。後世也稱人臣朝君之禮儀為朝儀。
揖讓:一指古代賓主相見的禮節。揖讓之禮按尊卑分為三種,稱為三揖:一為土揖,專用於沒有婚姻關係的異姓,行禮時推手微向下;二為時揖,專用於有婚姻關係的異姓,行禮時推手平而致於前;三為天揖,專用於同姓賓客,行禮時推手微向上。一指禪讓,即讓位於比自己更賢能的人。長揖是古時不分尊卑的相見禮,拱手高舉,自上而下。
拱:古代的一種相見禮,兩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意。《論語·微子》中有這樣的記載:“子路拱而立。”
九拜:我國古代特有的向對方表示崇高敬意的跪拜禮。《周禮》稱“九拜”:“一稽首,二頓首,三空首,四振動,五吉拜,六凶拜,七奇拜,八褒拜,九肅拜。”這是不同等級、不同身份的社會成員,在不同場合所使用的規定禮儀。
跪:兩膝著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腳跟,以示莊重。
坐:古代席地而坐,坐時兩膝著地,臀部貼於腳跟。為了表示對人尊重,坐法頗有講究:“虛坐盡後,食坐盡前。”盡後是盡量讓身體坐後一點,以表謙恭;盡前是盡量把身體往前挪,以免飲食汙染坐席而對人不敬。
座次:古時官場座次尊卑有別,十分嚴格。官高為尊居上位,官低為卑處下位。室內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麵東,其次是坐北向南,再次是坐南麵北,最卑是坐東麵西。
冠禮:古代男子20歲加冠的禮節。冠禮在宗廟中進行,由父親主持,並由指定的貴賓給行冠禮的青年加冠三次,先後加緇布冠、皮弁、爵弁,分別表示有治人、為國出力、參加祭祀的權力。
祖道:古代為出行者祭祀路神和設宴送行的禮儀。
齋戒:古代祭祀或重大事件,事先要沐浴、更衣、獨居,戒其嗜欲,以示心地誠敬,這些活動叫“齋戒”。
齋戒時忌葷,但並非忌食魚肉葷腥,而是忌食有辛味臭氣的食物如蔥、蒜等,這主要是為了防止祭祀時口中發出的臭氣,對神靈、祖先有所褻瀆。
膜拜:古代的拜禮。行禮時,兩手放在額上,長時間下跪叩頭。原專指禮拜神佛時的一種敬禮,後泛指表示極端恭敬或畏服的行禮方式。今人多用“頂禮膜拜”形容對某人崇拜得五體投地。
●古代法律製度
儒家提倡依規則統治的思想。儒家思想是我國古代社會的正統思想。雖然在“君主製是人治”的意義上,儒家思想是人治的,但是在強調官員特別是最高統治者應當依規則而治的意義上,儒家思想是傾向於“形式法治”的。
我國古代政治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自夏商周至明清4000多年,我國古代法律製度的發展脈絡清晰,內容豐富,特點鮮明。
在儒家思想影響下,我國古代法律製度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一是法律出於皇權,維護皇權。古代我國實行專製主義的統治,封建社會的皇帝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實行個人獨裁統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審判官。
曆代法律都以皇帝個人意誌的形式表現出來。律的製定雖由朝臣具體完成,但批準權屬於皇帝,曆代帝王都淩駕於法律之上。除法律外,皇帝還可根據需要隨時發布詔、令、格、式等。“法自君出”,進一步鞏固和強化了皇權。
二是禮法結合,以儒家思想為理論基礎。在我國古代法律中,禮占有重要位置,“為政先禮,禮為政本”,禮既是道德規範,又是法律規範。
秦始皇以法治國,西漢初期大體上是“霸王道雜之”。自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儒家思想成為主導的政治思想,以其為基礎逐步形成了以禮法合流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體係。
維護“三綱五常”成為封建法典的核心內容,德主刑輔、禮刑並用成為法製的原則。從“引經決獄”,實行秋冬行刑,至“十惡大罪”和“八議”的規定等,許多法律內容都是以儒學的等級倫理關係作為定罪或赦免的標準,並為曆代統治者所尊奉。
