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恩氣憤地大喊到:“你這個混蛋,怎麼能說這種混話!你難道接受主人的恩德還不夠嗎?你這個忘恩負義的家夥,他在天國會永遠安息的!”
在極度氣憤中,瑪恩忘不了奔跑過去,捂住小拉斯姆斯的耳朵,她不允許這麼惡毒的話汙染小孩純潔的靈魂。
瑪恩跌跌撞撞地奔出屋,跑進裝滿柴和米的屋子裏,放聲大哭起來。
她緊緊摟著小拉斯姆斯的身體,臉部抽搐著,渾身顫抖:“我的好兒子,保佑你善良的心不要被汙染,剛才是你父親鬼魂附體才滿嘴說胡話,讓我們一起祈禱吧,祈禱我們全家安全!”她緊緊握著孩子的手。
“啊,我現在舒服多了,我的心寬多了。”她撫著胸口說,“我們都應該相信自己,相信上帝的力量!”
四季手挽著手從我們眼前走過去了,這一年的服喪期也終於過去了。春天明媚的陽光似乎照在了莊主夫人久以陰沉的心靈。寡婦雖然身穿半孝,但是心情卻慢慢好起來。寡婦門前是非多,沒過多久,就有謠言四起,說到她家的求婚者絡繹不絕,都快把她家的門檻都踏破了。瑪恩對此隻了解一點情況,但是牧師比她要知道得多。天主日很快就到了。做完禮拜的人們走出教堂時,都交頭接耳議論寡婦的婚戀,人們都知道寡婦的戀人是個搞雕刻的,有一雙靈巧的手,能夠雕出精美的頭像。至於他的職業的名稱,普通老百姓則很難說清楚,有的說是雕匠,有的說是雕師,反正大夥都覺得他與眾不同。這個年青人不但手巧,而且長得很英俊。
裁縫奧爾塞聽說這件事後,還是那句口頭禪:“有什麼用呢?”他依然沒有改變過去的老樣子。
就在教堂隆重舉行儀式的那天,也就是天主日那天,牧師鄭重其事地宣講了寡婦同雕刻師的婚事。在優美的讚美詩中,客人們都去領聖餐。當然瑪恩一家依舊是莊園主人的座上客。他們受到了莊園主人的善待。小拉斯姆斯顯得很乖,老老實實地坐在教堂的長椅上。他長這麼大,還沒過堅信禮。裁縫家的經濟狀況,大概人所共知,可想而知他們穿的衣服也好不到哪裏去。好在裁縫有手藝會改衣服,所以瑪恩一家才能夠保證穿上象樣的衣服。今天恰逢節日,大夥穿的都是新衣服。瑪恩一家也不例外,不過他們的新衣服有些特別,顏色是黑的。在這樣喜慶的氣氛裏穿這種衣服,顯得格格不入。千萬別以為他們穿的衣服是買的。那根本就是用罩靈車的黑布改縫而成。小拉斯姆斯穿得也是這種布改做的衣服。這套衣服的結實程度大概可以穿到堅信禮日的到來。後來不知怎麼搞的,改衣服的事,被大家知道了。人們紛紛議論,鄉村裏有一位叫斯汀妮的巫婆聽說此事,臉色陰沉地說:“災禍遲早會降臨到這戶人家的頭上。”
這話傳到了小約翰妮的耳朵裏,她嗚嗚地哭起來。她似乎預感到什麼不幸的事情要發生。果然不出巫婆所料,裁縫得了重病,身體一日不如一日。眼看就要見上帝,於是瑪恩全家沉浸在悲傷中。沒過幾天,裁縫匠奧爾塞離開了人世。他死在一個星期天,那個星期天還挺特別,緊挨著三一節。瑪恩盡量控製著巨大的悲傷。她用堅強的信念支撐著自己,硬是挺了下來。
又是一個春暖花開、鶯歌燕舞的季節,拉斯姆斯又長大了一歲,他依舊像以前一樣同小約翰妮在柳樹下玩耍嬉戲。到了該接受堅信禮的那一天,小拉斯姆斯隨母親在教堂參加了這個隆重的儀式。小拉斯姆斯的理想該實現了。他如願以償地進入城中當了裁縫學徒,不過情形和他想像的不太一樣,這個裁縫鋪沒有那麼多學徒,連小拉斯姆斯算上也隻有一個半,因為小提斯姆斯隻能頂半個。盡管如此,小拉斯姆斯依然很開心,但小約翰妮可要傷心了,她根本沒有想到,當小拉斯姆遠離他以後,她變得是那麼地思念他,她發現自己原來那麼地喜歡小拉斯姆斯。
