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候機樓時數百人的粉絲團在主路口集合,她們穿著統一的粉絲服,喊著同樣的口號,等候著洛菲到來。
忽而這群粉絲們的鬼吼鬼叫刺的人耳膜生疼,她們像集體高潮般歇斯底裏的叫喊偶像的名字,有的甚至因喊叫過度而出現了短暫性缺氧的狀況。
洛菲被團團包圍,即使十幾個退役軍人開路也無濟於事。
瘋狂的粉絲們讓人聯想到在大海中成千上萬的水母大軍,她們洶湧而來,山呼海嘯,鋪天蓋地,一大把一大把的水母“糊”在你臉上,怎麼甩也甩不掉,還要強顏歡笑。
所謂的粉絲,就是如此吧。
晚上鬱星和葉紅去酒吧喝酒,在機場痛哭一場的葉紅在酒吧好多了。
兩人聊起今後的生活,葉紅想留鬱星繼續在少年宮教琴,而鬱星對就這樣放棄音樂夢想似有不甘。
他們都喝了不少,可誰都不是容易醉的人,也就不會發生“酒後亂性”這種老掉牙的橋段。
即便他們酒後有了“性”,也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酒吧的角落,駐唱歌手在唱一曲《YOUKNOW,IKNOW》。
葉紅說:“鬱星,我看到網上說林娜和世紀娛樂簽約了。”
“哦,她本來就有這個實力啊。”
“世紀娛樂的音樂總監是杜南島。”
“喂,你用這話惹我有意思嗎?”
“有意思啊,我倆都失去了最重要的東西,哈哈。”
“那為同是天涯淪落人幹杯吧,還多說什麼呢。”
“來,幹!”
鬱星的手機響了,拿起一看,是才提到的林娜打來的。
鬱星看了看葉紅,接起電話。
林娜在那頭說:“紅酒在不在你身邊?”
“在啊。”鬱星答。
“那明天我來少年宮找你,你拴著紅酒別讓它到處亂跑。”
“怎麼,要把它賣去狗肉市場嗎?”
狗汪汪吠叫兩聲。
“我上次不是跟你說我要去北京了嗎?”
“是啊,你還說‘超級歌手’要做全國巡演。”
“我要去北京了,你也沒什麼時間照顧紅酒,我想把它送人,正好有個人要。”
“誰要?”
“一個當記者的,他本來就養著條狗,那條狗和咱們紅酒長得一模一樣,我想送給他,紅酒也好有個伴,你覺得呢?”
“好啊,聽你的。”
“那我明天五點來少年宮,你一定要拴著它別讓它亂跑啊,這狗賊,知道要被送人的話一定不樂意。”
“我知道了。”
“那就這樣吧。”
“嗯。”
掛了電話,鬱星倒了口酒。
“林娜?”葉紅問。
“嗯。”
“找你幹什麼?”
“找我要狗。”
“要狗?”
“嗯,要我把狗拴在少年宮門口,她要拿去送人。”
“可這狗不是你們兩個一起養的嗎?”
“是一起養的,可現在,都不在一起了啊。”
葉紅笑起來,覺得自己問了一個傻問題。
“那要不要問問紅酒樂不樂意啊?”
鬱星用鞋尖戳戳狗,“紅酒,你樂不樂意啊?”
狗充耳不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