三是官僚、貴族享有法定特權。我國古代法律從維護等級製度出發,賦予貴族官僚以各種特權。西周法律有“凡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的規定。
漢代有“先請”之製,對犯罪的貴族官僚的審理,要先奏請皇帝。魏律根據《周禮》的“八辟”規定了“八議”。至隋、唐,封建特權法相因沿襲又不斷發展,《唐律》規定的議、請、減、贖、官當等按品級減免罪刑的法律製度是集中的表現。唐之後,宋元明各代法典均將其作為重要內容加以肯定。
四是諸法合體、並用,司法隸屬於行政,無獨立審判權。在封建專製主義製度下,皇帝是最高統治者,直接控製司法大權。
封建社會並無獨立審判權,審判機關隻是皇帝及受皇帝控製的行政機關的附庸。這種行政兼理司法的製度,在我國延續了幾千年。六、儒家哲學宗教思想
古代的思想流派都不可避免地去對神秘的宇宙、天、地等對象進行思考,儒家思想也不例外。
從儒學典籍《易經》甚至更早開始,儒學就開始對哲學宗教的一些觀點進行探討。到了宋明理學,這種探討更加完善,影響也更大了。
●天人觀
天人觀,即“天人合一”,屬於儒學哲學思想範疇。這個思想概念最早是由莊子闡述,後被漢代大儒、陰陽家董仲舒發展為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體係,並由此構建了中華傳統文化的主體。
儒學中的天人觀是有淵源的。先秦儒家也主張“天人合一”,認為人隻要發揚“誠”的德性,即可與天一致。到了漢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深察名號》中明確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後世還有很多儒學家論述了這個觀點,就這樣,天人觀成為兩千年來儒家思想的一個重要觀點。
在儒家來看,天是道德觀念和原則的本原,人心中天賦地具有道德原則,這種天人合一乃是一種自然的,但不自覺的合一。但由於人類後天受到各種名利、欲望的蒙蔽,不能發現自己心中的道德原則。
人類修行的目的,便是去除外界欲望的蒙蔽,“求其放心”,達到一種自覺地履行道德原則的境界,這就是孔子所說的“七十從心所欲而不逾矩”。
●太極觀
太極觀,屬於儒學哲學思想的一種。太極是闡明宇宙從無極而太極,以至萬物化生的過程。無極即道,是比太極更加原始更加終極的狀態,兩儀即為太極的陰、陽二儀。
儒學的太極觀主要體現在宋代理學的論述中。宋代理學家認為“太極”即是“理”。理學鼻祖周敦頤的太極觀,一方麵回複到將太極說成是氣,另一方麵又提出太極本於無極,太極的“有”產生於無極的“無”。周敦頤的宇宙生成論就是一個從無極至太極,至陰陽、天地,至五行、四時,至萬物的發生形成過程。
理學大師程頤和程顥則將太極等同於無極,認為無極、太極、道和理是無二致的。
理學大師朱熹也將太極說成是理,稱“太極隻是一個理字”。同時,朱熹又稱天地之間,有理有氣。
朱熹的太極、理和道,內涵雖然各有側重,但實際上也是相同的概念。由於朱熹的理學受到官方推崇,宋代以後的儒家哲學中,太極就成為天地萬物的根柢和樞紐,是決定一切和派生一切的精神實體。太極成了朱熹理學的基礎。
●陰陽觀
陰陽觀,屬於儒家哲學思想觀點之一。陰陽的概念,源自古代中國人民的自然觀。古人觀察到自然界中各種對立又相聯的大自然現象,如天地、日月、晝夜、寒暑、男女、上下等,以哲學的思想方式,歸納出“陰陽”的概念。
陰陽觀早至春秋時代就已經產生,在儒家、道家均有論述。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包括陰陽一體、陰陽對立、陰陽互根、陰陽消長和陰陽轉化五個方麵。
儒家對陰陽觀有荀子,他從而指出陰陽交感是萬物化生的變化和根本條件,其中的合,接,感應等都具有相互作用,相互影響之意。
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這被認為是古代易學家們對陰陽概念最好、最完備的闡述。
●道器觀
道器觀,屬於儒家哲學觀點之一。道是無形象的,含有規律和準則的意義;器是有形象的,指具體事物或名物製度。道器關係實即抽象道理與具體事物的關係,或相當於精神與物質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