日子還像以前一樣毫無表情地從我們身邊走過。瑪恩沒有搬出自己居住了多年的老房子。她在一種信念的支撐下堅強地活著,還操著她的老本行維持生計。世事在慢慢地變遷,國王下令重修一條皇家大道代替以前那條。沒過多久,新路修好,人們都改從新路走,那條舊道由於鮮有人至,逐漸變成了田間小路。那個曾經被多少人親近的水塘,也逐漸變成了臭水坑,水麵漂滿了暗綠色的浮萍,還有那塊曾經留下小拉斯姆斯和小約翰妮無數歡聲笑語的路碑也倒了,孤獨地躺在那裏,日複一日,年複一年。不過柳樹依舊繁盛,風兒依舊吹拂。
燕子飛回去,又飛回來,在它們再次回來的時候,已是四個春秋過去了。從鄉間的小道上走來一個年輕人,他背著一個背包,體型消瘦,但相貌英俊,他就是學徒歸來的小拉斯姆斯。他回來了。回來的小拉斯姆斯的心依然留在城裏,他又想再一次離家遠行,但每次母親堅決不讓他走,她不能忍受身邊一個親人都沒有。她要留住這個最小的兒子,況且他留下來同樣有活幹。這個村子幹完,到那個村子,同時也能體會到旅行的快樂。拉斯姆斯為了安撫母親那顆飽經憂患的心靈,便留了下來。拉斯姆斯來到自己童年呆過的柳樹下,聆聽風兒的歌唱,重溫兒時的記憶。小拉斯姆斯清瘦的臉龐在陽光下那麼動人,他依然快樂,依然能吹出生動的口哨,而且曲目繁多,新曲老曲他都會吹。
村子裏的人都喜歡拉斯姆斯,他每到一處,都受到人們的熱情款待。人們被這個渾身洋溢著青春氣息的年輕人所吸引。包括在當時教區裏那個富有的人家克勞斯·漢森家。克勞斯有個美麗的女兒名叫艾爾塞,她長得那麼漂亮,像春天的百合花。她深深地愛上了這個年輕人。可是隻是用眼睛默默地注視著對方,沒有彼此表白。拉斯姆斯開始變得沉默寡言,隻有看到艾爾塞的時候,他才會露出笑容。他的性格更像父親,憂鬱內向,多愁善感,甚至有些懦弱,他總覺得他和艾爾塞不能結合在一起,因為艾爾塞的父親不會把美麗的女兒嫁給一個窮光蛋。
他想離開這個莊園遠遠地離開艾爾塞,看不到她,自己也就不會整天魂不守舍。可是當你深深地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能輕易把她忘掉嗎?艾爾塞仿佛一塊磁石,緊緊地吸引著他,使他欲罷不能。他願做艾爾塞腳下的一隻永遠馴服的小羊羔,討她歡心,為她歌唱。
可憐的約翰妮已經是個大姑娘了,木鞋匠的女兒依然不會脫離下賤的工作。貧窮的家庭、低微的社會地位,決定了她隻能當傭人,做一些下賤的活,她恰恰在這個莊園做事。每天要到田野中擠牛奶,她身邊的人也隻是一些卑賤的傭人。有時候,她還得擔負起趕車送肥的任務。她根本沒有機會到主人的大廳中,當然就很少看見拉斯姆斯和艾爾塞的影子。不過她是有耳朵的,從人們交談的話語中,她了解到一些情況,人們都說他倆像一對親密的戀人。
約翰妮心裏難過極了,她淚流滿麵,但是嘴上還是不停地說:“願他們能永遠幸福!願他們好運!”。一次,克勞斯·漢森要到城裏趕集,他趕著馬車,拉斯姆斯也坐在車上,緊挨著艾爾塞坐著。直到趕集回來,他也始終沒有改變這位置。他那麼愛艾爾塞,卻把那份愛深深藏在心中,不敢表白,而艾爾塞姑娘心中暗暗想:“他為什麼不向我表白呢?他為什麼總是躲躲閃閃呢?難道他心中有什麼隱衷嗎?”姑娘有些生氣了,她想試探一下拉斯姆斯,同時小小地懲罰他,“如果他再不開口,我就嚇嚇他!”就這樣,在鄉間傳開了這樣一種謠言,說已經有人向艾爾塞求婚了,包括那位最有錢的人家,至於艾爾塞是什麼態度,就不得而知了。
拉斯姆斯聽到這樣的話,本來他性格就多愁善感,這下仿佛受到了極大的打擊,他開始有些消沉了。他的思想負擔很重,晚上常常失眠。就在他痛苦不堪的時候,艾爾塞跑來找他,並伸出手讓拉斯姆斯看。“這個戒指漂亮嗎?”他問拉斯姆斯。拉斯姆斯盯著艾爾塞說:“你訂婚了?”艾爾塞笑笑說:“對呀,你猜猜,那個人是誰?”拉斯姆斯心裏感到軟軟的,一點力氣都沒有。他說:“如果我沒猜錯的話,該不會是那個富家子弟吧?”
“算你猜對了!”艾爾塞狡黠一笑,然而轉身跑掉了,拉斯姆斯呆呆地站在那兒,他徹底被剛才發生的一切擊垮了。他一動不動,仿佛這個世界與他無關,他突然像瘋了一般向前跑去,他跑啊跑,不知跑了多長時間,也不知跑了多遠的路,最後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來了。他趴在地上,脊背巨烈地聳動著,他嚎啕大哭起來,淚水浸滿了眼前的土地。
天色已晚,拉斯姆斯孤獨地回到家中,默默地打好背包,母親已經明白了一切,她隻能坐在桌邊低聲哭泣,她再也沒有辦法把兒子留下來。拉斯姆斯攀到柳樹上,折了一根粗大的樹枝作為手杖。他拄著這個手杖,背著背包故作開心地吹著口哨離開了家鄉。他要到外麵的世界闖蕩一番,母親對兒子的這種行為也沒有辦法,她流著淚說:“兒子啊,我是多麼不願意讓你離開啊,你丟下我一個人在家,媽有多孤單啊!但是如果你不離開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你的性格決定你做出這樣的選擇,媽媽希望看到你帶著笑容回來!”就這樣,拉斯姆斯上路了。他來到皇家大道上,正好迎麵碰到一輛公共馬車駛過來。拉斯姆斯正看到約翰妮坐在車上。他連忙躲了起來,他不想被約翰妮看到自己這個樣。等公共馬車過去後,拉斯姆斯才重新上路。他一直朝前走去,朝向那蒼茫的遠方走去,沒有人曉得他要到哪去。
母親總以為兒子出去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趕回來,他覺得兒子在外麵會逐漸成熟起來,會堅強地麵對生活,會為了自己喜歡的事物而不惜犧牲一切地實現它,得到它。她明白兒子的性格太像他的爸爸,如果能象自己一點該有多好。瑪恩整天盼著兒子回來,母親能夠耐心地等上一輩子,但是情人或者戀人能這樣嗎?回答是不可能的。
艾爾塞在焦急中度過了三十天。她再也無法等下去了,她偷偷跑去找巫婆斯汀妮。她知道巫婆斯汀妮神通廣大,不僅會算命,而且她會法術,能知道千裏以外的人正在幹什麼。艾爾塞通過老巫婆的法術得知拉斯姆斯正在一個外國的城市裏,拉斯姆斯正手搭涼蓬站在街角四處張望。這座城市的特點是有許多士兵,此外還有漂亮的姑娘。拉斯姆斯正猶豫不決是進兵營呢,還是找個漂亮姑娘?艾爾塞很著急,她可不願自己的心上人被異國的女人給勾引。她不惜花費金錢要把拉斯姆斯領回。她請求老巫婆趕緊施行法術,讓拉斯姆斯趕緊回來。法術的作用是很大的,這是老巫婆斯汀妮說過的話。如果受法的人還活著,他就一定能回到心上人的身邊,但是法術可能對受法人會有傷害,這是施行法術最不好的一麵。不過目前,也隻有這個辦法才能讓拉斯姆斯回到自己身邊,老巫婆斯汀妮看著艾爾塞說:“受法人會被一種力量驅使而感到非回家不可,不管刮風還是下雨,也不管旅途勞累,身體疲憊,他都會不惜一切代價回到召喚他的人的身邊。總而言之,在法術的控製下,他肯定能回來。”